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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都铎时代的英国陆军:军事组织、武备状况与方阵战术

2023-09-18 05:17 作者:NakiriCroiseur  | 我要投稿

*节译自Rebellion and Warfare in the Tudor State: Military Organisation, Weaponry, and Field Tactics in Mid-Sixteenth Century England一文,部分内容作删减、修改与调换位置,以便加入其它内容

 

军事体制


本土部队


  16世纪的英格兰因地方分权与常备机构的缺设而导致军队与大陆邻国截然不同,这一特点常被解释为军事基础设施的匮乏与专业化的缺失。当欧陆列强愈发倾向于尝试大型常备编制(如西班牙的“Tercios ”与法国的“Legions”)时,都铎王朝却缺乏类似的组织,直到伊丽莎白统治的70年代民团的创立。与之不同,英格兰陆军在每有战事时都是从诸多永久与半永久的编制中重新集结,而非作为一个预先建立整体存在。尽管如此,都铎王朝仍然足以征召规模可观的军队:在1513年与1544年两次入侵法国时便分别调动了31000与40000名士兵,足以证明军事组织的效力之处。

    除了炮兵组织以外,英王卫戍(Yeomen of the Guard)与亨利八世时代的The King's Spears是该国为数不多的为数不多的常备部队。后者创建于1509年国王即位之时,是一支由50名颇受王室器重的老兵组成的小部队,拥有100名马上弓箭手与50名轻骑兵作为扈从。尽管理论上该组织是一支部队,但是人员经常作为国王的仪仗队或是被派遣领导要塞驻军与作为陆地连队与海军的僚员。到了1539年,该部队更名为绅缙侍卫(Gentlemen Pensioners),在扩张到75名军官的同时增添了一名旗手、一名出纳员与先锋部队,使得比先前更具有战术凝聚力。在这一阶段,尽管个别侍卫仍被分配到履行其他职务,但有时也作为一支重骑兵单位(mounted man-at-arms)进行作战,譬如在1547年的平基战役中便领导了对苏格兰长枪兵冲锋。

  与之相比,由亨利七世创建于1485年的卫戍部队的历史更加悠久,最初作为国王的内近卫与军官团,与日后的绅缙侍卫几乎履行相同的职责。然而与后者所不同,卫戍部队并非作为一个稳固的百人连级组织存在,而是可以通过临时募兵在有所需求时暂时增添兵力。在1549年的叛乱中,部队扩并至300人的队伍,而在1554年玛丽女王加冕后的托马斯·怀特叛乱(Wyatt Rebellion)中则额外招募了100名卫兵。在1513年远征法国的军事行动中,亨利八世的身边拥有600名卫戍人员,并将其与绅缙侍卫一样投入战场。除了作为独立编制投入作战外,这支部队的成员定期被派往至加莱地区作为守卫:1513年图尔奈的驻军便得到了130名卫戍士兵的增员,到了1544年有185名在滨海布洛涅服役。为了与这些卫兵相匹,通常为他们配备了板甲、弓、戟等更高质量武备,而自这些部队创立以来,往往还会配置如火器标枪在内更为新奇的武器。

  尽管如此,英格兰最大的军事机构是那些郡县民兵,该组织含括了该国可供征召派遣至国内外服役的大部分人口。民兵制度源于1285年的温彻斯特条款,规定每一个年龄在16到60岁之间的健全男子都应当保留有与他们财富与社会地位相当的武器与装备,这些在实际践行中通常等同于长弓、勾镰与有限的防护措施,尽管那些较为富裕的人可能有义务为那些无法自行筹备军资的服役人员提供额外资助。这一规定通过当地定期的集合与年度的郡县点兵来评测履行状况,适龄男子通过每个地区教堂的钟声与信标聚集,并由政府委任的兵役专员(Commissions of Array)记录下名姓与所持的武备。尽管如此,参与定期点兵的人数时有缺席,装备也经常匮乏或存在缺陷,但这一方式确保了各个地区军事人力与物质资源得以维持。此外,尽管所有适合服役的人员都会被召集起来接受评测,但只有一小部分才会被征召入伍,这意味着与大规模征兵相比,这一方式更像是一种选拔措施。根据民兵制度的规定,大量的军事物质被下发到诸多平民人口中,几乎每处农场与村舍都拥有勾镰与弓箭。

  当需要广泛征员时,通常由社会名流担任的郡尉(Commissions of Lieutenancy)授权从数个郡县中招募部队。1488年初设的郡县委员(Shire Commissions)取缔了原有中央负责管理征集的状况,并通过契约合同逐步替代现有的兵役专员,使原有的征兵流程得以简化。这类合同由王室与民兵管理人员签订,以确定服役所需的预计士兵数目籍此提高部队征集的速度,并批准这些兵役人员的服役期限与条件。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进行募兵,这些正式入选为民兵的兵役人员都会被编入规模不一的连队(companies),通常由当地的绅缙与贵族担任连长。这些民兵在征召时往往会接受有限的训练,尽管那些生长于北方州郡的许多人通过与苏格兰的边境战争早已积累了作战经验。看似临时的军事性质、且由不同种类的半职业士兵组成根据个人能力筹集军备的状况得到了历史学家的普遍谴责,并将其与行政管理上更为复杂的欧陆军队两相较量,然而尽管诸如1531年法国军团(Legions)在内的大陆军事机构具有更大的结构凝聚力,但仍处于起步阶段,战术笨拙,军官过少,军饷发放没有规律,致使纪律与士气问题反复出现。

  民兵继续使用英格兰传统的长弓与勾镰通常被视为火枪与长矛的匮乏,并被作为对过时技术思旧的证据。然而这一观点未能解释英国近现代武器供应量的增长。在亨利八世的库存中记录了大量的长矛与火器,这些内容展现于服役于护国公萨默塞特公爵麾下的苏格兰士兵约翰·拉姆齐 (John Ramsay)的平基之战(Battle of Pinkie)草图中。这场1547年的战役中诸类上述武器的出现表明都铎王朝缓慢但稳定的长枪与火器需求,这种趋势在三年前的布洛涅围城战中足以看出,其中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士兵装备了这些武备。

约翰•拉姆齐 (John Ramsay)绘制的平基之战草图部分细节,其中阵列中的士兵中似乎都持有长矛,而侧翼的士兵则装备长弓(远侧)与火枪(近侧)


  由于这些武器作为国王的私产且存放于军事驻地与国家无备库中以在战争期间发放,因而在民兵中的持有量有所不足。通过对1522年至1557年期间征集名册的分析,绝大多数民兵作为勾镰手或长弓手应征入伍,后者占据总数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尽管两者并非唯一可用的部队,例如北部边境地带经常提供轻骑兵,但例外的情况很少。隶属于郡县的军械库则存储着备用兵器与甲胄的库存,但这些装备往往由于经久使用或日积月累的锈蚀而难以堪用,譬如在庞特弗拉克特(Pontefract)和诺丁汉城堡(Nottingham)的军械库清单中没有长矛或火器,而是出现了“破旧的空箭匣”(olde empty chestes for arrowes)与“破旧且需修理”(old and nedeth reparacion)的长弓。1558年颁布的《民兵法案》(Militia Act)旨在增加发放给民兵的长枪与火枪,进一步证明在该法案之前这些武备尚未广泛供给与普通民众。到了1573年第一支训练完毕的民团(Band)作为专门的枪刺部队而创立时,许多拥有较好武器资源的地方部队方才实现传统兵器与近现代火器长枪的同等比例。这些武器在时间上的分布表明直到16世纪的下半叶才成为民兵武备的一部分,是时正完成了从准封建到国民征召制度的转变。

  涵盖了七十多个城镇与要塞筑堡的驻堡作为都铎王朝军事后勤的重要一环,为民兵与更加专业的职业士兵提供物资补给,其中存储着大量的兵器、甲胄与枪炮。那些规模较大的驻地往往拥有大量的欧陆军火,尽管长弓勾镰构成了绝大部分民兵的武备。在1547年加莱驻地中,火枪数目与长弓相当,而在三年前的布洛涅战役中绝大部分火枪手已多数为英国士兵,表明都铎王朝的军械库中存放着大量火器,且士兵熟悉火药技艺。尽管如此,手铳(Handgun)在内的火器显然优先配发与那些最大的、特别是那些强敌环伺的堡垒,如加莱与保卫苏格兰边境的贝里克,长弓则分发至全国各地。近战兵器的状况与之类似,各地驻堡的库存显示勾镰的数量接近长矛的两倍,后者大部分存放于要地驻堡中。

  除了作为存储武备的军械库外,这些驻堡因能够为部队与物质集结的安全基地而作为远征法国与进攻苏格兰的重要中转站。除了这两样功能外,驻地的服役可能用于使士兵在实战中遭遇敌人之前巩固训练,并熟悉长期驻守的军事生涯。尽管这一组织方式并不如西班牙占领意大利时那样正规化且有意在不同驻地之间轮换人员,但都铎王朝的驻军运用有理由相信会带来同等的益处。这些驻地足以为士兵提供新旧武器混用的训练,以在战事发生时作为民兵与更加专业的部队的人力后备。以这一方式进行部署的兵力往往根据时局动荡而波动,和平期间趋向于减少,敌意浓厚则显著增加:以加莱驻军为例,在1502年从100名守军减少到66人,但到了局势紧张的40年代兵力急剧扩张至700人。除了官方的纸面兵力外,驻守的军事力量还得到了被称为“petty wage”制度的进一步扩充,允许士兵通过雇佣差役来外包职务,从而卓有成效的扩大驻军规模。当玛丽女王初年试图裁撤加莱驻军的预算开支时,这一方式变得显而易见,其中三百多名非正规的守军通过上述方式招聘而来。

  城市民兵反应了要地驻军倾向于提供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士兵的普遍状况。与乡镇民兵所不同,这些部队往往在较为富裕的人口中招募或由市政当局出资装备,因而得以获得更高质量的武装。根据约翰·斯托 (John Stow)对1539年仲夏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伦敦民兵集会的描述,近万五千名士兵全都马具锃亮,或是披着白色丝绸制成的外套,或是戴着金链、穿镶金大衣。除此之外,该记叙含括了伦敦民兵的组织架构,行伍中包括老兵、连长、尉官、军士、下士与哨手、鼓手、笛手、旗手、骑马号手与准枪骑兵,弓箭手穿着粗织大衣,长枪兵带着斧枪,着胸甲,戴burganet盔,勾镰手则配置廉价的德意志铆钉甲(The marching watch contained […] old soldiers of skill, to be captains, lieutenants, serjeants, corporals,[…] wiflers, drummers, and fifes, standard and ensign bearers, sword players, trumpeters on horseback, demilances […] archers in coats of white fustian, signed on the breast and back with the arms of the city […] pikemen in bright corselets [with] burganets […] halberd[iers], the like billmen in almaine rivets, and […] mail in great number)。这表明都铎民兵不仅拥有完善的领导机制,且装备了一系列在当时标志化的武备。这支部队的精英地位体现在其中的连队经常被部署在危机地区以增援地方力量,供给火枪长矛与提供老练的士兵。在1549年的诺福克起义中,由‘Poignard’ Drury率领的200人规模的伦敦枪刺民兵连队在杜辛代尔击溃义军与夺回诺维奇的行动中便发挥了重要作用。

