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不救人违不违法?详细聊聊救助义务

视频总结+详细笔记+补充参考
━━━━━━━━总结
1、只有道德义务不救人不违法,如果是法律义务不救人是不作为犯就构成犯罪。
2、不作为犯关键是要看行为人有没有作为义务,作为义务包含法律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行为引发的义务、先前行为所引发的义务、法律行为引发起作为义务
3、法律行为包括合同关系,如果双方有合同关系,也会导致作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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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
二、作为义务
三、赵三和李四的案件中的合同关系
四、罗老师总结与反问
一、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
1、案例回顾
李四保洁员兼职提供特殊服务,结果在赵三家提供特殊服务的时候突发疾病。赵三要不要送李四去医院?
2、什么是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
①法律义务【构成犯罪】
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
②道德义务【只能谴责,不构成犯罪】
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3、案例分析
①案例
小明被车撞了,司机逃逸,500个路人在围观,1000部智能手机全网直播。但是就是没有一个路人送小明去医院,小明最后死不瞑目,在1000部摄像头面前离开了人世。
②请分析司机路人的救助义务
(1)司机当然是有救助义务的,因为他让小明处于生命危险之中。
(2)500个路人的见死不救,那可能并不构成犯罪,因为路人并没有让小明处于危险之中。同时也不是小明的直系亲属,也没有职务上救助的义务,比如说像警察这样的人,所以对路人只能进行谴责,但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作为义务
1、法律规定的义务
①夫妻关系
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孩子生病,父母必须要送医,否则就构成犯罪)
2、职务或业务行为引发的义务
例如:警察有制止犯罪的义务
3、先前行为所引发的义务
①什么是先前行为所引发的义务?
你之前的危害行为让别人处于危险之中,那你就要排除危险的义务。但是这里说的它必须是危害行为,那不可能包括社会生活中的正常行为。
②案例
张三请李四吃饭,结果李四被噎着了。张三还在拍视频,视频标题是人如何被噎死。大家觉得张三构成犯罪吗?
(1)没有灌酒行为
张三的行为很可耻,但问题是,吃饭并非危害行为。所以在法律上,我觉得可能就没有救助义务。
(2)有灌酒行为
除非张三给李四灌酒,想把李四灌醉,实施性侵,结果李四醉了,呕吐物把气管堵住了。在这个时候张三就制造了一种法律所禁止的危险。如果不救助,自然是构成犯罪的。
(3)人类的性行为是不是一种危害性?
可能我们认为这并不是一种危害行为。所以在性行为过程中发生了心肌梗塞,那显然就不能看作先前行为所导致的危险。
4、法律行为引发起作为义务
这里的法律行为包括合同关系。如果双方有合同关系,也会导致作为义务。
例如保姆带孩子,如果孩子处于危险之中,保姆不管不问,结果小孩被摔死,保姆也构成犯罪。因为存在这种合同关系。
三、赵三和李四的案件
1、合法合同与非法合同
①保洁合同是合法的
比如说张三顾李四来家,单纯的干保洁,结果在保洁过程中,李四突发疾病。那张三是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
②提供增值服务的合同是非法的
2、如果张三只是雇佣李四来提供性服务,结果李四在提供性服务过程中突发疾病,那张三有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呢?
①正说
就认为既然有合同关系,那即便是非法的合同,那也会导致作为义务。所以张三的不救助导致他人死亡,那就妥妥的构成犯罪。比如说可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②反说
合同关系还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它是要区分情况,因为性交易属于纯粹的肉欲结合,并不会产生人类的亲密关系。而类似的例子是一夜情,它都只是动物性的肉欲发泄,没有精神或情感上的默契,不会形成忧患与共相互扶持的义务。所以不宜认定为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因为法律如果认为性交易合同有救助义务,那也可能会对性交易进行了助长。
这就像黑社会团伙成员约定讲义气共患难,成员出去打劫,一人倒在地上,其他成员没有救助。如果你认为成员之间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这其实可能导致黑社会的团伙更加稳固,这可能并非社会之福。
③折中说
跳出了合同关系进行讨论,他觉得没有必要从形式上进行讨论,而应该从实质上看,对于他人的生命安危是否形成了这种支配或者掌控。所以他主张的这个场所区分说。
如果性交易发生在张三家,那张三对他家中处于危险的,李四就应该有救助义务。如果不救助,导致他人死亡,死亡就有可能构成犯罪。但如果性交易,发生在李四家,那么张三拍屁股走人,不进行救助就并非犯罪。
四、罗老师总结与反问
1、不构成犯罪并不代表行为就是对的,因为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
2、法律问题它并非一种智力游戏,并不只是为了满足人们在知识上的追求,每一个法律案件其实都是像我们内心所提出的问题。
反问:
1、在类似的情境下我们会如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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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即便所作所为永远不会发现,我们又应该如何行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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