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会BCON:确保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向公众开放 | 《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近期发布了公开征求《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邻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绿会BCON工作组)积极响应号召,组织认真研究、讨论,提交9点意见和建议,以供科学决策参考。以下为【建议八】。

建议八、第十三条【定期调查】中,建议确保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向公众开放
【理由】
1、现在许多地方都在建设生物多样性数据库,但是不开放、并且数据库之间没有融合、流通,动辄新投入一笔钱,去搞生物多样性调查,导致许多资金的重复投入、浪费。
2、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信息学贡献、提供数据,有助于丰富数据库,而且减少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中鼓励加入公民科学家的贡献并确保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向公众开放的好处在于:
1)鼓励公民科学家的贡献能够拓展生物多样性监测与研究的数据来源。公民科学家参与数据采集,不仅可以增加监测的覆盖面和时空分辨率,还有助于形成更全面、多样的数据集,为科学研究提供更为丰富的信息。
2)通过开放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可以提高公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知和参与度。公众能够获取并了解有关物种、生态系统的数据,促使更多人关注生物多样性问题,加强社会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共识,同时也促进公众参与监测与保护工作。
3)鼓励公民科学家参与和开放数据库有助于建立更为民主、开放、协作的科研模式。这种参与方式不仅能够推动科学研究的创新,还有助于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解决生物多样性问题,形成多方合作的生态保护力量。
3、现在国际上鸟类数据、以及相关政策制定,许多就是来自于公民科学家的贡献。比如美国康奈尔大学的鸟类实验室开发的ebird软件,并在全球被广泛使用,成为了公民科学家为科研提供大数据的典范,进而成为了诸如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评估的重要国际科学依据。这样的数据库,并没有花政府的钱,这是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建设的良好的例子。要警防新建项目可能导致大量资金浪费的情况,尽可能节约、用好“公民科学”这根线。


整理 | Wendy 审核 | 绿茵
(本文来源于“中国生物救护与科学伦理”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