  除了民兵组织、驻地军队与为数不多的常备卫兵,都铎陆军时常从士绅贵族与神职人员的侍从中募兵,这一方式源于十四世纪封建兵役制度正被逐步取缔之时,并成为百年战争与玫瑰战争时期征募军队的钦定流程。本质上讲,扈从制度是军事外包的一种形式,王室与地方贵族取得联络,并从仆从、侍卫与庄园人中征募兵员。在特殊情况下,这一军事力量不容小觑,几乎等同于私兵。尽管与民兵制度相互并行的募兵制度可能会因为扈从被无意中记录为当地民兵的一部分而造成重复征兵,但显然提供了一种快速动员半职业与装备精良士兵的高效手段。在1549年的起义结束后,诺森伯兰公爵便着手组建一支由850名重装人员(MAA)组成的部队以进一步镇压骚乱,其中12个连队中的8个直接由枢密院成员指挥,尽管1522年该部队的裁撤被视为都铎英国未能进一步发展常设军事机构的的证据之一,但其中的士兵许多已经被吸收到诺森伯兰公爵的扈从之中,足以凸显这一非官方主导军事力量的强大之处。

  从16世纪初期开始,军事扈从的独立性质因其规模与效用而受到逐步但卓有成效的裁削,以延续15世纪末年开始的王权集中。王庭对于军事基础设施日益增强的掌控可以通过加莱地区驻军的构成看出,从1466年到1502年间守军中的私人扈从由近36.6%降至不足这一比率的一半。亨利八世时代延续了这一趋势,禁止贵族招募除了自己佣农以外的其余兵源,终结了任何人员都能称为军事扈从的现状。此外,募兵的合同被修订以动员受王室信赖的贵族手下的扈从,这些人在保留传统的募兵方式外被赋予了对部队更大的控制权限。由于这些限制的影响,加上修道院的解散、传统勋贵的衰落及高速增长的通货膨胀率,到了该世纪的40年代,传统的“准封建”(quasi feudal)募兵体制趋近于土崩瓦解。

  尽管扈从体制的最终衰落是王权对于军事力量垄断所带来不可避免的结果,但这一过程直到1558年法案的通过才宣告完成,并将原先的准封建制度与新的全国征兵制度整合为一。在此之前,这仍然是强大的可用军事力量,特别是如民兵在内的地方军事组织遭到重创的情况下,扈从部队由于具有更为优越的战略机动能力而成为快速应战部队,这一卓越之处凭籍更规范化的武备供给与更高效率的动员速率得以实现。这主要有几点原因:那些富裕的贵族足以将自己的侍从武装为准枪骑兵或者其他骑兵单位,从而使整支连队比步兵走的更快更远。其次,贵族与士绅足够付全军饷的能力使得王室在突发的战事结束后向扈从的领导者给予补充,从而简化了部队的集结与部署程序。军事扈从易于动员与高制式化武备的特质也促进了士兵投入战斗的机会,因而比大多数郡县民兵更具作战经验。


外国佣兵


  英格兰在16世纪上半叶大量招募欧陆佣兵的行为引发了日后认为本土部队无法在战斗中与欧洲对手匹敌的猜想,佣兵所装备的长枪火器、作为重装骑兵投入战斗以提供传统上所认为都铎陆军所缺乏的武器装备与部队类型似乎印证了这一观点。在1513年远征法国的行动中,31000名英国军队中约有7000名雇佣兵,包括6000名长枪兵与1000名重装骑兵。同样,在1523年,外国雇佣兵比例至少占据远征部队的40%。然而尽管如此,诚然英格兰所可供给与部队的新式武器与相应的军事人员数量少于欧陆邻国,但绝非并不存在,并可由驻军与军事扈从提供有限的供给。更进一步,即使在外国军队中,那些拥有充裕武备库存的国家也倾向于延续雇佣兵的使用。在1525年的帕维亚战役中,法国所部署的28000名士兵中有近16000名是雇佣兵,远超同期英格兰的比例。到了1542年,法国近70000人的部队中超过50000名是佣兵,其中43000名长枪兵征募自瑞士与德意志地区,4到5000名轻骑兵来自意大利、西班牙与阿尔巴尼亚,另有2000名重骑兵源自于克莱沃公国。

  更多征募的佣兵可能是为了满足国家对于特定类型部队更高的兵力需求:尽管在1523年法国拥有包括一百个敕令骑士连队(companies d’ordonnance)在内的重装骑兵,但这些部队分散到比英格兰更加广袤的国土中,甚至在1544年英格兰-西班牙联军登陆期间,只有800名重装士兵能被动员起来,这证明即使是财力雄厚、物产丰富的国家在守卫大片国土边境时候依然会面临人力短缺的窘境。雇佣兵更为丰富的战斗经验更加重要,在作战时训练更加有素、身经百战的老兵的价值无可置疑,这为有能力筹集大量同质部队的国家征募佣兵提供了核心理由。在1495年意大利战争期间的福尔诺沃战役中,西班牙士兵便被法国军队所雇佣的瑞士长枪兵所击溃,尽管后者是在渡河时遭到攻击。

  由于英格兰本土与欧洲大陆的冲突在地缘上天然隔绝,因而雇佣兵的使用并不持续。这一因素不仅降低了保留大量部队的重要性,且削弱了该国持有与保留这些部队的能力。直到16世纪的40年代,英格兰才与欧洲的佣兵头目建立了长期联系,但这些佣兵往往与那些更为频繁征用的雇主所共有,这直接导致都铎王朝只能零星的雇佣外国士兵。尽管在苏格兰与法国战场英格兰征用了各色外国佣兵投入作战,涵盖范围从传统的德意志长枪佣兵(landsknechts)到意大利重装士兵、西班牙马上火枪手与阿尔巴尼亚的巴尔干轻骑兵,但这些部队只是在短期作战中投入使用,而非在长期部署中保留。在平基战役中,一支近18000人的英国部队仅有800名雇佣兵,同一时期的另外3000名佣兵则投入到1549年预计远征苏格兰的作战中,随后部署于英格兰西部与诺福克以应对叛乱分子。与常驻的守卫部队、驻军与王室卫队一样,这些外国佣兵的主旨是为了增强郡县民兵的兵力,而非取而代之。在这一层面上,都铎陆军中所拥有的外国佣兵数量着实少于欧陆部队。



士兵与武备 


长兵


  尽管战争中火枪与炮兵的重要程度日益增加,但16世纪的作战结果通常由装配长兵的大型编队之间旷日持久的近距离交锋来决定。在十五世纪瑞士长枪佣兵取得了一些列重大胜利后,欧陆战场装配短兵的步兵与骑兵地位愈发降低,同时使得长枪愈发受欢迎。但英格兰却与之不同。可能是出于敌对邻国爱尔兰与苏格兰都缺乏重骑兵,英国军队跟倾向于将为数不多的长枪兵与数量更多的勾镰手相结合。除此之外,更由于传统长柄兵器在1487年的斯托克与1513年的佛洛登等少数几场与长枪兵的战斗中的大获全胜。与此同时,一些部队也开始效仿马基雅维利的做法为士兵配备长剑盾牌以避开箭矢或偏转长兵的攻击,但更多的剑却作为副武器配发给长枪兵,以使能够在距离过近或阵型被打破的情况下足以自卫。

  英格兰的传统长兵是勾镰,最初是一种用于修建树篱的农具。该武器的主体部分是朝前突出变细的喙头,并带有一个矛头与一个向后的勾刺,总长近2.4米。这一结构使得除了能用来攻击步兵外还足以将骑兵从坐骑上勾下。与之类似的是欧洲大陆更加流行的斧枪(halberd),后者的斧头部位带有一根向前的矛头与朝后的尖刺,但与勾镰不同,斧枪缺乏朝前的喙部结构,但却有更小、更加锋利的斧刃。无论何种构造,都是为了在近距离击败防护精良的对手。在1315年的莫尔加藤(Battle of Morgarten)及更晚1319年的劳彭之战(Battle of Laupen)中,瑞士的斧枪兵便击败了装备精良的奥地利重装士兵,尽管这些战斗中由于受到地形的影响使得德意志骑士的机动受限,但瑞士人直到15世纪的中叶还在继续使用这一长兵武器,足以证明这类武器在纪律严明的编队中的有效之处及在欧洲大陆如何受青睐。即使在1422年的阿尔贝多会战(Battle of Arbedo)中被下马的米兰枪兵击败后装配上了长枪,斧枪仍然在瑞士佣兵中保留一席之地。欧洲大陆上发生的这一循序渐进且不完全的转变是英格兰本土在16世纪中叶更加漫长转变过程的映衬,并暗示了长兵武器在两处不同时期所经历的发展趋势:与瑞士人在失败后重整武备不同,佛洛登之战中勾镰手的表现增强了英格兰军队对于这一武器的信心。

  长枪则在15世纪后期由瑞士佣兵所大规模装配,作为文艺复兴时期战斗中的标志武备之一。菱形或叶片形的钢制枪头安装在5.5—8米长的枪杆上,两侧装配金属制成的防护,以防止被砍断。在特殊情况下,英格兰枪兵装备一种被称为莫里斯长枪(morris pike)的长兵,带有一个类似斧枪或勾镰 的枪头,这可能是奥斯曼土耳其军队中摩尔长枪的变种。由于长度与自身的重量,这一武器过于笨重而不适合单兵使用,因而仅用于大型步兵编队中,最前列的几排举平的矛头几乎无法逾越,并使得步兵足以在开阔的战场上直面骑兵的冲击,而无需借助障碍物的掩护。即使是在与装配其他兵器的步兵方阵对抗时也异常有效,后者较短的武备往往无法阻挡。瑞士佣兵在1474—1477年大胆查理与洛林公国的历次战争及1499年的瑞士战争中取得的多次胜利足以证明长枪方阵突破敌阵的能力。这一战术的成效致使欧洲大陆中枪兵的占比不断增多,要么以同样的方式武装自己的步兵,要么干脆雇佣佣兵,从而使得军队的构成逐渐同质化。当两支相同武备的长枪方阵遭遇时,则往往会在被称为推矛(push of pike)的过程中纠缠到一起,并由在推刺能力上占据优势的一方取得胜利。这一过程通常少有伤亡发生,更多的发生在其中一组方阵溃败之时。

  与武备相结合,长枪兵的训练、纪律及战术在战斗中直观重要,这些士兵往往根据几种训练之一以熟悉武器,瑞士佣兵及德意志佣兵(landsknechts)这类更为专业的枪兵则同时擅长着进攻与防守。在发动攻击时,矛手握住枪杆的中部戳向下方,但不会举过头顶,在防御时则把住底部向上倾斜以迎击冲击。在平基战役中,英格兰骑兵的冲锋屡次被枪兵部队挫败,据率威廉·彭定康(William Patten)称,苏格兰的枪阵如此厚重,以至于任何试图进攻的部队就像用赤裸的手指去触碰刺猬的背皮(the whole ward [was] so thick that as easily shall a bare finger pierce through the skin of an angry hedgehog, as any encounter the front of their pikes)。在亨利•巴雷特(Henry Barrett)约成书于1562年的《兵长手册》(Captain's Handbook)中中描述了类似的防守战术,被称为蹲伏(couch)、穿越(cross)与守御(defend):


Five ranks will couch, cross and defend as followeth. Two ranks crosseth by the mid pike, the third rank coucheth forth right betwixt the two aforesaid, holding their pikes fast with both hands, stay the same against their left knee, kneel on the same with right knee firmly. The other two ranks beareth their pikes above hand, ready to push with the right hand at the whole length of the pike.


