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官制简述-五代、宋、辽、金、元

中央制度
五代的制度上基本上是沿袭唐后期,只是没有了宦官专权。唐后期被宦官所专控的禁军、枢密使等官职都回到了常态,一般是士人担任。而枢密使则开始成为政府军事权总负责人。作为宰相的平章事,只有民政方面的权力。五代的时间不长,制度上没有创新。而其在制度上的一个缺陷则是禁军将领尾大不掉,每次改朝换代几乎都是和禁军将领倒戈或者干脆就是禁军将领起事。
宋代的制度有自己的特点。首先就是官职和职责分离,官员的实际执掌来自于差遣。唐代大量出现使职,使职开始侵蚀正规的官职,宋代则是制度化了。正规的官职在宋代仅仅是官员个人的一种类似于职别的东西,它的品位确定了官员的待遇。所以被称为寄禄官。宋代,三省六部虽然存在,但是仅仅是名称,已经没有了行政中枢的地位。民政的中枢是中书门下(不是中书省和门下省,是合署办公的处所,唐代就已出现),也就是政事堂。军政的中枢则是枢密院。而财权则到了三司——盐铁、度支、户部司。同时,宋代设置了参知政事作为副宰相,平衡宰相——平章政事——的权力。
宋代宰相的官称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但是作为中书省和门下省都已经不再能参与朝政了,不管是中书令还是侍中,都不再具有宰辅的地位,况且它们连自己省内的事务都不能管了,需要外来的差遣管理本省的事务。
枢密使在唐代不过是皇帝身边上传下达的作用,但是到了宋代则是军政的执掌人。这不是宋代才变化的,而是经过了五代时期。五代时期,由于国家处于战争状态,所以枢密使更多地参与到了决策层面中。为了作战的方面,一些将领开始兼任枢密使以统一军令军政。这被宋代继承了。宋代的枢密使一般来说由文人担任,纯粹的武将一般只能做到枢密副使。因为民政和军政分离,又时常皇帝单独和宰相或者枢密使决策而不关照另外一方,所以很多时候不管是民政还是军政都受到制约,特别是在战争的特别时候,更是显得不合时宜。所以一些时候宋代的宰相会兼任枢密使。但是这在北宋不是常态,事后多被消去兼职。而到了南宋中后期,宰相兼任枢密使则变成了常态。
宋代的官制变化过多次,重要的一个是神宗时代,一个是南渡以后的南宋。
神宗时代主要的事情试图恢复三省正常的形态,但是并不是完全的复古。虽然三省被恢复,但是三省的主官——尚书令、中书令、侍中却并不授予,以尚书左右仆射行使尚书令的职权,同时,以左仆射兼任门下侍郎,行使门下侍中的责权;以右仆射兼任中书侍郎,行使中书令的职权。这样做其实将三省合并,同时又将三省主官的地位降低,免得威胁到皇权。高宗南渡以后,又开始还原宋初的形态,以左右仆射兼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正宰相,同时以门下侍郎和中书侍郎为参知政事,为副宰相。到了孝宗时代,又改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左右丞相。可以说此时,从隋代以来的三省已经完全变成了一省。
因为宋太祖是以禁军将领的角色得到皇位的,所以他十分在意禁军的军权。他鉴于五代以来的历史,将禁军的军权分解为三个部分——殿前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步军都指使司、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三个都直接向皇帝负责,直接受皇帝的调遣。
宋代的监察制度依然设置有御史台,监察百官。同时设置谏院,行使唐代门下省谏议大夫、拾遗、补阙等职责。但是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唐代谏官是向皇帝建言的,检讨皇帝的得失,但是宋代谏官主要是监察百官,特别是宰相的得失,成为了皇帝的爪牙。而后的各朝也延续了这个制度。皇帝本身不再在制度上受到任何机构官员的限制了。
辽和金都是和宋对峙的北方政权,自身因为是游牧民族,所以即使是在中原地区建立了政权,接受了汉化,但是依然在制度上有着自己的特点。
首先大体上,辽金的制度和宋类似,或者说是学习宋。特别是在官制上面,可以说是全面地学习。宋的分割相权的做法为辽金所接受。官称上面也一如宋。
其次,辽代是一国两制,有北面官和南面官的区别。北面官是主要为了管理契丹族,配合契丹族的部族制度而创制的。而南面官则是为了管理汉地汉民而创建的。北面官和南面官都有民政和军政两个系统。同时在,北面官系统中又分南北两个系统。北面官中有北南两个枢密院,北南两个宰相府,北南两个大王院等。辽代北高于南。管理汉民的南面官一如中原,三省六部。
第三,历史上宰相作为正式的官称,只有辽代。
第四,金代没有继承辽代国民和汉民分治的制度,全用中原制度。但是只有尚书省而不设中书省和门下省。尚书省有尚书令,但是并不授予。同时设置左右丞相、平章政事为正宰相,左右丞,参知政事为副宰相。
元代制度上有些继承金代。
首先,中央只有一省——中书省。中书省设置有右左丞相、平章政事一如南宋和金。同时,中书省有中书令,但是中书令是皇太子的例行兼职,也是虚的。在忽必烈时代,也曾增设过尚书省,但是不久又废止了。这样反复了两次。就元代的常态来说,是只有一个中书省的。
第二,元代继承前朝的制度,有六部,但是六部受中书省统辖。
