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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警方通报4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2020-09-22 17:13 作者:泰州未来之城  | 我要投稿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侦办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7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9名,3起案件被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破获全国首例生产、销售假“太岁”保健品案和全国首例生产、销售罂粟花粉案,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9月21日,2020年泰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正式启动。泰州警方通报4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生产、销售假“太岁”案

今年年初,泰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牵头靖江市公安局成功办理全国首例生产、销售假“太岁”案。犯罪嫌疑人黄某购买新疆伊犁、黑龙江通河等地的假“太岁”保健品(利用主要成分为聚乙烯醇的工业胶水制成),再通过网络销售至全国各地,3年来销售额达300多万元,非法获利近300万元。

典型案例二:非法添加罂粟案


2019年底至2020年初,针对天气转凉羊肉及羊肉周边食品大量上市的情况,泰州、靖江两级公安机关联合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快检快侦,侦办了15起羊肉汤中非法添加罂粟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捣毁窝点15个。

典型案例三:生产、销售假冒调味品案

今年年初,兴化、靖江公安机关主动查找案件线索,在泰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指导下,先后侦办“9.6”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系列调味品案件,在河南郑州、天津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查扣假冒国外知名品牌调味品的成品和原材料100余吨,案值超百万元。

典型案例四:生产、销售罂粟花粉案

今年年初,泰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牵头公安海陵分局成功侦办全国首例生产、销售罂粟花粉案。2019年11月,公安机关对某药业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含有“御粟花”字样的花粉产品检测出罂粟碱、可待因、吗啡等成分,与罂粟制品成分一致,后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今年元旦期间,泰州警方赶赴甘肃张掖、山丹,浙江杭州,贵州毕节等地开展工作,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查获涉案有毒、有害食品2000余盒,涉案金额200余万元,为全国侦办同类案件开创了先河,积累了经验。

全市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安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高点站位、持续精准发力,全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努力为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贡献更多公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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