即,前两排的士兵跪姿持矛,第三排半蹲,第四、第五排的士兵站在后面将长枪举过战友肩膀。当直面这一阵型时,进攻方不得不被迫越过不同高度的密集长矛林,其中一些平举,另一些则以更高的角度伫立,使得任何攻击者受到的动能都会因冲撞而放大。

  在与同样训练有素的短兵部队对抗时,长枪方阵有着极大优势,除非在进攻时矛头的推力被阻挡或由于地势起伏使侧翼的阵型溃乱,更或者,遭到猛烈的火力。如果上面的任何一种可能的状况发生且枪兵部队失去了凝聚力,长枪就不会从一种十足有效的兵器蜕变为笨拙的累赘,无法在近距离与更加紧凑的短兵相匹敌。在马基雅维利的《战术》(Dell'arte della guerra)中便引用了意大利战争期间的例子,证明剑盾兵在方面比起长枪兵的优渥之处:如在拉文纳的战斗中,若非法国重装士兵的介入,瑞士长枪兵将遭受覆灭。

  尽管在瑞士佣兵所取得的一系列战斗中长枪迅速取代了斧枪成为欧洲大陆上的首要冷兵器,但英格兰的勾镰过渡到长枪的过程却缓慢且谨慎得多。直到民兵法案颁布前,勾镰与长弓并行作为郡县民兵的主要武备,使得驻堡与军械库中珍藏的长枪在庞大的数量面前黯然失色。与苏格兰人在佛洛登的战斗代表了两种长兵的较量,战役的结果似乎印证了马基雅维利长枪更容易遭受短兵攻击的说辞:在会战的伊始,苏格兰枪兵在法国军事顾问的陪同下列成几支大型纵队向山下的英国勾镰部队发起进攻并迅速突破了部分防线,然而却被布兰克斯顿山脚下的沼泽所困阻,最终反被英格兰部队所包围,并在旷日持久的短兵相接中兵力消耗殆尽。长枪要么被推到一旁,要么被勾镰折断,而枪兵用来自卫的长剑却无法与后者所匹敌。这场战斗给人的第一印象为长枪相对于更短长兵的弱处,而马基雅维利对意大利战争中切里尼奥拉战役的描述,则强调了他所认为西班牙剑盾兵击败瑞士长枪兵所起到的关键作用:


With their pikes low, [the Swiss] opened up the Spanish infantries. But the latter, helped by their bucklers and by the agility of their bodies, so mixed themselves with the [Swiss] that they were able to join them with their swords. From this arose the death of almost all and the victory of the Spanish


在这段摘录中,西班牙的剑士通过“圆盾的庇护及自身的敏捷”(by their bucklers and by the agility of their bodies)进行反击并突入到阵型内,但在行动中完成这一机动却要取决于前进的枪兵方阵是否在首要关头失去动力。且马基雅维利没有提到,瑞士枪兵的阵型先是因为火枪手的射击而溃乱,并在越过沟壑后瓦解,随后才被西班牙的剑盾兵阻挡了进攻。这一遗漏所留下的错印象即在空旷的战场上短兵部队依然占据优势,但实际上仍然无法与建制完整、秩序优良的长枪方阵所抗衡。

  与瑞士佣兵所遭遇的一样,苏格兰枪兵同样受到远处长弓手火力的骚扰,并在越过零碎的地面时候失去了阵型,减缓了对英格兰阵线中心的冲击。在随后的混战中,由于既缺乏法国人增强对拉文纳进攻的骑兵部队,也缺乏伴随瑞士佣兵与德意志佣兵的相同增援步兵,苏格兰人始终无法协助陷入困境的长枪队伍。这些包括弩手、火绳枪并或装配双手剑的步兵在掩护作战方面的作用至关重要,枪兵无法在完全孤立的情况下作战。即使忽略这一层要素,苏格兰枪兵在战斗前仅接受了有限的训练,而对于指导使用长兵至关重要的法国军官确实在军队集结完毕后方才抵达。因而,苏格兰军队的失败更应该归因于战术上的僵化与经验的缺乏,而并非勾镰对于长枪的优越。

  即便如此,佛洛登的胜利显然鼓励英格兰军队继续保持现有的武备,长枪兵则由本土的半职业士兵及外国佣兵所担任。这一做法的合理之处不仅体现在勾镰更容易获取的地利优势,还反映在苏格兰军队的失败中,表明训练不足的长枪兵所面临的危险。因而,尽管从纯粹的武备要素角度,长枪无疑是更为优渥的武器,但所发挥的作用取决于使用者的训练水准。鉴于此,与其冒着失败的风险用长枪武装缺乏经验的部队,不如将现有的民兵武装成足以堪用的勾镰手。然而,两种选择并非互斥,英格兰军队仍用长枪作为步兵面对骑兵时的掩护。而事实上,部署长枪兵以对抗仅装配短兵器的部队是指佛洛登的非典型做法,瑞士佣兵更青睐于混合部队,将两种武器的长处结合并弥补短处。这一阵型主要由长枪兵构成,但保留斧枪兵或勾镰手作为核心,使得足以根据需求进行远距离或从近处作战。

  无论何种长兵,往往装备各种各样的护具,从衬垫或缝絮的外套、能够吸收流矢攻击的皮革上衣到部分或全身板甲,后者的价格更加昂贵,但为佩戴者提供了更高的安全防护。尽管如此,许多士兵通过佩戴军需品级板甲(munition plate)在价格与性能两个极端间取得了妥协,这些护甲通常由熟铁而非钢打制,缺乏手工制作盔甲的韧性,但是价格更为便宜,足以批量生产。巴雷特的手册中,长兵部队所装配的理想护具应当是前当胸甲、护腿裙甲、前臂甲与头盔(must be fair armed with corselets [breastplates], long tasses [upper leg protection], vambraces [arm pieces], [and] burgannets [helmets])。根据军事等级制度中的地位,王室卫队、伦敦民兵与军事扈从往往装备更加优质的甲胄,然而那些郡县民兵却缺乏盔甲或仅局限于中世纪的短外套与sallet轻盔及splint护臂,在1544年度的征集名册中,只有25%的民兵被列为“披了甲”(harnessed)。托马斯·奥德利遗留的手稿中称即使是前当甲穷人也很难买得起,并呼吁国家统一采购更多的护具。除此之外,该手稿还证实了甲胄供给的局限,并提议每百人装配二十副甲,其余人员则装配随身携带的护具,“有总比没有好”(of every hundred of men XX  corselets....the remainder ‘should be armed with such armour as they bring […] with them for somewhat is better than nothing)。


射兵


  在16世纪的英格兰,使用远程武器的士兵通称为“射兵”(shot),使用火枪与长弓。除了自身所携带的武器与箭矢弹药外,几乎没有携带多余装备,所穿着的护甲也明显少于长兵。托马斯•奥德利的手稿中声称射兵除了morrion盔与颅盔(skull)外不应当携带任何护甲,在巴雷特的手册中长弓手则穿着轻甲、戴勃艮第盔(Burgonet)。但是,与火枪手仅仅携带一把剑或者类似的近战兵器用于防身所不同,英格兰长弓手往往还携带一杆五呎长的铅锤,并在不使用时别在腰间。据巴雷特的描述,优秀的弓箭手应当与十四十五世纪的前辈一样,通过灵巧的锤击进行战斗(maintain the fight as our elders have done, by handy strokes)。

  都铎陆军中数量组多的射兵是弓箭手,长弓自百年战争以来便是英国陆军战术的核心。在这一时期,这一武器的原材料为产自于西班牙国王领地内的红豆杉或紫衫木,制弓时打制成高1.8米的木板,使得弓体足以承受巨大的拉扯力而不至于因反复射击而断裂或失去弹性。根据现代考古对从“玛丽·玫瑰”号遗骸打捞的数组长弓所进行的测试,根据强度的不同弓体,在达到最大拉距时磅力从100到185英制磅不等,其中磅力最大的一组介于150—160磅间。反复练习弓时候的巨大拉力使得随沉船出土的弓手骨骼出现畸形,其中肩胛骨部位异常发达。尽管那些配与郡县民兵的长弓可能要逊色得多。弓体本身的磅力使得长弓足以在60—120米获得最佳射击距离,并在理想情况下袭扰400米外的目标。

  除了弓箭手自身的练习及弓体本身所能提供的磅力,箭矢种类也是影响射程的重要因素。巴雷特的手册中便提议应当携带三分之一比其他箭矢射的更远的轻箭。一把70磅的长弓,在装配重型椎体箭头时也足以取得150—200米的有效射程。不同类型箭头在战场的使用早已得到了充分的证明,在百年战争中,长弓手往往会挑选特定的箭矢组合,譬如“type 16s”宽型箭头用来射击马匹与不着甲的目标,而针型箭头则用来击穿铠甲。即便忽略掉穿透效应,长弓的伤害也不容小觑。根据现代测试,一杆155磅的长弓射出的箭矢会在180米内向目标传递130—150焦的能量,超过足以使人因钝器致死的80焦动能。尽管文物保护问题使得对中世纪甲胄难以进行类似的测试,但是百年战争中的多场战斗表明长弓足以在有利条件下击穿皮革、链甲与劣势的板甲。


现代复原箭头,从上到下:四个穿甲箭头,一个锥形箭头,一个宽型狩猎箭头与三个“type 16s”型狩猎箭头;图片来源:The Great Warbow: From Hastings to the Mary Rose

  这一穿透能力及射程常与高频率的射速或射击的准度相结合。一名熟练的弓箭手,足以在180——200码的距离命中人体大小的目标。根据Matthew Strickland与Robert Hardy的现代结论,长弓手可以在每分钟内射击五发以上。亨利八世时代的英国士兵汉弗莱·巴威克(Humphrey Barwick)则称在40秒的时间足以射出六支箭。尽管在保持这一射击速度时候会不可避免的牺牲射击准度,耗光体力或消耗完箭矢,但这一在任何敌方来袭的位置形成集中弹幕的能力是弓箭手的重要优势。从远处射来的箭雨将迫使敌方士兵试图接近弓箭手,并掉入弓箭的近距离致命射程之内。结合箭头在功能上的多样性,长弓足以用轻型箭矢攻击远处的目标,并在近距离使用重型箭头给予攻击,这使得弓箭手称为整个中世纪英格兰陆军战术的重心。在与1332年与苏格兰人作战的杜普林沼地之战(Battle of Duplin Moor)、1333年的哈里顿高地作战(Battle of Halidon Hill)及百年战争中,弓箭手往往部署在两列纵队中,朝发动攻势的敌人以尽可能的射击扰乱压缩阵型,使得更容易被近战步兵击败。