第三,元代也设置有枢密院管理军政。枢密使如同中书令,照例由太子兼任。同时,有另外的官员来判院事,实际管理枢密院。
地方制度
五代时期的地方制度,一如唐代后期,分为三级:道、州府、县。道有节度使,州有刺史,府有府尹,县有县令。因为唐后期以来,道的节度使拥有了很大的地方控制力,可以自行任免官员,所以其属下的军官多被任命为其所辖州县的民政官。
宋代,太祖赵匡胤自己一将领而成为了皇帝,自己又经历了五代的时局,所以十分知道削夺地方而巩固中央皇权的道理。一个杯酒释兵权就夺了地方上节度使的兵权。
宋代地方上一样分为三级:路、府州军监、县。宋代路是最高的地方区划,犹如唐的道,现在的省。宋代路的变动很多,而且路分为不同的几个类型。总共是三个类型:转运使司、提刑司、提举常平司。转运使唐代就设置了,主要是管理财政,负责将地方上的财赋输送到中央。也就是管理地方上的财税。提刑司管理司法,提举常平司管理市场交易、赈灾等。因为这些事务都是需要诸多州县统筹起来办理的,同时,这些官员又都有纠察地方官员的职责,加上它们的范围设置相对固定,所以它们成为了州县上面的一级行政区划。宋代各类路的设置并不完全对等,每一路并不都设置有三个司,而且即使是同一个路名的不同司,其辖区也是不一定相同的。
宋代设置路一级的机构,有这么几个特点:
1、路一级的平级机构很多,根据事务分类设置机构,不是一个单一的机构管理。这是前代所没有的。无论是汉魏以来的州郡还是唐代的道方镇,都是一个单一的机构管理,长官也是唯一的。宋代这样分类设官着眼点还是削弱地方势力。
2、路一级的机构并不是完全的地方区划,而是一种若即若离的机构。它承担了一些地方行政职责,但是又不是具有完全的地位。下面的州军监等具有跳过路独自向朝廷言事的权力,其主官也是中央派遣的,就其官阶品秩来说并不是比路一级主官低。
宋代路的这些特点为同代的辽金所借鉴,同时也为元代明代所继承发展。
最后,现代的一些省份的名称,其源头很多都是来至于宋代的路名。例如荆湖南路——湖南,荆湖北路——湖北,此外还有陕西路、福建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等。
宋代还有一个路级别的机构叫做安抚司,类似于现在的军区,主要是针对战争而设置的。一方面是围剿镇压地方上的暴动,一方面也是应对对辽金以及西夏的战争。北宋时期,安抚司并不是很多,职权比不上转运司、提刑司;但是南宋中后期,随着战事的增多密集,以及地方权力的增长,安抚司变成了首要的路级机构。
宋代第二级的区划是府州军监。府州都是继承唐代,不过府的设置更多了。一般具有重要地位的州都变成了府,犹如现在很多地区和县升级为市。军原本是唐代的一种军区制度,只管军政。因为唐代军人可以分地,所以兼带着有了行政区划的特征。宋代,军作为州级单位的一种,主要是将一些军事地位险要的州或者县命名为军。监则是重要的工业矿业地区,地位比较低。宋代的州比起前代来说,最重要的特征是没有了刺史这个称谓。州的主官是知州,同时还有通判作为副手。但是通判实际上具有和知州同等的权力。可以视为中央控制地方权力膨胀的一种抑制架构。其他的府军监的主官同样被称为知府、知军、知监。宋代县令也不是常态,县同样有知县,后来将县令取消了,就只剩下知县了。因为宋代推行的是差遣制度,所以知州、知府、知县等都是中央官员的兼职,而且是三年一换。这些称谓和制度都被后代所继承。
辽代地方上设置有五个京城,也是五个府,并以此五个府划定全境为五个道。下面有州县。京城设置有宰相府、留守府。
金代的地方制度,夹杂了辽和宋的制度。京城有五个,这是辽的制度,同时设置有路,其下有府、州、县。
元代的地方制度,影响深远的一点就是地方最高的区划称为省,一直沿袭到现在。省是行中书省的简称。行中书省是中书省的派出机关,开始只是为了行军的需要,在新征服的地域内设置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协同办理公务,事毕则撤销。后来,因为大规模的征伐结束了,地方管理需要常态,所以行中书省就固定了下来。行省不是元代的首创,金代就有行尚书省。而行省的源头在隋唐,当时曾为了征讨的需要,在地方上设置了行尚书台(行台),主要是为了军事的需要,而且时间很短,军务办理完毕了就撤销了,不是常态。
元代设置行省也是初期也是军务的需要,后期没有撤销,则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行省是一种中央对于地方的军管监视制度。在行省内,元代设置有丞相、平章等,一如中书省。
元代的地方行政区划很纷乱,层次很多,最多是五级。行省、路、府、州、县。府和州都有下辖县以及不瞎县的两种。也就是说在元代,某些 州府是和县平级的。这种制度也为明清时代所继承。
在路、府、州、县,最高的主官是达鲁花赤,循例由蒙古人担当。但是他们并不实际管理事务。管事的还是知府知州知县。在路的一级设置的是万户府和总管府。
从宋代以来,地方行政区划有三个特点,一个是层级变多,大致在3-5级之间;第二是州的地位下降,许多州变得和县差不多了。州由一个高级的单位变成基本的单位。第三,地方上的权力大大消弱了,极少有可以对抗中央的实力。从宋到清末,政权都是通过民族战争的方式来转换的。宋以前那种权臣擅权的局面没有出现了。这是历史的一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