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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挲青史闲参考,自古红颜厄运多——再为新艳秋说几句公道话(上)

2022-07-14 15:46 作者:凝律馆主  | 我要投稿

 

正在读报的新艳秋

   作为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最红的女演员之一,关于新艳秋先生的各种传言就层出不穷,其中不少是小报记者和无聊文人为博人眼球而添油加醋的演绎,多数捕风捉影毫无根据。俗话说,谎话说一千遍也会变成“真”,但是即便知道后果如此,这位虽红极一时但在旧时代却毫无社会地位和话语权的女演员,也无力去分辨和抗争,只能任凭讹传满天飞。而且,这种讹传九十余年来一直被反复提起、炒作,令人无语。最近又读(看)了一些文章和视频,其中有关新艳秋的部分内容,存在一些明显的讹误,我前面的系列文章已经给予了考辩、澄清。这次针对这些文章的几处讹误,再次予以澄清。

   首先,在一篇名为【人生几度秋凉】的文章中这样写到(见下面截图)


  文章中说,1930年玉兰芳正式改名为新艳秋,这个说法是明显错误的。贺芗坨、齐如山等诸人发觉王玉华像程艳秋,并为之起了新艳秋的艺名,时间当在民国十四年即1925年前后,而王玉华以新艳秋这个艺名正式登台献艺,时间最晚也应该在民国十六年也就是1927年冬,在演乐胡同的沈家堂会上,徐兰沅王少卿为新艳秋伴奏演出了【骂殿】和【刺汤】,程腔梅韵得在座的梅兰芳尚小云的频频颔首肯定,一时间新艳秋声名大噪,当时报刊对此事的报道,就用的新艳秋这个艺名。第二年也就是1928年初,大诗人樊樊山写了【润二月吉女伶新艳秋来谒】诗传遍九城,其中“一声雏凤一声莺,玉京新旧艳秋双”,更点出北京两个艳秋争奇斗艳的奇妙情景。因此,上面文章说玉兰芳1930年正式改名新艳秋,是不准确的。


   其次,还是在这篇文章中,对新艳秋与程砚秋在南京对台一事,更是有诸多小说一样的演绎,让人啼笑皆非。我在前面谈新艳秋的系列文章中,已经陈述了实际情况。这次,针对【人生几度秋凉】一文中这句“曾仲鸣以他当时在南京的势力力保新艳秋完胜”讲一下新艳秋此次与程先生对台后的一件遭遇。


   据曹先生对王老师谈及,这次所谓新、老艳秋对台结束后,新艳秋整个演出合同也期满了,准备结账回北平。然而,令人意想不到一件事情发生了。剧院老板朱某竟然携款匿逃!除已付的包银外,按合同约定,本次新艳秋来南京寓居的中央饭店房费伙食费300元,其班底配演寓居在秦淮旅店房饭费150多元,以及返回北平的车费均应由院方承担。朱某的携款潜逃,让全副演职人员被困旅馆,这让新艳秋非常着急,甚至有些狼狈,她不得不暂缓北返,四处托关系找朱某行踪讨要欠款。

   在追讨拖欠的食宿费期间,柔弱的新艳秋,每天坐着黄包车和他哥哥四处找人打探朱某行踪,满面风尘。这天他们打听到某国货公司绸缎部经理朱某,也是南京大戏院的大股东,拥有巨资,于是新艳秋和哥哥王子祥率领全副演职人员,到这个股东朱某处上门讨薪,要求付清食宿费。朱某搪塞,双方从早闹到晚。王子祥等人坚决要将朱某扭送到警局。朱某见群情激奋怕结局无法收拾,于是态度变软,托一位中间人从中打和,愿意支付这笔食宿费和返回北平的车费,事情到此才算解决,然而因为急火攻心,本就柔弱的新艳秋又因此病倒了几天。

   当时有记者对南京大戏院的恶劣做法表示批评,说新艳秋此次演出使院方获利巨大,然而却如此刻薄的对待她,使整个南京的戏院都蒙受了污名。

   而根据上文及那时某些传言,说曾仲鸣为捧新艳秋和程先生打对台,使用各种手段帮新艳秋打压程先生,这完全是道听途说的演绎。此次新艳秋能和程砚秋对台全凭全体班社的艰难努力,而且她已经将自己的水平发挥到了极限,所有名贵的新编本戏全部上演,还约请金少山等名伶助阵,降低票价吸引观众(有些场次的票价甚至只有程砚秋的票价的一半),才勉强没有被程砚秋给干趴下,但是已经使出了浑身解数,而程先生却始终悠哉悠哉。最难堪和头疼的是最后还被拖欠演出劳务费,为此新艳秋一度被班底配演们责怪、抱怨,不得不亲自外出,费力的寻访拖欠劳务费的剧院老板。我想问一下,如果作为guo民·政fu的中yang委yuan的曾仲鸣真的通过势力帮助新艳秋,新艳秋在这次对台中还能这样吃力,并且因为劳务费的事情弄得焦头烂额?

    还讲一件事,说起来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看似风光的名伶,其实也有许多无奈之举。此次新艳秋率班社从北平来南京两晚的卧铺,为了节省车票钱,采用了分段分人订购这种违规取巧的买票方式,轮班休息。结果被车站稽查人员发现,售票员因此竟被批评查票不严,大呼倒霉。

新艳秋【霸王遇虞姬】剧照

   据王老师讲吴富琴先生和他聊过,当时程砚秋看到报刊上写的两人对台报道中“老艳秋不敌新艳秋,因为这是‘新陈(程)代谢'”这句话时,噗嗤一声笑了,对吴富琴说说 :看来“平语不敌国语”了呀。——程先生这句话里又有啥典故、那些道听途说的文人又会给新艳秋演绎出啥离谱的新闻?下篇咱接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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