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小说】李香兰(上)

我几乎很少用名词去评价一个异性,但我觉得她就是水。清水比透明还要干净,但不太容易让一个男人发自心底地产生窥伺到最深处的欲望,但她不一样,她是一盆乌泱泱的浊水。沉重的沙皮堆积在她肌肤的最底层,从窗台上看见她的第一眼起,我就在不停地幻想着,她时而严实时而裸露的布料下,隐藏着一副怎样的躯体。
一
她叫做李香兰,起初不知道是真名还是艺名。我第一次看见她是在一次日落与月升相互交替的寻常傍晚,漫天的火烧云将她的侧脸照得通红,她斜靠在大理石扶手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用纤细的手指将烟头从二十楼的高度弹出了一道绚丽的抛物线。现在已经是我连续观察她的第十三个白天。
我的视力一向很好,感谢父母的基因,他们给了我并不健康的体魄与右手畸形的六根手指。同时也给了我一双清澈的,足以看清楚世间一切的眼睛,这为我并不那么礼貌的偷窥提供了良好的先决条件。她工作的地点是小区不远处的一家ktv,我不停地观察到几张猥琐的面孔频繁地出入她的家中,她每晚工作到夜半四点,起床在正午的一点,患有严重的抑郁症,出门前会吃三颗氟西汀。
她总是将妆化得很浓,眼线就快要拉到太阳穴上,厚重的遮瑕粉底,让我分辨不出她的年龄。某一次我们在向下的电梯里刚好撞见,狭小的密闭空间里弥漫着来自她身上大小角落刺鼻的玫瑰花香水的味道,她的电话铃响,是赵雷的《南方姑娘》。
她抬头接电话的时候,口袋里的身份证掉在了地上,我错误地使用右手帮她拾了起来,她捂住了话筒低声礼貌地说了一句,“谢谢你,小弟弟。”我不知道那一刻她是否看见了我如同怪物一般的六根手指,但我看见了她的名字,木子李,兰草香。
我对于她突然的道谢感到受宠若惊,不知是否是她的香水味太过浓厚的缘故,我的大脑甚至进入到一种短暂断片的状态当中,木讷地将身份证换回左手递给了她。我的呼吸有些急促,但很快在意识到她继续将注意力集中于通电话这一事实后有所缓解,嘴里轻微地吐出了半个语气词:“嗯。”她走在我前面出了电梯门,我有意地跟上了她敏捷的步伐,她突然转过头来,问我有没有火。
我的认知系统仿佛中了蛊毒般迟钝,一时间竟没能听明这段问句当中的主旨大意,她从兜里摸出了一支烟叼在了嘴里,做出了一个点火的手势。我明白了她的意图,小心翼翼掏出了打火机,谨慎地向她靠近。
她就在原地静默地站着,用余光打量我的举动,她的个子分明不是很高,但总让我觉得她正在以一种居高临下的眼神冷蔑地俯视着我。傍晚的阳光笔直地从她的眉角对半切下来,营造出一种古希腊雕塑黄金分割的美感。
我记得那一天我们的距离已被我有意或无意地拉得无限近,自己的侧脸甚至感受到了她轻飘飘的过肩长发,我用力地将火机按钮重重地按下了几次,但尴尬的是都因为油量不足,都没能顺利点燃。这时她的手机铃声又一次响起,带着我脱离了窘境。我很明显就能够听见一个油腻的男人的声音,她对着话筒破口大骂,空气里弥漫着薄荷味咀嚼片的味道。
在她对着话筒那边的男人第三次说出不客气的那三个字的时候,火机终于点燃了她的万宝路香烟,这次她没有向我道谢,只是点了点头,打着电话径直离开了一楼大厅。
那之后我就跟着了魔一样,耗尽全部的空闲时间站在窗台等待她的出现。她时而端着手机以同一种腔调和语气对着不同的男人卖力地说话,时而正对着扶手静默地凝望不远处高耸的电线杆子,但其实那上面什么也没有。
