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湖南宇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处罚
9月13日,本报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由于涉嫌在2020年2月申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时使用虚假职称人员,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湖南宇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警告、罚款3万元,同时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建执罚决字〔2023〕60号》显示——
当事人:湖南宇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MA4P829Q60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513号东宸林海小区A6栋2706房
法定代表人:彭华军
湖南宇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在2020年2月申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时使用虚假职称人员,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3年4月20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湖南宇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申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2020年4月3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20年第3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合格名单的公告(湘建许可〔2020〕86号),湖南宇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取得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湖南宇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次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中,提交的技术负责人耿庆东非该单位实际受聘人员。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证明该单位将耿庆东列为技术负责人;
证据二:关于2020年第3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结果的公告(湘建许可〔2020〕86号),证明该单位取得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证据三:举报信件,证明耿庆东实名举报该单位采用虚假材料进行资质申报;
证据四:调查(询问)笔录,证明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承认耿庆东非你单位实际受聘人员。
证据五:关于商请协助查明并提供职称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的回函,证明耿庆东系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职工,非该单位实际受聘人员。
2023年6月27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向湖南宇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湘建执罚先告字〔2023〕38号),告知该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该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7月4日,该单位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了陈述报告。经研究,陈述理由不成立,决定不予采纳。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为,湖南宇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申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时使用虚假职称人员的行为,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撤销湖南宇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3万元;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文|中国基建报 韩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