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账务处理应提供何种凭证?
2022-11-28 10:38 作者:13335198502 | 我要投稿
企业应当提供证明费用实际已经发生的足够、适当的有效凭证。研发费明细账要与有效凭证一一对应,确保研发费用的真实、准确归集:
研发人员工资薪金等,以职能部门(研发或财务部门)按月单独编制的工资清单(或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
为研发项目直接耗用的原材料,以领料单(需注明领用的研发项目)作为有效凭证;
燃料、动力等间接费用,以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
租赁费以租赁合同、发票及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
折旧费等,以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
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凭借相关有效凭证进行归集。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发生变化,是否需要办理变更手续?
答:研究开发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研究开发项目变更的情形,企业应办理研究开发项目确认变更、登记变更,重新取得研究开发项目登记号:
项目开发方式(自行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集中开发)发生改变的;
原申报的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内容发生调整,或者研究开发费预算发生改变超过10%的;
需要变更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