  到来了本世纪中叶,由于普遍缺乏训练、劣质的木料及板甲的兴盛,弓箭被普遍认为效能不可避免的降低。除了衰退的农业经济使得作为熟练长弓手后备兵源的自耕农变得更少外,箭矢穿深问题也致使长弓在实战中的表现大不如前。在佛洛登的战斗中,据目击者描述,身着甲胄的前排苏格兰长枪兵尽管面临着致命的箭雨,但除了被击中裸露的部位外无人负伤。2005年英国国防学院(Defence Academy)的测试表明多数箭头仅能在10米的距离穿透2mm的软钢甲,但对于16世纪更厚的3mm胸甲却无能为力。因而尽管披甲士兵的四肢由于较为薄弱的防护仍然容易负伤,但却不太可能被箭矢射杀。然而,即便在战场的作用大不如前,但弓箭手仍然扮演者重要角色,并在英格兰军队中继续服役以支援更现代化的射兵。尽管弓箭无法像火器那样有效的穿透铠甲,但长弓仍然保留着在远距离骚扰敌人的战术功能,以迫使敌方要么忍受持续的射击,要么被迫推进。在佛洛登的战斗中,尽管英格兰军队的箭雨无法造成重大伤害,但仍然让苏格兰人遭受折磨。同样,并非所有的士兵都穿着高质量的甲胄,这使得长弓仍然足以对身着廉价铠甲的敌人造成有效杀伤。

  英格兰军队中的另一种射兵武器是火绳枪,在同一时间取代了欧洲大陆国家几乎所有远程武器。这种火器有着多种名称,包括arquebus 、harquebuses、calliver 、hagbuts、hackbutts及带有half-、demi-(半)与double-(倍)前缀的hacks,这些用语可以互换或者特定指称特定的型号,为方便表述略称为火枪。不管确切的命名如何,这类火器由熟铁卷制作枪管装在木制托架上,并通过蛇杆咬住点燃的缓燃火绳(slow match)戳到药室完成射击。尽管依然不便,但这一机构使得火枪比更早的手铳更方便使用,后者需要将点燃的火绳直接戳中火控,使枪手更不方便瞄准。与所有早期火器一样,火枪有着耗时的装填程序,以减少击发时的哑火,即火药未能正确点燃的故障。这类故障的通常原因是装药的过多或过少,通过定装药的方式得到了缓解,但反复射击时候的黑火药燃烧物仍然可能堵塞枪管。即使忽略掉那些缺乏经验的士兵在紧张战斗中的表现,火枪装弹到举枪射击仍然需要近40秒的时间。


16世纪瑞士与德意志的火绳枪;图片来源:The Renaissance At War


  根据在1544年布洛涅战役中汉弗莱·巴威克所记录的的细节,火枪的最大射程足可以达到220米,但只有在一半的距离上的精确的。在Hanger上校在1841年的描述中,即使最好的火枪不过在80—100码打中人体目标,但难以在150码开外命中(A soldier’s musket if not exceedingly ill-bored (as many are), will strike the figure of a man at 80 yards, perhaps even 100: but a soldier must be very unfortunate indeed who shall be wounded by a common musket at 150 yards)。这种不精确的特定来自于火枪自身的游隙、球形子弹飞行过程中更容易受到的马格努斯效应作用与风偏因素,更多则源于枪管打制时的偏移。20世纪80年代格拉茨军械库的实验表明,滑膛枪械在百米距离命中人体大小标靶时也不过32.7—60.9%的命中率,多数居于50%上下。然而,尽管火枪难以精确命中单个目标,在射击大编队时仍能达到理想的精度,子弹即使沿着阵型偏离数米也会命中更远处的目标。

  这些因素决定了火枪手在作战时候的运用方式,实战中通常通过野战工事与天然掩体限制敌方的机动范围,同时将这类火器集中在狭窄的正面以覆盖整个区域。在1503年的切里尼奥拉作战(Battle of Cerignola)中,西班牙军队在阵前掘了一道壕沟将法国骑兵阻滞在火枪手的最佳射程内。在1552年的比可卡,法国雇佣的瑞士枪兵被一条凹陷的小道阻碍,在遭受了四次近距离枪击后攻势被瓦解。

  除了以这一方式作战外,十五世纪的瑞士佣兵首创了另一种火枪在有效射程内的作战方式,即以火枪手为散兵,在快速接近敌方部队后发射武器并迅速撤退。后一种战术在整个16世纪被持续运用。在1525年的帕维亚之战(Battle of Pavia)中,西班牙火枪手庇护与树林、篱笆与长矛中,在近距离骚扰法国士兵。

  尽管受限于精度、射速与可控性能,但在15世纪末与16世纪初,枪械制造技术与火药生产的逐步完善使得这类武器最终替代了欧洲弩。鉴于两种武器相似的发射速率与大致相当的精度,火器在发射物动能上的优势是这一转变的关键因素。火枪的枪口初速度通常为340m/s,远超过单兵弩所具备的50—70m/s初速度。这一结果加上铅弹本身的自重,使得火枪足以达到十倍于弩箭200焦的初动能,并在25—30米的距离上击穿最优质的的甲胄。在虽然后者同样能达到400码的射程,但会在150码的距离外因空气阻力而失去绝大部分能量,最终只有在75码以内才能命中并击杀着甲目标。此外,尽管当火枪弹超出有效杀伤范围后会由于空气阻力在内的阻值因素而失去穿透能力,但枪伤弹道学测试表明这类火器在近距离会造成巨大的入射伤口。即使是那些骑兵使用的短身管簧轮手枪,也拥有1000焦的初动能,这意味着即使身着甲胄在面临近距离枪击时也会失去作战能力。重型的弓弩在守城战中依然发挥着作用,但更重的磅力使得装填变得个更加漫长,与火器的对抗中落入下风。

  这些因素最终导致了欧洲大陆上弩的衰退,但是英格兰的长弓情况却复杂得多。两者之间的相对优势即使在当时也有着许多争辩。但无论何种武器显然都没有绝对的支配地位,更做不到彼此的替代。根据意大利雇佣兵Giovacchino de Comiano在的观察,英格兰军队倾向于用弓箭手协同火枪手。同样的做法出现在威尼斯,弓箭手直到进入17世纪仍然在海军中服役,并在陆地的战斗中掩护装填的火枪手。在16世纪的最后几十年围绕长弓废止法案的著名辩论中,问题的关键依然是长弓相对于火枪的正确比例,即使是长弓派的约翰•史密斯爵士(Sir John Smythe)也不主张仅装备长弓。奥德利的手稿与巴雷特的手册中便提倡同时部署使用这两种远程武器的士兵。这一配置一直延续到伊丽莎白时代,彰显了火器在英格兰军队中的不确定地位。

  现代研究早已表明,相比于弓箭,近代早期的火枪造价更加昂贵、装弹更为费时,性能喜怒无常,这一劣势与有限的射程、不准确的精度相结合,使得火枪与长弓相比仍处于不利地位。长弓的造价仅有火枪的五分之一,即使熟练的火枪手也不过一分钟射击两次。此外,在著名的长弓废止争辩中,约翰•史密斯爵士称:

 

The Archers being good, they doo direct their arrowes in the shooting of them out of their Bowes with a great deale more certaintie, being within eight, nine, tenne, or eleuen scores, than anie Harquebuziers or Mosquettiers (how good soeuer they bee) can doo in a much neerer distance, by reason that Mosquettiers & Harquebuziers failing in their points and blancke, doo neither kill nor hurt (vnlesse it happen as the blind man shooting at the Crowe;) besides that, in their points and blancke, through the imperfections before declared, they doo verie seldome hit, whereas contrariwise the arrowes doo not onelie wound, and sometimes kill in their points and blank, but also in their discents & fall.


即称熟练的弓箭手在160、180、200甚至220码的距离上比任何火枪更加精准,而与火枪弹在所能瞄准的极远处会失去伤害能力所不同,箭矢即使在以抛射进行远距离射击时也足以击杀目标。

  然而,当长弓以高速率射击时,据巴雷特称至少会牺牲五分之四的射击准度。此外,穿甲能力与制动力的关键因素足以使得火枪足以成为长弓在这方面的可靠替代品。16世纪的英国验尸官的尸检证明了火枪更大的杀伤力,那些死于箭伤的人身上的致命伤口多数为1.5吋,最深可达6吋,但在枪伤中,平均深度与弓箭造成的最大深度相当,但最大深度却可达10吋以上。因而火枪对于无甲或着劣等甲胄的目标具有更大的杀伤能力,并足以在造成致命伤害后过穿目标。三十年战争期间的许多骸骨证明了这一点。在《手册》的记录中,即使是最优秀的弓箭手也难以向240码开外的着甲目标造成伤害,而出现的稍晚、枪管更长的calliver火枪却在400—480码仍然能做到有效杀伤,以至于少有弓箭手能进入到火枪的射程范围。(Your best archers can hardly shoot any good sheaf arrow above twelve score off, to perform any great execution, except upon a naked man or horse […] and the said calliver […] will reach and perform twenty, or four and twenty score off, whereunto you have few archers will come near)。现代实验早已表明,尽管大部分枪械仅能在100米的距离仅能击穿2mm的软钢甲胄,但在30米内足以击穿2.7mm的甲胄。这表明尽管与弓箭一样远距离抵御披甲部队时候效率仍然低下,但火器在更近的距离的穿甲能力却优于前者。

  这些对于长弓在射程、穿甲能力上的诟病表明火器在16世纪早期以来已经改进了多少,而弓箭的这些缺陷常被归因于箭术的退化。从本世纪中叶开始,小型火器的进一步改进进一步拉大了两种远程武器之间的有效射程差距,最终可能使得火枪的射程远胜过于弓箭。在1549年叛乱中,护国公萨默塞特公爵便写信敦促王党军队让火枪手将叛军的弓箭手引出防御工事外,这可能标志着火枪远胜过弓箭的范围,或者更有可能,这封信件所指的内容是指火枪手更大的致命射程范围,长弓对抗甲胄能力的衰落使得在同等距离下对抗披甲士兵的能力远逊于火器。这两样因素都会使得实战中弓箭的表现不如火枪。然而,尽管在直接对抗中出于劣势,弓箭手在实战中仍有一席之地,即以高频率的射击骚扰敌方,并在近身格斗之前将其引到火枪兵的致命射程与分遣队的攻击范围内,而即便穿甲能力大不如前,在攻击身穿软甲的敌人时,长弓依然保持着杀伤能力。


