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的发票会计入汇算清缴吗?核定个税0.5%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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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和个人发生业务往来,个人又不具备开具发票的资格,企业需要发票用以税前抵扣,这时就需要自然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代开之后的发票就能给企业用以税前抵扣。
那么会不会计入汇算清缴呢?
个人在税务局代开的发票分为三类: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分类所得

一、综合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这几项正常情况下是由实际支付方代扣代缴,税率为20%—40%,纳税人是能够通过汇算清缴退费的。一般去税务大厅代开的发票都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
二、经营所得,包含比较广泛,像是货物运输,销售,工程施工以及服务等
通常情况下,个人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需要按照经营所得缴纳税费。货物运输服务代开的发票不会预征款项,需要自行申报。

在税收优惠园区代开的发票,能够享受核定征收,根据行业的利润率进行个税核定,核定的个税范围在0.5%—1%之间,加上增值税和附加税,综合税率不超过2%。税率和经营所得税以及劳务报酬所得税相比,税率大幅度降低。
需要提供自然人的身份信息,企业名称以及合同证明,就能在线上办理,不需要自然人到场,办理流程简单快捷,并出具完税证明不需要计入汇算清缴。
三、分类所得: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利息所得,此类所得目前不计入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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