她的第一个男人,正是在电梯间里打来电话的那位,身高比她要矮上一大截,我估摸着只有一米六零,体重无法判断,但看起来有些微胖。宽大的脖子上时刻架着一根沉重的大金链子,头秃得有些严重,低头的时候总能看见表面上白花花的一大块头皮。说话的时候带着蛮横的南方口音。
他开着一辆豪横的保时捷911,每每驶入小区的时候,海啸一般的马达声音都会直直抵达我脆弱的耳膜,使我陷入一种长久的耳鸣状态。他总在双休日的正午来到这里,停留并不太长的一段时间,离开前将眼睛从窗帘的缝隙里狐疑地探出来、四处观望个无比精准的十秒钟,接着留下一大笔钱。
秃头男人,以及李香兰之间,是否存在着架构于肉体及金钱以外的,所谓爱情?我无法给出一个不负责任的判断,他们几乎以无休无止地争吵的方式将本不长久的相处时光填满,地点从阳台到卧室,一切我目力所能顺利到达的地方。秃头男最后一次离开的时候,时间选定在一个一反寻常的傍晚,夕阳的余晖将一整片虚无的土地给撕裂了,911飞驰而去所划破的气流沿着二十楼的高度奔浮上涌,最终向着大气层盘旋。
李香兰站在阳台上开始唱歌,起初是低声地吟唱,而后声音愈来愈大,几乎以一种扰民的音调声嘶力竭地咆哮着。我逐渐听清楚了她的歌词,是来自张学友的,与她本人同名的一首歌,《李香兰》。
她的粤语有些蹩脚,某一段甚至是用普通话唱出来的。我躲在同一水平线上距离她二十米开外的位置,着迷地凝望她,在一种隔岸观火的心理的驱使下,将眼神全神贯注地对焦,用意念按下隐藏在记忆深处的快门键。
二
成年人的离去总是悄无声息,忘怀也是同样。当我正身处在事不关己的另一维度里,道貌岸然地为她的失恋感到担忧的时候,她已经奋不顾身地投入到了另一段恋情。据后来李香兰本人告诉我,新来的这位是个导演,拥有女人般垂到肩膀的一头秀发,胡乱地用橡皮筋打成一个结,嘴唇刻意攒下来一抹工整的胡须。
女孩的下一件衣服总是拥有着截然不同的范儿,导演与秃头男简直是不同人格当中鲜明的两个极端。这种极端并不是说冰与火的那种极端,而更像是雾和电,每每以各自的姿态与面目出现在不同时间里的同一空间内,总是能带给人一种平地起惊雷的巨大反差感。李香兰则是包裹在两个人之中的气溶胶,在雾里冰冷,闪电中沸腾。
第一次近距离地观察到导演这么个人,正是在我与李香兰道别的那个一楼大厅。香水的味道由浓郁的玫瑰花香,更换为一种冷淡的檀香木味,李香兰挽住导演粗糙的手臂,眼神散发出一股魅惑的笑。就在我擦肩而过的时候,导演适时地点上了一支烟,并且礼貌地询问李香兰有没有抽烟的习惯。她将脑袋摇成了拨浪鼓,毫不犹豫地给出了一个否定的答案。
后来当我们睡在同一张洁白的床单上,偶然提起这个人的时候,她以一种无比虔诚的语气告诉我,她从没有遇见过这样温柔细腻的一个男人,上车为她开门,吃饭为她抬凳,就连走路都只走在车流密集的她的左边。
我不由得以现实主义的视角代入了李香兰对于他的主观描述,想着一个男人对于女人的好,也许并非是出于爱情,很多时候也夹带着许多其他的考量。我问她,你去哪里认识上这么八杆子打不着的这么一个人?她说,是在兼职网站上认识的,她看见有电影公司的人发布的广告,说准备在当地拍摄一部类似于《阿飞正传》这样的文艺电影,考虑到对于社会底层真实面貌的挖掘和表达,决定起用素人参演,对于应聘者的演技没有什么要求,只需要形象气质符合角色身份。
我问她,你所符合的角色身份是什么?
她说,女主角,脱衣舞娘。其实我也没想过真的要参加演出成为一个大明星什么的,就是无聊之下想要去片场试一试。试镜在一家酒店的总统套房,导演上来就把我带到了套房最里面的卧室里,说他对于我整个人的外在条件相当满意,只是出于艺术表达的整体性,这部电影安排了一些女主角的裸体镜头,现在需要我脱掉衣服在合适的光影下拍摄几张照片,让他看看入镜的效果是否能够达到成片的标准。
我问,然后呢?