训练



  英格兰军队缺乏正规正规训练的记录往往被视为长兵部队中存在两个阶层的证据,即只有那些太穷或者不熟练的人才会装备勾镰,然而该观点并未能认识到这一兵器在作战时的实际表现,譬如在佛洛登之战中英国勾镰手便在近距离战斗中击败了苏格兰的长枪兵。枪兵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因为如果编队机动训练就无法发挥他们的武器。因而尽管直到本世纪中叶英格兰长枪兵数量较少,但无疑接受着某种形式的训练。巴雷特的手册描述了一个连队中的军士该当如何训练枪兵:

 

Such must instruct soldiers as well by signs […] as by words and deeds how to train, march and use themselves in all points […] laying the [pike]staff on his shoulder [the sergeant] march[es] forth, the company doing the like, sometimes he traileth the same on the ground, sometimes coucheth the same as it were to encounter enemies, sometimes retireth so couched, still his face toward the enemies, sometimes standeth still advancing his staff on high, the company standing still giveth silence, and according to every sign by him framed they do the like

 

尽管无法明确说明实际训练是否遵循这些准则,但上述段落说明了一种相对有效的教学方式,即集合到一块的士兵通过模仿军士的动作来熟悉长兵的操作。然而,尽管这一训练方式足以训练部队熟悉武器并进行机动,但专业水平远远低于职业的长枪兵,这或许解释了为什么英格兰仍然需要在欧陆战争中雇佣佣兵。

  长弓手则有着长期训练的传统,通过周末闲余时间与偶尔的比赛来进行,并根据温彻斯特条款在郡县民兵进行集合时进行考核。经久训练的重要性为亨利八世在1522年全国民兵集合时重新颁布该条款所证实,表明英格兰可用的熟练弓箭手数量正在不断下降,并直接导致越来越多的城市乡村加大了对不练弓箭之人的罚款。尽管如此,不断趋向于放牧而非耕作的农业方式以及40到50年代两度瘟疫的爆发造成了人力衰退最终无法阻挡。较为富裕的下议院组员中同样倾向于放弃射箭这一传统的封建义务,尽管那些较为贫苦的还在苦练长弓技艺。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了熟练长弓手的逐步减少,但射箭技艺的衰退更多是循序渐进的过程,许多人仍然保留着以往的专业知识。在“玛丽·玫瑰”号沉船遗骸打捞出来的尸骨中,弓箭手因为长期练习重磅长弓而导致肩胛骨异常发达。由于船上服役的弓箭手多数隶属于王室卫队或是扈从,因而可能反应了这一时期练习长弓者的职业倾向。

  火枪手的情况则要复杂得多,没有确切的证据表明训练流程。原则上亨利八世的射箭公示民众禁止拥有火器。这一立场往往被解释为担心国土境内的反叛者能够获得枪支,但更可能是由于这类武器不确定的安全系数为未经训练的人构成了风险。然而无论禁令背后的真实意图如何,范围仅局限与民兵,驻堡与类似的军械库中则存储着大量的枪炮。在国王驾崩后,枢密院将火枪训练列入优先事务,并指使城市民兵与驻地守军练习使用这类武器,这或许是长弓在这一世纪中叶作为不断下降的表现。在巴雷特的手册中,尽管英格兰本土士兵依然足以成为优秀的火枪兵,但国家却更倾向于在作战时雇佣外国人,这表明这些佣兵对于火器的操控可能更加娴熟。


组织结构

 

  由于少有国家会将士兵预先征募进如此庞大规模的编队中,因而实际上是通过一系列较小的编制进行组合。在英格兰,尽管每一个连队理论上以百人为规模,但实际上依照连队长的地位与征募新兵的地区并不固定。事实证明,由勋贵征集的部队往往具有庞大的规模,且物资富足。在1513年亨利八世远征法国的队伍中,诺森伯兰公爵提供的一支连队足拥有300名长弓手与100名长枪兵,并配有一支由100名准枪骑兵组成的分遣队。相较之下,那些从人口稀缺或由贫寒士绅所征募的部队则逊色得多。在1544年刘易斯·ap·理查德(Lewis ap Richard)征募派往布洛涅作战的勾镰队便不可避免的出现兵力不足的状况,以至于不得不整编为更大的连队。根据《手册》的总结,直到伊丽莎白时代一个连的规模依旧从100到300人不等。对于连级规模标准化的缺失归因于该编制并非独立,一旦加入军队,征募来的射兵与长兵通常会分开部署以组成方阵进行战斗,并由不熟悉士兵的军官进行指挥。由此带来的布阵问题复杂而费时,因而在战斗前需要将数个不同规模的编队整合为一,同时保持人员比例的正确。然而对于都铎陆军而言,这一问题却复杂得多,如在1544年到1545年远征法国期间,临时派遣指挥每个方阵的“大连队长”(grand captains)与每一个连队长之间的指挥结构缺失记录。

  集结名册中的账面问题则掩盖了连队构成的复杂程度,在那些庞大的非委任的士官组织中尤是如此。在整个中世纪到16世纪,连队中的士兵以约20人为单位归于一名称为“vintenar”(意为“二十”)的士官统管,这一职务广泛存在于军事手册中,然而却往往在战时的记录被掩盖。这一现象或许可以以两种方式之一来解答,即这些非委任的军官并没有因为额外的职责而领薪,或者更有可能,按照15世纪以来的惯例被记录为其他人员。在主管加莱驻军的出纳员的记录中,驻扎的守军在账面上分为三类:重装骑兵(mounted MAA),每天领12便士的薪水,重装步兵(MAA on foot),每天8便士,以及弓箭手,每天领薪6便士,这些作为简化召集与发饷及记录驻军薪水程序的会计账目。由于这个原因,“vintenar”在内的士官往往会被记录为领9便士日薪的“准枪骑兵”(demi launces)或8便士日薪的“骑马弓箭手”(archers on horseback)。与之类似,记录为6便士日薪的“弓箭手”实则可能只是勾镰手,而记录为“骑马弓箭手”(archers on horseback)的却仅仅可能只是熟练的弓箭手。在1522年萨里伯爵远征法国的账单中拥有216名8便士日薪的骑马弓箭手与14名9便士日薪的准枪骑兵,这些很可能实际了军队中的广泛存在的士官层级:其中“骑马的弓箭手”代表“vintenar”,而“准枪骑兵”则代表亨利八世时代新出现的哨手(whiffler)一职,后来职务为军士所收纳。

  除了负责征兵、管理与领导作战的连长外,每个连队还有数位下属人员以将士兵整合进方阵中,并保障在作战时的凝聚力。根据御前大臣托马斯·奥德利(Thomas Audley)遗留的手稿,一个连队包含一位尉官、一名旗手、一位军士、四名队头、一名鼓手与一名笛手(a lieutenant, a standard bearer, a sergeant […], four viteners […], one drummer and a fife)。在16世纪初,尉官(lieutenant)通常被俗称为“连副”(petty captain),负责在战斗中协助连长,并在后者缺席的情况下接管连队的指挥权限。军士(sergeant)作为连队中的士官,这一名称自中世纪以来便作为各类代理的名称,在军队组织中出现这一职务的迹象源自于1528年所颁布的法令,规定每个连队必须配备一名精通操演的担任军士用以训练士兵及在战斗中维持阵线,此外还负责武器的检查。二什长(vitener)与之类似,负责每一个约20—25人小队的纪律。到了伊丽莎白时代,连队中出现了几个新的职务:连队中的掌旗官(ensign,通常被文盲写为“ancient”)经常作为委任的低级军官,而不是仅仅是军旗的持有者。下士(Corporal)直到1585年才出现,每个连队分为三个大队(squads),各由一名负责教导士兵与维持纪律,以此分担军士的负担。

  直到1587年,都铎陆军中的团级行政结构才初见端倪,统领者称为团长(Colonel)。这一名称自近60年前的拉文纳战役时便有西班牙人所使用,英格兰的军事作者也常用这一名称来指称统管许多个连队的军官,然而使用场合却并不规范。1557年林肯伯爵爱德华·克林顿(Edward Clinton)出兵圣康坦(St.Quentin)时被称为“colonel of all the foot”,但所率领的部队足有40个连队共4000人。直到伊丽莎白统治的晚期,统帅由多个连队联结到一起的部队的军官才逐渐有了明确的职称,负责10—12个连队组成的团(Regiment),并在逐渐固定下来。军士长(sergeant-major)随之出现,地位高于连队中的所有军士,并负责督查他们的行动。此外,这一团级职务在指挥结构的优先级别上高于所有连长,如果团长无法指挥战斗或是缺席,往往由军士长负责接管。

  同样出现与伊丽莎白末期的还有一个被称为尉连长(captain-lieutenant)的奇怪职务,一直持续到17世纪。当团长身兼下属某个连队的连长时往往无法亲自负责这一连队的作战,因而往往选择雇佣一名尉官代为指挥。这位尉官因而在拥有了与连长同等的指挥权限,并领取与其他同僚更高的军饷。然而,尽管在指挥结构方面与连长同级,但却并没有相同的职称。


方阵构成

 

  16世纪的步兵编队通常分前军(Forward)、后军(Rearward)、中军(Mainward)三部分,以带来行政管理上的凝聚,并以此来缓解变阵为行军阵型与组为作战编队时的困难。在英格兰,每一个独立的作战单位被称为方阵(battle),相对独立的骑兵与炮兵部队与之协同作战。在福尔诺沃的战斗中,瑞士人将长枪兵部署在3000人的方阵中,而到了1522年的比可卡之战(Battle of Bicocca)中每一个方阵都足有7500人。在平基战役中,英格兰军队将手头1000名士兵中的4000人组建为中央阵列,余下的组成两个3000人的方阵。



英格兰巨型方阵;图片来源:http://home.mysoul.com.au/graemecook/Renaissance/RenaissanceWarfare-AirfixMagazineArticles.htm


  在战斗时,由数个连队组成的方阵中长枪兵与勾镰手占据主体,长弓手与火枪兵则编入外围或侧翼的分遣队中。尽管以这一方式分散连队的效率显著低于武装同质化部队,但根据方阵中兵力数量来调整射兵比例至关重要,在奥德利的手稿中便称“指派的射兵愈多,方阵的战力愈弱”(the more that ye do appoint for the shot, the weaker is the body of your battle),并进一步提议限制陆军中的射兵数量:少不过十之三,大者不过十之四,更大者不过十之五,以此类推。(in a small number […] the third part shot and in a bigger the iiiith part shot and in a bigger the vth part shot and so upward)当方阵中的长弓手或火枪兵的数量超过这一比例时,则让射兵抛弃那些多余的远程武器,并编入到方阵的主体中。这一角色可能由长弓手来胜任。与这一做法类似,出于难以有效发挥大量火力的难处,欧洲大陆的军队也不情愿配置高比例的射兵,通常不超过三分之一。部署在方阵中的士兵可以作为长枪部队进攻能力的增强,但是部署在后排的远程火力却几乎没有作用,而只会减弱在近距离格斗时的兵力。即使平基战役中如奥德利称“hath been gotten by shot only, without push or stroke stricken’”由射兵部队奠定基石,但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战役中罕有发生。尽管在日后火力效率的提升致使长兵与更短的近战部队沦为象征,但在更早的16世纪战争的结果往往由装备这些兵器的部队所决定,其中的战斗涉及两支步兵编队间的大规模对抗。在1515年的马里尼亚诺会战(battle of Marignano)的第一天,德意志长枪佣兵整晚与瑞士佣兵的推矛过程为法国军队部署骑兵部队与炮兵争取了时间,1544年在切雷索莱(Ceresole)的战斗同样被布莱斯·德·蒙吕克 (Blaise de Monluc)归因于步兵编队对于敌方骑兵的顽强抵抗。

