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理论——国防体制
国防的重要性
中国,之所以能傲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与国防建设水平密不可分。
中国特色的国防发展道路体现在
—国防领导体制
—武装力量建设
—国防科技与工业
—国防法规
—国防教育
国防领导体制
不断地适应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紧密结合世界军事发展的脉搏。
武装力量建设/体制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央人民政府1949年10月9日的命令,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作为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机关。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帅全国武装力量,并决定设立国防委员会和国防部,由国家主席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与此同时,取消了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在同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决定在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之下的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其它武装力量。
1982年起,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第四部宪法当中规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还继续存在,其职能和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完全相同。这表明中央军委同时有两个名义:一个是中共中央军委,一个是国家的中央军委,从而确立了党和国家高度统一的行使领导职权的国防领导体制。
评价:一、既贯彻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基本原则,又适应我军已成为国家为主要部分的实际。完善了国防领导体制和武装力量体制。
二、体现了党领导军队与国家领导军队的一致性。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为唯一的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