她将床单猛地一掀开,背对着我,露出了肩头上的一小片鲜红色的胎记,告诉我,导演拍完照片之后对着镜头看了很久,最后惋惜地告诉她这块胎记的形状太过鲜明,破坏了整个场景所刻意营造的一种模糊的美感,所以到最后她没能拿到这个角色,不过不久之后她就和导演在一起了,导演对她说,“你就是我的缪斯”。
导演带给李香兰一种,丝毫不同于秃头男的,跨越了纯粹性爱的经验和感受。她甚至都没有尝试去调查过这个人的真实背景,或者验证他所创作的任何一部作品。很久之后对于导演真实的身份与职业,我们也都一直无法达成一个清晰且有力到能够说服对方的共识。李香兰坚持认为对于这样一个走路的时候永远将危险隔绝在自己左侧的男人来说,除了导演这样一个听似充满了戏剧性的职业,不可能再有另外的一个身份能够与之匹配。而我则坚信一名如此成功的艺术家,不至于将时间浪费在这样一座稀疏平常的电梯公寓里。
我很少看见导演像秃头男那样急不可耐地合上窗帘,他的浑身上下的确装饰着一种对于李香兰这样的女性极具杀伤力的小资情调,例如关上所有的灯光请李香兰观看上个世纪的黑白电影,例如在下雨天点燃几盏烛光品尝红酒,例如映着黄昏的布景打开留声机播放邓丽君的黑胶唱片,然后挽着李香兰的手邀请她共跳一曲矫情的交际舞。
所有的这一切都透过两平米的窗面,毫无保留地汇聚在我的眼里。干涸的围墙散发着希望的微光,靡靡之音就像是空气将逼仄的房间填满,李香兰光洁的大脚趾竖立在冰冷的大理石面上,就像是一片孤叶漂浮在沼泽表面,卖力地蠕动、起舞、飞翔,笨拙地将躯体在半空中画成了一副蝴蝶的样子。
当一个游刃有余的姑娘,高贵从容、有时看起来略带傲慢的面目上被手足无措的情绪所填满的时候,我深信李香兰是真正喜欢上导演了。她手足无措地迈动舞步,僵硬地用小臂搭上导演的左肩,手足无措地赶在导演的到来以前在阳台外熄灭一支燃了一半的香烟,甚至是——据她事后描述说——手足无措地向导演提出分手,尽管在她先前的预想中并没有决定这么去做。
我特别纳闷,对于如此合拍而又彼此相爱的两个人来说,为什么一定要走到分开的这一步呢。李香兰为此形容他们之间的爱情,就像是一夜之间拔地而起的宏伟高楼,远远看的确有着不同于苟且在秃头男金钱关系之下的壮观,但始终是建立在导演心血来潮的幻想之上的,和导演在一起的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之内,她一直试图以一种表演出来的人格去迎合一位创作者对于他完美的缪斯女神的想象,就好像电影镜头里走出来的一个纯洁无暇的人——她曾以为自己就是那个扮演女主角的最佳人选,最终发现自己根本就做不到。
她说,她每次看着导演的那种感觉,与其他的男人都不太一样,她总觉得这个人就像是一道彩虹,每一部分都显平庸,合起来却光芒万丈,走近去触摸的时候,才发现只是一团幻影,什么也没有。
我似乎错过了这一次李香兰与导演分手的第一现场,但事后我清晰地观察到李香兰生活的各个细节所全方位流露出的一种颓败情绪,这感觉与秃头男走后的那段时间部分雷同,却又不大一样。这是一种屏蔽了外界一切快乐的感知,无法逆转的来自于内心深处的颓废。她甚至用剪刀剪去了自己额前的刘海,摘掉了左耳的耳环,与导演送给她的一枚价值不菲的钻石戒指一同冲进了下水道里。
三
除去那几个特定的彼此同时站上阳台的时间节点,脱离了隔海相望这样俗套的桥段。关于我和李香兰,越来越多的现实交集正在不断发生。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第一次,是李香兰穿着睡衣在门口的走廊上与负责整栋楼的保洁吵架,看样子她有心情为自己化上了一个优雅的淡妆,因此显得比前段时间精神了一些。
保洁在楼下的小广场上发现了一大堆没人收拾的生活垃圾,经别人的投诉,找到了李香兰这里,李香兰卖力解释自己近半个月的时间都没有下楼,不信的话大家可以去物业处调取监控。而保洁则执意认为人证物证俱在,不会有人故意地往李香兰的头上泼脏水。