  方阵一级编制的核心是数位连队长与下层军官,与对指挥至关重要的军旗、战鼓及横笛。出于阵型的复杂,可能有数个小组的指挥人员部署在方阵中心的不同处维护部位部队在作战时的凝聚能力,其中掌旗官为连队提供部署焦点,鼓手与笛手则传递连队长的命令并提高士气。中枢结构的人员由重装士兵或长兵所掩护,这些往往是身经百战的老兵,除了保护任务外还有献策之职。当方阵中有多余的长枪兵时往往也会编入拱卫部队形成多达两到三排的阵容,尽管每一排的两端同样需要部署枪兵以应对骑兵。这一作战中枢与外围部队中间由轻装枪兵(picche secche)所占据,而经验更加丰富的重装枪兵(picche armate)则构成了外围。后者除了集中一处与编阵型的前方位置外,往往还被部署在后排,以防止在17世纪被称为“泄漏”(leakage)的状况发生,即整支部队的溃退由后方一小撮士兵的逃离开始:

 

These men at arms […] may in no wise be mixed amongst [unarmoured] footmen, for if they be, farewell the strength of footmen […] and if you have sufficient number of corselets you may not set them all before, but you must set ii or iii ranks of them behind your battle lest peradventure you might have an onset behind of your battle. And besides that they shall keep in your men behind from flying

 

与奥德利一样,巴雷特同样提倡将装备精良、技术最精湛的老兵部署在方阵的最外周,如果人数足够,这将让轻装枪兵庇护于重装士兵组成的壁垒内,在减小负伤可能的同时使得足以在更安全的方阵中推矛。

  除了长枪兵与勾镰手作为方阵的支柱外,一部分数量的射兵也被纳入其中,以图在近距离格斗之前或在期间给予支援。这一混编方式最早可追溯到1473年大胆查理颁布的军事法令中将弓手、铳手与弩手编入枪兵外围的做法,并可能由在勃艮第军队中服役的英格兰长弓手传播开。尽管查理的战术由于持有任何一种武备的士兵数量都过少而无法有效发挥作用而最终未能取得对瑞士佣兵的胜利,但将射兵部署与枪兵阵列内的准则仍然时而被作为战术实验。欧洲大陆的军队随后在切雷索莱(Ceresole)的战斗中应用了这一构想,西班牙与法国的火枪手都部署于长枪方阵的第二排,结果由于推矛过程中的近距离交火,大量人员伤亡。奥德利的手稿中提到了这一惯例,并提倡应在首排长枪兵之间安插火枪手,以便在方阵中射击。(“set within the first rank of pikes one rank of harkebusses to shoot at every joining of the battle”)这一部署在《手册》中同样出现,步兵阵列的外缘交替部署枪兵与射兵。由于存在推矛过程中的友军火力而使得“混战中杀死敌人与杀死战友一样多”(those shot […] must kill their own men, as their enemy, being thus mingled at all adventure),将火枪手混编于长枪方阵内的做法被摒弃。



巴雷特《兵长手册》(Captain’s Handbook)中绘制的方阵级示意图,其中长枪兵(P)与射兵(S)混编到最外围;最中央是指挥中枢,周围由勾镰手(B)进行守卫



编队战术


方阵主体

 

  16世纪的军事手册通常会为读者提供许多排兵布阵的方式,含括图表、示图与那些数学公式,以协助连队中的军士编排自己的兵力,然而不幸之处在于许多创作更多作为理论练习而非实践指南,且即使在战斗中未使部队陷入自戕境地,也会因为过于复杂而不可复现。这类军事作品在15世纪的末期广为认知,以至于包括奥德利在内亲历战斗的作者时常警告由未经战事的学者所撰写此类书籍的危险。古罗马时代的凯撒与维吉蒂乌斯作为文艺复兴时期军事部署的另一个潜在源头而有着忠实读者,尽管影响被过分夸大。后者尽管比同时期的另一些作品更为可行,但所需要的高纪律与个人训练更适合古代的小型精锐而非16世纪普遍征集的步兵,且由于这类作品的编辑与翻译者经常遇到的在文本准确度与不断变化的军事技术两者间取得平衡的困难,致使两个时代的战术系统达成尴尬的妥协。教学手册方面的问题由于与实战指挥官的失联而变得更加复杂,这些军事人员常通过与经验丰富的老兵的服役中获取知识而非通过书本学习。

  以上种种因素共同作用限制了实战中应用编队战术的多样性,很少有指挥官情愿将战斗的结果押注到过于复杂与苛刻的阵容上,简而言之,风险规避的要素之一是优先考虑已经验证效率与实用的策略,而非未经实践的理论。英格兰在16世纪中叶的著作验证了这一假设,巴雷特似乎挑战了古典战争先例带来的影响,称“战争的践行日新月异,致使盲人无知者陷入危险”(the practices of the wars doth daily alter and change to the great peril of the ignorant in such behalf),更进一步,奥德利遵循欧洲大陆现行的军事惯例而非以古典时代的军事前例为指引,尤其是那些德意志佣兵。为了与现有军事科学而非古代遗作保持一致,都铎王朝的军事作者仅将阵级编制限制为两种阵型,即方阵(just)与宽阵(broad)。

  无论何种阵型,依照维吉蒂乌斯的要求,每个行与列根据士兵之间的距离分为三种站位:第一种是开放队形(open order),每两个士兵的纵向间距为6—7呎,横距为3呎;第二种为一般队形(order),无论纵列还是横列间距均为3呎。第三种收缩队形(close order)则紧凑得多,每列之间的间距仅有一呎半。间距通过实战中的观察得出:譬如,在开放阵型中,长枪兵斜握长矛时末端通常碰到后一排的脚跟,而纵排的士兵互相张开手臂能碰到左右两边的手指。在间距3呎的情况下,士兵手放在髋骨处呈叉腰状时,手肘恰好碰到彼此的肘部。

  更为分散的阵型有助于部队在穿越凹凸不平的地面时出现混乱,当一个团直面敌人冲击或进军中需要转向、立定时,往往采用第一种间距,给勾镰手与斧枪兵腾出空间挥舞武器。除了提供战术上的灵活外,开放的队形还可以掩护方阵中的射兵,使得火枪手拥有足够的空间发挥火器,并允许长枪兵采用“couch、cross&defend”的守御姿态。乔治·凯里(George Carey)的《军律之途》(Pathway to Martial Discipline)与巴雷特的《手册》便提倡在遭受骑兵攻击时士兵伸出长矛庇护射兵。当在推矛过程中与敌方步兵作战时,集体力量则比个人的机动能力更加重要,因而往往将阵列收缩起来,以图对前线施加更大的推力。



按照维吉蒂乌斯的开放阵列排列的长枪兵,其中每列中的间距为3呎,每排为7呎
在开放阵型中,长枪兵(黑色圆圈)掩护一队火枪手(红色圆圈)前出射击


  在16世纪的军事手册中,方形阵被规定为各横列与纵列的人数相同,作为标准的战术阵型。在都铎陆军中,尽管无论是奥德利的手稿还是巴雷特的《手册》都没有涉及更多的细节,但后者日后的另一部作品描述了一百名长枪兵如何部署为十排十列的方阵,纵横都有十名士兵。尽管从含义来看整个阵型呈现正方形,但由每个士兵所占据3.5×1.5呎的空间意味着实际是一个矩形阵列,除非采用更为紧凑的封闭队形。在实战中,方形阵列由于相对狭窄的正面与较小的转弯半径所提供更大的行动自由度,因而常用于在地形障碍中穿行。该阵型在近距离格斗中也异常有用,来自纵队后排的压力提供了更为集中的推力,使得长枪兵能够迅速突破分散的敌方阵列。



100名长枪兵组成的方形阵列,正面宽度与纵深根据每排中士兵的3呎间距与每列中的7呎;由于部署在前列的士兵前方无人,而位于侧翼的士兵更远侧没有相邻的战友,因而10列的纵深可以计算为9×7呎(18.9m),正面宽度则为9×3呎(8.1m)


  由于更浅的纵深带来的更宽阔的正面,宽形阵在作战中更受青睐,特别是在马里尼亚诺与比可卡瑞士枪兵的纵列战术遭受失败之后。以这一方式排布的部队的纵列数大约是横列的两倍,意味着当200名士兵进行部署时候时拥有10行的正面宽度,每列20人,呈现出比方形阵更为正方的外观。这一部署的战术优势如奥德利所观察到的那样,“由许多人的兵器所占据,对敌咄咄逼人”(the occupying of many hands and […] the fair presence made to their enemies)。除了心理影响与占据更大的正面空间外,还使得更多的士兵能发挥近战与远程武器,比方形阵在行伍间能够容纳更多的射兵。除此之外,巴雷特还提到宽形阵在部署时的优势:

 

(besides the readiness it breedeth in the soldiers) doth serve to alter [the formation] into a battle of double front and [if] your foot enemy shall come to charge you upon the flank, they shall make of flank the front, and so be ready with double hands, either to receive or give the charge. For those battles of […] double fronts, do bring many hands to fight at once: being very advantageous for footmen against footmen

 

这段文字概述了几种情况下采用宽形阵的益处。第一种情况是最显而易见的,即当需要扩大阵线并允许更多的士兵投入战斗时。尽管缺乏方形阵所带来的的冲击推力,但使得部队能够应对推矛在内的持久战斗,即“与步兵作战更为有利”(advantageous for footmen against footmen)。其次,改变的阵型可以通过转变的过程(即“the readiness it breedeth”)使士兵为接下来的应战做好心理准备,并向敌方展现更具威胁的部署。最后一种情况下,当方形阵被包抄时,士兵重组为更为宽阔的阵型从侧翼包抄正面的敌人。在实战中,尽管偶尔会以完美的比例部署,例如3000名瑞士佣兵在福尔诺沃(Fornovo)便部署为占地60平方米的正型方阵,但规模不一的部队在集结时往往需要一定的自由度。例如,瑞士佣兵在比可卡的阵型是由7500名士兵组成的宽形阵,但实际上拥有75个横队、每个横队100人,这使得整个阵型呈现90×155平方米的方形,既不宽阔,也不方正。《手册》中的一张图示也描绘了两种阵型之间的妥协,其中1500名士兵部署在宽形阵上,说明了以该种方式部署的小型方阵将会呈现何种外观。



30个50人横队共1500名士兵组成的宽形阵,正面宽度61米,纵深44米;其中重装枪兵(蓝色圆圈)驻扎在方阵边缘,火枪兵(红色圆圈)安插在中间,中间的勾镰手(绿色圆圈)保卫指挥中枢,黑色圆圈代表轻甲枪兵


