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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法】钟秀勇

2023-02-19 10:20 作者:偏离航道21  | 我要投稿

1.就侵权之债如何承担,双打达成了赔偿协议,就赔偿协议的成立,就使得侵权之债因此而消失。

2.遭受工伤的如何救济,双轨制,公务员遭受工伤的,就只能获得单一的赔偿,第二类就是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执行工伤保险统筹的,这样的人因第三人实施加害,双重救济兼得模式,全额赔偿和请求单位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3.只有财务之债可以强制执行,意思表示生效的规则,只能适用于财务之债。特定之债不发生不履行不能,种类之债永不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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