两人之间的争吵就开始向着不堪入耳的方式愈演愈烈,李香兰转身要走,保洁粗鲁地从身后拉住她绑成一团的马尾辫,李香兰转头大骂,保洁也用一口半生不熟的普通话激烈地回应着。
紧接着两人之间言语的冲突就升级到了肉体方面,看得出来从事体力工作的保洁在动手方面明显更胜一筹,一个翻身就将李香兰压在了走廊的地面上,两只手不停地在李香兰胸部以上的位置来回比划,嘴里大骂着“贱人”、“婊子”一类的词眼。李香兰的面部已经被保洁尖锐的指甲刻出了几道浅浅的血印,嘴里暴怒地将一些稀奇古怪的脏话毫无逻辑地拼凑在一起,眼神里透露出鲜红色的凶光,仿佛一只受伤的雏兽一般顽强地想要爬起,但几经尝试都被保洁沉钟一样的臂膀遏制了下来。
很快,这场矫情而又狠毒的闹剧惊动了包括我在内的周边所有的住户,缠成一块的两人陆陆续续被闻声而来的居民冲散。有人向物业中心拨打了求助电话,保安很快就上来了,经过一系列紧张的调节,两人基本达成了和解的共识,但李香兰坚持认为保洁应该对于她嘴里说出的“婊子”两个字作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与道歉。
我站在水泄不通的人群当中,鳞次栉比的肩膀围成一个万众瞩目的舞台,演员们都有些入戏了,脸颊上的红晕只消去了一小半。我站在观众们最外圈的位置,踮起脚尖透过一道缝隙,直愣愣地注视着李香兰脖子上所残留密集的指甲印,她佩戴着一副闪亮的白金项链,在胸前的位置不断地晃来晃去,时不时与疤痕重合在一起。保洁当着李香兰的面向保安解释说,这句话不是她本人的意思,是在楼下听见几位老年人聚会时在背后议论的,不止是她们,几乎整个小区的人都说住在这里的女人是个婊子。
保洁的声音很小,不知是否出于理亏的缘故,到最后几乎已是耳语,但落地的几个字显得格外响亮。我分明看见身前几个吃瓜群众的耳根忽然之间变得通红,李香兰大口地喘着粗气,嘴巴张开又闭上,一个字也没说,茫然地抬起头看向天花板上的白炽灯管。保安挥了挥手,示意在场的所有人各自散开。
我与她第二次间接性的交集就发生在本次事件的不久之后,某天当我一觉醒来,三名本地的警务工作人员敲响了我的大门,开门见山问我,认不认识隔壁的那个女人?
我的隔壁本来是一位退休的老教师,因为春节将至的缘故很早以前就回到了老家,现在处于一种空置的状态。这导致我一时半会有些发蒙,警察在我的房间里晃了一圈,终于找到了阳台上我过去常常用于观察李香兰的那个位置,手指着那头黑泱泱的麻布窗帘,解释说,住在那里。
我这才明白他们口中所指的在隔壁的那个人是李香兰。我以一种尽可能不动声色的语气,冷漠地告诉他们,说不上认识,也说不上不认识,由于住的位置比较靠近,平日里见过几次。
他们继续追问,问我平日里是否注意过这位姑娘生活里异于常人的地方,在得到我否定的答案之后就毫不质疑地离开了。我打开了一条门缝专注地观察室外,看见他们进入到不同的房间里,又很快地出来,紧接着李香兰仿佛得到什么讯号一般也从自己的住所走到了空白的走廊上,在三名警官的簇拥下进到了电梯间。
我一整日内都处在一种心神不宁的状态下,站在熟悉的阳台上焦虑地盼望着,不知道自己的这份焦虑是源自于说谎,或是对于李香兰处境的担忧,我在想警察的突然到访究竟是因为几天前李香兰与保洁的冲突呢?还是针对于李香兰这么个人呢?我的内心里浮想联翩,想着最坏的结果莫过于李香兰所从事的这样一个特殊职业暴露在司法系统的眼皮子底下,接着罚款、教育甚至处以行政拘留什么的。终于在临近夜半十点钟左右的时间,我看见黢黑一片的麻布下面亮起了一小块微弱的电灯光。
她一直没有拉开窗帘,只是在灯光的衬托下在帘布上映下一个模糊的身影,我看着她在房间内来来回回,寂寥的夜晚能够听见零散的叮叮咚咚的声音,这让我始终无法看清她这一刻究竟在做些什么,也就无从揣度事情的真相与严重性。在第三次重大的“乒”的一声响起的时候,房间的灯“唰”的一声全暗下来,两万米高空一架光芒斑驳的载人客机飞过。
四