   除了宽形与方形这两个部署原则外,寡不敌众的部队通常还采用防御阵型,尤其是面对大量敌骑兵的步兵编队。这种部署长枪兵与勾镰手在各个方向维持阵线,射兵散布在外层中,使得这些阵型在整体呈现圆环形、回字型及“S”字形状。作为最经典的防御阵型,圆环阵将指挥中枢至于圆心正中间,周围是长枪兵与勾镰手组成的同心圆环,最外层是火枪手与支起长矛的重装枪兵。尽管以这一方式列队的部队足以有效的抵御骑兵攻击,但却缺乏对抗步兵的凝聚能力,且为免队伍混乱而难以机动,使得应用范围严重受限。



托马斯•奥德利所描绘的圆形阵;勾镰手与中枢指挥人员(绿色部分)位于圆形周围,周围是一圈长枪兵(黑色部分),最外层是由重装枪兵(蓝色部分)保护的火枪手(红色部分),箭头方向表示火力方向,浅红色圈表示有效射程
《兵长手册》中的另一样防御阵型



射兵部队


  作为方阵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火枪手凭借在远距离杀敌的能力被巴雷特称为“野战之怒”(the fury of the field),并在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些列作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看似,一些战斗凭借火枪兵便足以胜任,但:

 

   For a stand of pikes [are] not able to abide the field, unless they had shot, to answer their enemies shot. In like sort, any troop of shot […] being in open field, having no stand of pikes […] nor hedge, ditch, trench or rampier […] could not long endure the force of horse

 

《手册》中的这段文字概括了在近距离部署火枪手与长枪兵的必需,强调了两者相互依存的关系:没有火枪手支援的长枪兵极易受到敌方射兵的攻击,就像苏格兰人在平基之战中遭遇的那样,而孤立的火枪手则很容易被敌骑突破。尽管可以像在切里尼奥拉或帕维亚的战斗那样利用树篱、沟壑、堑壕与斜坡等障碍进行掩护,但通常却依赖于方阵中的长枪兵提供这类庇护。在比可卡的战斗中,瑞士佣兵在往西班牙阵地推进时因遭到炮击及火枪手近距离的枪击而伤亡惨重,但即使如此,瑞士人还是成功翻越了一条沟壑继续进攻,直到被驻守的德意志佣兵击退。这表明即使是准备最为周全的防御措施也无法保全敌方一定不能突入近战距离。正因这层原因,方阵中的射兵通常依照三种方式部署,第一种即将火枪手与长枪兵一同编入方阵的最外层,不再赘述。第二种则是将多个射兵分遣队编入靠近步兵方阵处,如奥德利称:

 

  And you must have for the covering of the weak flanks two sleeves, for every flank a sleeve, and as many ranks of them as be in the flanks of the body of the battle, which sleeve of shot ought not to remove, but to abide still for the safeguard of the flanks

 

即,火枪兵组成的分遣队(被称为袖阵“sleeves”)围绕在方阵主体周围,作为侧翼的保护区,每个分遣队中的横队数与所伴随方阵中的保持一致。依照预定战术,在交战期间,火枪袖阵维持在方阵侧翼并从此处朝敌射击,且在遭受攻击时躲入长枪林中寻求庇护。但在实际的战斗中,这类指令很可能被忽视,平基战役中英格兰的火枪手便全部被重新部署以集中火力攻击苏格兰人。根据威廉•彭定康的记载,“大批火枪兵与敌进行正面较量,他们的连长表现得英勇异常”。(Captain of all the Hackbutters afoot, did very valiantly conduct, and place a good number of his men […] hard at the face of the enemy)

  尽管奥德利熟悉欧洲大陆中的火枪兵部署方式,指出德意志人的袖阵由左右各三列纵队的火枪手组成(“the Almains use […] iii in a rank of shot about their battles”),但仍然提倡英格兰的袖珍在拥有限量的火枪手同时纳入巨量的弓箭手,每个袖阵应当有三道弓箭手、两列火枪手(“about your battle v in a rank, they to have iii archers and ii harquebusiers”)。这表明都铎王朝的军事作者已经了解彼岸的战术先例,但却作了适当修改以应对本土的战争资源。尽管与欧洲大陆的部署分歧可能是基于权宜之计,但将两种武器混编的做法代表着融合火枪与弓箭长处并弥补各自短处的尝试:弓箭手精准或快速的射出箭矢,作为火枪手在射程与穿甲能力方面的补充。这与16世纪逐步发生的混编协同战术趋势不谋而合,且不同的装备更能获得更多的战术功能。

  以下两张图示描绘了1500人组成的方阵,第一张根据德意志人的惯例由左右各三列火枪手纵队组成袖阵(即“iii in a rank”),第二张根据奥德利的描述,即三列弓箭手与两列火枪手混编。



按照奥德利对 "德意志编队 "的定义,1500 名士兵部署在 30 个 50 人的横队中,180 名火枪手(蓝色)在左右各列成三道纵队;方阵占地面积约为 60×44 平方米,每个袖阵需要 60×2.7 平方米的面积来部署,假设与方阵之间留有通常的 3 呎(0.9 米)间距
由1500名士兵组成的英格兰步兵编队,左右两侧各有三列弓箭手与两列火枪手相间组成的袖阵;这种阵型需要 120 名火枪手(蓝色)和 180 名弓箭手(深红色),每个袖阵需要 60 × 4.5 平方米的占地面积


以第二种方式排布的方阵中步兵分为30个横队,每个50人,并有额外的120名火枪手与180名弓箭手,满足射兵数量不超过总人数五分之一的要求。因而,英格兰方阵将拥有比欧洲大陆的步兵方阵更大比例的射兵部队,这一特殊性质或许相当与一种强调更大限度火力的战术理论,作为将本国大量弓箭手发挥实用的一种手段。英格兰军队采用袖珍的时间比奥德利所描述的要更早,如约翰•拉姆齐绘制的平基之战草图,这可能影响了近同时代的著作:图中清晰描绘了长枪兵组成的宽形方阵,装配长弓与火枪的分遣队沿着两翼延伸。然而,两者的射兵数量与分配方式却不相同,通过辨认弯曲的长弓,草图中的方阵左侧似乎部署着两列弓箭手,而右侧则是带着短兵器的两列火枪手。



草图细节;上:左侧,下:右侧



  然而,受到相对较小战术单位与抽象描绘的影响,草图妨碍了对携带特定武备的士兵具体数量的确评估。此外,当有其他提供兵力数目的史料时,艺术表现形式变得更加复杂,例如威廉·彭定康声称方阵中的火器部队仅限于西班牙雇佣部队,其中包括“徒步的火枪手,共600人”,这一描述难以与平基之战的草图相互调和,画面中弓箭手与火枪手的数量几乎相同。由于已知英格兰军队中拥有数量不明但庞大的弓箭手,600人的部署难以想象。可能的情况为文字描述是正确的,整支军队只有600名火枪手,草图仅作为理想化的部署,以展现两种武器比例的相等,或者,西班牙的雇佣兵仅仅占据英格兰部队中火枪兵的一部分,更多的自本土的驻军及城市民兵中招募而来。考虑都铎时期英格兰的战争资源,前者似乎更有可能。

  尽管火枪手与弓箭手的数量并不明确,但草图却清晰的展现了两支部队分别位于两侧不同的袖阵里,这一部署由描绘索伦特海战的考德雷雕版画(Cowdray Engraving)所证实。图中的前景部分描绘了一支英国枪兵部队及随行的射兵袖阵在海岸附近作战,以抵御法国人预期的进攻。与拉姆齐的草图一样,长弓手与火枪兵被描绘为组成独立且兵力相等的袖阵,这表明尽管两种武器混用,但却部署在不同的单位中,而不是混编在一起。


考德雷雕版画局部


尽管无法估算都铎陆军用支援步兵方阵的袖阵确切人数,但弓箭手的数量可能超过火枪手,至少为2:1。这意味着一支由30个50人横队组成的方阵可能配有120名弓箭手与60名火枪手。



由30个50人横队共1500 名士兵组成的方阵, 四列120 名弓箭手和两列 60 名火枪手分别组成左右侧的袖阵;其中长弓袖阵需要 60.9×3.6 平方米的占地面积,火枪袖阵需要 60.9×1.8 平方米


  除了这两种部署方式外,射兵也可以直接最为散兵列于方阵前部,在掩护阵型的同时骚扰敌阵。这一部署方式在帕维亚的战斗后变得愈发流行,是役帝国军队中占总兵力近五分之一的西班牙火枪兵作为前线散兵带头进攻法国军队的围城防线,凭借树叶与浓雾的遮蔽及长枪兵的掩护给敌方的重装士兵造成了重大伤亡。散兵在战术上的灵活之处,根据奥德利的描述,体现足以积极推进并在将敌方拉入射程后退到掩体:

 

Then must you place them that must assail your enemies at the first encountering […] before the forefront of the battle, and so they do advance themselves, somewhat before the battle, and to shoot off at their enemies as often as they might retire to the sides [when] the battle did join and then to grieve their enemies with shot to the uttermost of their power as long as the fight doth endure. But the said small shot must beware that they do not advance themselves too far before the battle lest peradventure they might be overthrown with horsemen

 

这段话概述了散兵的作用,即在与敌首次遭遇时发动进攻,并在近距离格斗时撤到方阵的侧翼中,朝敌后方开火,与马基雅维利的战术不谋而合。此外,还强调了作为散兵的射兵在面对敌骑时的脆弱,特地强调小型射兵分遣队必须各位小心,不许推进的太远,并暗示应当留在地形的与长矛方阵的掩护内。与将弓箭手与火枪兵分为不同但相互掩护的袖阵不同,英国散兵可能混合两者以在一个更为分散的队伍中保持这一组合。这一假设得到了巴雷特手册的证实,长弓手用于掩护作为散兵的火枪手,暗示在后者进行装填时候凭借高射速保持持续的弹幕。鉴于巴雷特生活的时代火器更为普及,都铎早期的军队很可能延续15世纪的做法以弓箭手作为散兵,并当敌方来袭时撤退到阵线后方。



英格兰方阵,前方为散兵,侧翼分别为为弓箭手和火枪手组成的袖阵;深红色部分代表散兵队中的弓箭手,蓝色代表火枪手



炮兵部署



  基于16世纪炮兵重复射击机会很少的原则, 英格兰炮兵部署的主旨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提高开火效率,因而协同步兵方阵的火炮可能被放置在两个位置,要么在方阵前,要么在侧翼。第一种部署方式为马基雅维利所青睐,并建议扩大正面宽度以部署用来保护炮兵的角阵(horned),大概是派遣长枪兵以与掩护散兵相同的方式为炮兵提供庇护。在平基之战的草图中,炮兵被部署在步兵方阵的前方,这样士兵足以在炮击结束火炮拽到一旁后前进,而不是从分开的两翼重新排布到方阵中。



