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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译导读 |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 邓晓芒主讲 | 第3集

2022-03-13 21:33 作者:香薷a  | 我要投稿

主奴关系


一.自我意识的发展历程

1.主体:探讨主奴关系和不幸的意识

2.(1)知性对“物”的意识包括对规律的意识,可以说是一种对象意识。意识从根本上说是关于某个对象的意识。

(2)康德指出对象意识由自我意识建立,自我意识在背后起作用。康德的自我意识还只是单方向的“力”。康德认为自我意识本身是一个物自体,再也不能再认识。

(3)黑格尔认为到了理性的层面,自我意识理所当然地要把自己也当作对象看待。这是他把对象建立为自己的对象的一个前提。

(4)人对外部世界的认识首先建立在我们对自己的知识的基础上。对自己的知识有三个层次:欲望、生命本身、类意识。

欲望—我意识到自己。我在本能欲望中同时意识到我这种欲望,把这种欲望当作我自身来追求、满足(此时有了最初步的自我意识,人的意识已经在欲望最底层次上面使欲望变为了自身追求的对象)

生命本身—我把欲望本身当成欲望的目的来追求,这时意识到了我所追求的欲望是由这些欲望构成的生命本身,实际上是欲望的整体。把我的生命当作我追求的对象,我意识到自己是生命。更高的自我意识

类意识—意识到自己是生命的同时意识到自己可能丧失生命,因此生命的意识必然导致对永生与不死的追求,这个通过“类”可以做到。个体要死,类是不死的、可延续的。对生命的意识提升为一种对人类的意识,意识到了自己是人类的一员。无限的自我意识,已经超出自己的肉体欲望和个体的生命,与其他无数同类个体发生关系)

所以黑格尔讲,自我意识只有在一个别的自我意识里面才能得到满足。即只有在社会关系里面人才寻求到了自己的本质。后来马克思把它总结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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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奴关系

1.每一个自我意识都会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把对象看作自己,另一个是把自己看作对象。但在现实世界要使这两方面实现,必须通过双方的互相承认

2形成:如果陷入主观个体的欲望中,必然发生冲突。为了得到自己的承认所发生的冲突必然一步步升级。最高层次即以命相拼。生死斗争发展到高层次不一定是把对方消灭掉,只要对方认输即可。一方逼迫另一方成为自己的奴隶、而自己成为对方的主人,这是生死斗争最后所导致的结果。最后的成果就是主奴关系形成了。

3.主奴关系是一种辩证关系,也是人类社会第一种互相承认的关系,我们今天称之为政治关系。

(1)最初由生死斗争建立

胜利方—由于勇敢、不怕死而获胜,成为主人。对自己有一种高贵意识

失败方—苟活下来的多为怕死者,有一种卑贱意识

(2)上述两种意识结合,在现实人际关系里体现出了人际关系的内在结构。主奴双方在同一个自我意识中得到承认

主人—自我意识中的自我一方。把奴隶视为自己的一部分,这是对奴隶的一种承认。

奴隶—自我意识中的对象一方。为报答不杀之恩,甘愿效劳,把自己的自我寄托在主人身上

(3)黑格尔认为主人表面上是主动的一方,但是他其实是被动的,真正主动的一方还是奴隶。奴隶直接和自然界打交道,主人要通过奴隶才能跟自然界打交道。主人把奴隶看作自己的左膀右臂,但奴隶实际上还是有自己的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在奴隶与自然界、与自然的对象打交道时获得了某种独立性。所以奴隶虽然是主人的对象,但却是自然对象的实际的主人。他通过自己的劳动加工、陶冶对象,使这个对象成为他的意志与才能的体现。对象名义上归主人所有,但主人只是享用它,创造这个对象的还是奴隶;奴隶创造了这个作品而没有享用,而是当做自己的作品、当做另外一个自我而真正拥有它。通过长期劳动,奴隶重新建立起自己独立的自我意识,主人越来越沦为寄生虫丧失了自己的高贵性与自我意识的完整性。于是高贵变成了卑贱,卑贱变成了高贵。

这种辩证法是黑格尔很有名的“卑贱者最聪明”。这种由卑贱提升而来的高贵与主人的天生高贵有质的不同。它不再是一种地位的高贵,而是一种普遍人格的高贵。这种高贵意识就形成了斯多葛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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