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南海区会见律师

2023-02-15 08:16 作者:英兰事务所  | 我要投稿
南海区会见律师的相关图

南海区律师会见难,南海区的律师们,你们好。

今天下午在办公室看到这样一条信息:

昨天下午4点左右,我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办事时遇到一位女同志正在向法官反映情况:"我是南海区的一名公民,今天上午我在法院门口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律师来为我代理诉讼案件。"

我听了以后很吃惊!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51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材料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如果当事人在该规定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法院应当予以准许。因此我认为这位女士所说的情况应该是真实存在的。

在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下,"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审判原则是基本国策和法治要求所决定的;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原则",这些刑事法的基本原则又是人权的重要体现;同时,《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也都有相关规定明确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以及委托辩护人制度。

《刑法修正案(九)》更是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原来的2年改为1年半并取消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等等也都对侦查和检察如何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行使合法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然而我们却经常听到有些群众反映说:"现在打官司太难了!"

"请个律师吧?没有啊!

南海区会见律师的相关图

南海区会见律师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