平基之战草图,左右两侧分别为英格兰与苏格兰军队的炮兵部署



  另一种选择即在方阵两侧部署炮兵,这一方式的优势为不妨碍编队的移动,但需要更大的占地面积容纳火炮。在唯一提到炮兵部署的地方,奥德利描绘了如何布置袖阵以安置侧翼的火炮,使得射兵与炮兵不会相互妨碍,即将射兵直接置于方阵前的两个突出的角(“plac[ing] the shot […] straight out at ii corners of the battle”)。以这一方式进行部署的袖阵像机翼一样附着在方阵左右各一侧火炮的外侧,因而需要比通常布局更宽阔的正面宽度。尽管如此,英格兰军队仍然可以通过奥德利没有提及的一样方式来解决这一难题,即将弓箭手分遣到部队后方越过前方的士兵进行射击,而不必拉宽阵线。由于袖阵通常沿着方阵的外缘安置,因此在将正面转为侧面时很可能会采用这一阵型。尽管以这一方式部署会由于无法直接瞄准目标而使得弓箭手的射击准度大幅降低,但能使得火炮在狭隘的地形更有效的安置在火枪手组成的袖阵中。



按照托马斯•奥德利的火炮放置提议部署的步兵方阵;需注意,袖阵已经拉成直线,沿着方阵两侧形成左右两翼以保护附近的火炮(黑色圆圈),由此带来了正面宽度增加的负面影响
平基之战的另一幅草图;注意左上角英格兰方阵已转向右侧与苏格兰人对峙,将他们的火炮放在离敌人最近的火枪手袖阵中,而弓箭手则留在方阵的后方,越过他们前面的部队头上射击;苏格兰人的火炮按照标准做法摆在他们阵前



  尽管有时还会以其他方式部署火炮,譬如安置在两个方阵的中间,但遭到了马基雅维利的猛烈抨击,认为要么会削弱炮兵火力,要么会减弱侧翼的兵力。当以这一方式部署的炮兵安置在方阵间狭小通道的深处时,尽管最大限度减小来自敌方的威胁,但火力范围被限制在狭小的空间内,使得敌方士兵足以避开。相反,扩大方阵之间的间隔使得火炮获得更大的炮击自由度,但会使得炮兵与附近的编队暴露在敌方攻击下,从而在部署中形成一处弱点。



部署在两个方阵之间狭隘通道深处的炮兵(黑色圆圈),红色部分为火炮覆盖角度
部署在两个方阵中间宽阔通道的炮兵,这样可以扩大火力范围,但火炮和方阵的侧翼会暴露在外

 


方阵部署

 

 

  尽管可以将所有的兵力编在同一个方阵中,但不雅而缺乏战术上的灵活。由于缺乏后备兵力,整支军队很容易被击败,而若主力部队被击垮,则将面临失败。因而,军队在部署时候通常会投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方阵,按照传统部署为前、中、后三个部(wards),相互比邻,以便于在行军时候的机动。由于行军纵队由前军方阵引导,因而相应的,该编队在其他部队部署之前遭遇敌方存在较大的风险,正因如此,往往配别一直规模适当的精良部队进行护行:

 

Your High Marshall the Master of the Artillery, the captain of the pioneers and the carriage master […] ought to be strongly appointed and accompanied with good men of war both on horseback and on foot, as well men at arms as light horses [and] ought never to be under ii or iii thousand men lest […] your enemies might devise […] to overthrow your Marshall. Wherefore make your Marshall strong that goeth before and he shall be a good shield for those that follow

 

因此,前军方阵的炮兵与前锋伴随着各类轻重骑兵,人数永远不低于二到三千人。这样一支部队能够独立行动,直到后续部队抵达。在拉姆齐对平基之战早期阶段的描绘中,英格兰方阵前军在前,骑兵在两翼,朝着苏格兰营地推进。事实证明,苏格兰人尝试性质的突袭证明了这一方式的价值,英格兰人的散兵、骑兵与炮兵为方阵重新部署争取了时间,这可能预示或是启发了奥德利,即认为前军应当充当后续部队的庇护。



平基之战草图;英国前军(图像中央)率领行军纵队,由弓箭手与火枪手掩护;骑兵掩护整支军队的左翼,而火炮则保护右翼

  除了抵御遭遇的突袭外,前军还可以积极的作为矛头部队将敌方部队牵制在原地,直到后续的中军与后军赶来,这使得骑兵与射兵部队在该方阵中拥有极高的价值。典型的代表为在瑞士佣兵中被称为梯形阵(echelon)的部署方式,允许部队直接从行军方向进攻,部署的兵力以连续波次的形式与敌作战,而如果遇到阻击,一个方阵将能得到另一个方阵的支援。同样,可以利用这一部署方式保留军队中的一部分作为后备兵力,在将大部分士兵投入战斗的决定地点之前用前军探明敌军弱点。在诺瓦拉(Novara),瑞士军队在发动进攻之前进行了一系列佯攻,成功迷惑了法国军队的并破坏了他们的兵力部署,随后成功攻占了营地并击败了驻守的德意志佣兵与炮兵部队。瑞士人的这一战术根据马基雅维利的描述,一个方阵在前,另一个在右侧稍后,第三个在前两个方阵的后方,距离不超过火枪的的射程。(one brigade in front and another behind it on its right hand […] the third brigade they put behind these, but at a distance of one arquebus shot)



按照瑞士梯形阵部署的三个方阵;前军(Vorhut)包括许多分遣的散兵(图中松散的排列的黑色圆圈),中军(Gewaltshaufen)主要由长枪兵组成,后卫(Nachhut)驻扎在更靠后的位置,作为预备队;如图中箭头所示,每个方阵可以单独进攻,也可以向敌军的一部分推进



以这一方式部署的部队会使用自己的前军进行先行战斗,并由大量前方的散兵进行掩护,以图将敌方牵制在原地,防止重新部署以躲避主力部队的推进。在英格兰西部叛乱的最后一场战斗中,威廉·赫伯特爵士(Sir William Herbert)的前军部队被包含大部分长枪兵与斧枪兵的主力部队所遮掩,如马基雅维利描述的那样两者平行但后者稍稍后置。这使得前军的散兵能够包含主力部队免受火力攻击,且迷惑敌方主攻的地点,使得中军足以跟随前军进攻或是从其他方向攻击。规模较小的后军则由射兵与近战步兵混编而成,跟随在其他部队200米(即“火绳枪的射程”a distance of one arquebus shot)后。在1476年的南锡会战中,瑞士佣兵有600名手铳手组成的预备队直到关键时刻才投入使用,这一部队在机动性能、健全程度以及出现在战斗焦点的运用往往对占据有着决定的影响。

  尽管梯形阵在进攻方面颇有成效,但严重依赖于纪律严明的部队相互协调的快速推进,但却不适合16世纪的大部分军队。这些部队要么缺乏瑞士人一样的战术凝聚能力,要么更加强调火力。在通常情况下将行军纵队部署为作战方阵时,往往前军向右机动为中军向前推进腾出空间,较薄弱的后军朝左部署,以将整支部队由纵队拉成一道横队。楔形阵(wedge)是这一阵型的常见变体,以中军为顶点,另外两个方阵向后布置作为底边,根据奥德利的描述,在前军与后军为中军掩护侧翼(cover[ed] both their flanks […] with their vaward and rearward)的同时,前置的中军也能为另外两个方阵的内翼提供庇护(safeguard for the inner flank of the vaward [and] rearward)。除了为侧翼提供掩护外,这一部署方式还将作战主力直接放到做最前沿率先投入战斗,并在作战的过程中得到两侧方阵的增援。在平基之战的草图中清晰可见,苏格兰军队以楔形的方式朝英格兰军队推进,中军突出于另外两个方阵前。



平基之战草图;苏格兰人的方阵以楔形的方式进行部署,中央阵列在在前锋和后卫的前面推进,而这两个方阵则安置在更靠后的位置以保护中军的侧翼
三个方阵从行进纵队部署成并列的作战阵型,前锋部队向右移动,为主力部队腾出前进空间,而后卫部队则位于左翼


  每个方阵附属的辅助部队在填补空缺的同时还在作战中保护侧翼,从而提高了多个方阵所组成横队的战斗效率。在这一情况下,骑兵单位而非炮兵部署在所有方阵的两侧,这将使得整支军队掩护于两翼的骑兵之中。奥德利提议将这些骑兵部队分遣为不同的几个队伍,以便获得更大的战术机动能力及“如果一队被击溃或陷入混乱,另一对得以随时增援”。(if one band were repulsed or disordered […] the other band might be ready to rescue at hand)。下图为由整支军队组成的楔形阵列,两翼是骑兵组成的梯形侧翼。


呈楔形方式部署的三个方阵,中军向前位于前军和后军之间;所有方阵前都有散兵(黑色圆圈),两侧为袖阵(S);骑兵作为整支部队的侧翼,重装骑兵(MA)与准枪骑兵(D)在后,轻骑兵(L)与火枪骑兵(A)在前,呈梯队状


  然而,尽管都铎王朝的士兵会按照16世纪的战术原则组成以长矛和火枪为主体的枪刺方阵,但完全由郡县民兵组成的部队却很可能保留了英格兰在中世纪的部署阵型。由于这些部队无法获取近更为先进的武备,因而传统阵型更为适合,旨在没有骑兵、枪兵与火枪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发挥作战潜力。当以这一方式进行部署时,由勾镰手组成的横队通常不超过四列纵深,并在侧翼以开放阵列的形式安置弓箭手。这一部署方式既可以用于每个方阵,将弓箭手与勾镰手交错布置,也可以直接将弓箭手安置在整支军队的侧翼。另外的部署方式为直接将弓箭手安置在勾镰手前方,在迫使敌方进攻后撤退到阵线后方。以这些方式部署的方阵依赖于地势与弓箭手的密集箭雨,在勾镰手迎击冲击前扰乱来袭的敌军,而武装并经过训练的弓箭手足以在近战中格斗以对敌方暴露的侧翼进行有效的反击。如在佛洛登之战与1549年叛乱期间这些部队用来抵御枪刺方阵时,获胜的关键在于成功抵消了敌方进攻的势头,使得进攻纵队未能冲破防线,而在像佛洛登这样的持久战中,更宽、更浅的编队具有更大的优势,足以包围、压缩并最终摧毁纵深更多但失去凝聚力的部队。



与防御桩(I)部署到一块的弓箭手(X),中间穿插着近战步兵(黑色圆圈)穿插在一起;图片来源:Matthew Strickland&Robert Hardy
另一种部署形式,弓箭手作为两翼,近战步兵集中到中间
另一种部署形式,弓箭手安置在近战步兵前




其他参考文献

 

James Raymond,Henry VIII's Military Revolution: The Armies of Sixteenth-century Britain and Europe

Sir Charles Oman,A History of the Art of War in the Sixteenth Century

G·Phillips:Longbow and Hackbutt: Weapons Technology and Technology Transfer in Early Modern England

J·R Hale,On a Tudor Parade Ground: Captain's Handbook of Henry Barrett, 1562

Francis Grose,Military antiquities respecting a history of the English Army, from the conquest to the present time



【翻译】都铎时代的英国陆军:军事组织、武备状况与方阵战术的评论 (共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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