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5.41 《矛盾论》
【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41、《矛盾论》
教员1937年8月写的哲学著作。编入《毛泽东选集》第1卷。写作《矛盾论》的目的与《实践论》一样,也是为了克服党内存在的经验主义,特别是严重的教条主义错误思想,向全党进行马克思主义认识路线的教育,为夺取新的胜利而斗争。
这部著作根据我们党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两种宇宙观斗争的历史经验,阐述和发挥了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明确指出,《矛盾论》主要是讲客观世界矛盾变化的根本规律及其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过程和途经。教员说:“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客观矛盾反映入主观的思想,组成了概念的矛盾运动,推动了思想的发展,不断地解决了人们的思想问题。”因此,辩证法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上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并根据这种研究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
教员把客观世界看作是错综复杂的各种矛盾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从辩证法体系的高度揭示了对立统一规律的各个方面、要素。他以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关系为主线,从矛盾的普遍性开始,着重阐述矛盾的特殊性,然后又提高到矛盾的普遍性,从而具体地论证了二者的辩证法,进而把辩证法与认识论内在地结合起来,为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提供了哲学根据。教员指出:“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一个是由一般到特殊,人类的认识总是这样循环往复进行的,而每一循环[i]都可能使人类的认识提高一步,使人类的认识不断深化。教条主义的错误就是,一方面不懂得必须研究矛盾的特殊性,认识个别事物的特殊本质,才有可能充分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充分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本质;另一方面不懂得在认识了事物的共同本质以后,还必须继续研究那些尚未深入研究过的或者新冒出来的具体事物,就是割裂一般与特殊的辩证法。因此,不能把辩证法看作是可以死背硬套的公式,必须把它同实践、同调查研究密切结合起来,加以灵活运用。
教员详尽地论述了矛盾的特殊性原则。他指出:“我们从事中国革命的人,不但要在矛盾的总体上,即矛盾的相互连结上,了解其特殊性,而且只有从矛盾的各个方面着手研究,才有可能了解其总体。”他具体地说明了要从事物的运动形式、过程、阶段上研究矛盾的特殊性,特别强调了研究矛盾的主要方面、次要方面、主要矛盾、次要矛盾,矛盾的对抗形式与非对抗形式,对决定革命战略和策略的重大意义。他说:“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严格遵守的一个原则。”总之,必须从客观的实际运动所包含的具体条件,去揭示出现象中的具体矛盾,矛盾各方面的具体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从而找出解决矛盾的办法。
《矛盾论》从哲学上概括了马列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经验,以矛盾的共性个性关系为主线,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具体分析具体问题的光辉思想,创造性地提出了主要矛盾与矛盾主要方面的观点。它是又一部为实事求是原则奠定理论基础的哲学著作,不仅当时指导我们取得了伟大的胜利,而且今后也将指导我们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取得更加伟大的胜利。
注:
[i] 只要严格地按照科学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