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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挂人问题的一点想法

2020-01-31 09:59 作者:还是萌新小飞飞呀  | 我要投稿

可能自从2011年我入ACG的坑以来

我见了很多的“挂人”

我一直是懒得去看所谓的“挂人贴”

直到近几天,看到同好群或者漫展群接二连三炸锅

我就开始思考“挂人”到底合不合适?

 


我先不给回答

先向大家说一下几个概念:

第一:投射(心理学角度,也就是投射效应),是指个体依据其需要、情绪的主观指向,将自己的特征转移到他人身上的现象。其实质是个体将自己身上所存在的心理行为特征推测成在他人身上也同样存在。

第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的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寻衅滋事及寻衅滋事罪,刑法里面也有,寻衅滋事轻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诽谤及诽谤罪,不再赘述,请自行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2019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明确了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第六:网络暴力,更不用多说了+

 


好了,我们开始分析:

 

挂人,无非是说看到谁谁谁做的实在不怎么样,或者是在是说不过去,让大家认识一下他/她。

 

但是,挂人这种行为,从心理学上来说,实际上是他/她有的一些不好的行为,在你的身上也有。

 

有人说我察觉不到,因为这些想法或者行为在你的“潜意识”里面

 

因为我们有时候会思考,“理智”战胜了“潜意识”,所以一些阴暗的东西没有展现出来

 

比如前几天北巡展子说要撤展,群里有人说“我不怕死”,这实际上就是潜意识在作祟,因

为漫展突然取消让他们难以接受,“潜意识”中的不情愿起了作用,所以会有那些话

 

其实他们过后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只是当时“潜意识”战胜了“理智”而已,所以说没必要小题大做。而且小题大做还导致北巡风评被害。如果北巡主办想寻求追究法律责任的话是一追一个准,这个转发量足以让被告方公开赔礼道歉加经济补偿了,法院绝对予以支持。

 

再就是我的高中(高三)同学,打剑三上瘾,后来私下里做了一些不好的事,被挂到贴吧

 

结果在贴吧中发现了她的个人信息,而且还是公安局的户籍查询页面,而且很多人都有了

 

这个就不用多说了吧,肯定是违法了,必然要追究法律责任,甚至是刑责

 

很自然我第一时间联系了我表哥(我家这边一律所主任)寻求法律支持,并向纪检部门予以举报

 

毕竟当时纪委是“铁帽子王”管着,而且抓的很紧,所以很快有了回音

 

处理了五个人

 

不只是个人信息,包括肖像、姓名都是

 

乱挂肖像和姓名,也是侵权行为,同样会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后果

 

如果乱挂乱评论,给被“挂”的人造成了伤害,那就更不用多说了,律师函警告

 


所以说,大家不要再用挂人的方式了,说句不好听的,好了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不好伤敌一千自损两千。

 

碰上搞事情的信息,第一是举报,第二层是寻求网警、网信办等监管部门帮助,第三层则是司法途径解决。

 


我一直觉得,挂人的和被挂的,都是有问题的

 

最后希望大家遇事多思考,多理解,不要冲动不要着急。

 

我们需要的是理智,不是潜意识

 

潜意识是会伤人的,而且伤的很重

 

最后我们必然要为在潜意识支配下做出的一切不理智行为付出代价

 

 


                                                                                                       还是萌新小飞飞

                                                                                                   2020年1月3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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