我们第一次上床,是在老气横秋的一个小雨天,灰白色的雨,近乎于体温与地面温度之间,一点文艺气息也没有,不适合两个人的遇见。
我喝多了酒,敲门的手有些颤抖,她没有化妆,在走廊阴沉沉的灯光下面,半个身子倚靠在门把手上,不露声色地将我隔绝在整个房间的外侧,暴露出了自己眼角浓重的鱼尾纹。
我真忘了究竟是怎样的动机,驱使我鼓足了勇气来到这里,并且以不超过三十厘米的直线距离,以四目相对的方式直面李香兰疑惑而轻蔑的一双眼睛。
我们是以怎样的开场白,正式开始属于彼此的这种尴尬的关系,我具体也不记得了。我只知道我们说了很多的话,你来我往、消解猜忌、讨价还价、有一搭没一搭。我来回地摇晃自己的脑袋,努力地使自己的视线定格,透过李香兰的右耳边上,搭设起一个传统而实用的过肩镜头,努力地窥探着这座神秘的属于李香兰的房间的全貌。
我无数次去幻想它的样子,就好像我所幻想的真实的李香兰一样:温暖的黄色灯光,渲染着海浪图案的乳白色抢七,角落里的大理石壁炉,以及一副绘画着李香兰本人的,精美绝伦的人物画像。
不成想现实场景是家徒四壁,硕大的空间里只残留着一台明显上了年头的留声机和十五英寸的电视机,稀稀拉拉的旧衣物散落一地。她的眼神充满坚不可摧的戒备,我借着酒精从脸颊开始吻她,一直到锁骨,在我的下巴贴近她的层层皮肤,向着她的胸口探索的时候,她用力地一把将我推开。
我尽量以一种老手的姿态去表明自己的来意,她问我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我如实告诉她,自己就住在她家对面的那个位置,上一次在电梯里见过一面,我还帮她点烟来着。
她谨慎地打量我一番,从头到脚,提醒我说她只做快餐,十五分钟一个钟,不招待喝了酒的客人,不能在这里过夜。我问她,什么是快餐?她拒绝回答我的这个问题,弯下腰随手在地板上捡起了一套粉红色的睡衣,让我先洗洗。
浴室的灯光是暧昧的粉红色,内部的装饰相比于客厅精致了不少,金光闪闪的化妆品罐堆满了半人高的洗漱台,房间里充满着玫瑰花精油的味道。我打开花洒,草率地将自己的下体冲洗了一遍,坐在马桶盖子上点燃了一支烟,在淅淅沥沥的水流声里猛吸了几口。忽然听见浴室外李香兰敲门,我关掉了花洒,她告诉我,她在最里面的卧室里等我。
房间里有两个卧室,一个用来工作,一个用来休息,用一展乳白色的玻璃墙隔开,泾渭分明。我惴惴不安地进到了工作的那间,李香兰半裸地侧躺在床沿上,床头是一个窄小的书架子,工整地存放着从余华到马尔克斯各种各样的书,以及一些八九十年代香港老电影的录影带,一些连封面都没来得及拆开。头顶一架悬挂式的破电风扇正打开着,噼里啪啦地响。
此时此景我只在那些香港老电影里看见,轮到亲身经历,难免有些不知所措,嘴里很想要说些什么来证实自己老司机的身份,但一个字也吐不出来。酒已经醒了一半,她温柔地对我说话,让我躺下,用一张清香的湿纸巾又细心地将我身上擦拭了一遍。她突然举起我的右手,凑在我的耳边告诉我,她看到了我的六根手指,突然想起之前确实有看见过我这么个人。
也许是初来乍到太过紧张的缘故,也许李香兰的确拥有着出色的业务能力,整个过程持续的时间并不算太过漫长。李香兰熟练地将身下的裙摆撩起,居高临下地面对着我喘气,并且开始来回地扭动自己水蛇一样的腰部。我半闭着眼睛试着不去与她对视,透过卧室半透明的窗帘,来自居民楼以外并不算太过明亮的灯光打在李香兰的侧脸上,二十楼渗进不大不小的夜风,随着窗帘在风中不断地晃荡着,光影所打在她脸上的方位也在不断地变换,从脖颈到胸部,最终终于定格在某一个角度,直射到我的眼睛上面。出于雄性动物的本能,我开始死板地迎合她的动作,艰难,而又生平里第一次感受到一种生存的侥幸。
五
我就像站在了几千米的云空,颤栗着俯视脚下一切,就连摩天大楼也变成蚂蚁般大小,眼看着所有事物融化成一片虚无,黑色与白色不断交替,紧接着所有的一切应着画面轰然爆炸,仿佛丢失了信号的电视机屏幕,绚烂成一大片零碎的雪花。
客观地来说,我们的交易只花去了短暂的八分二十四秒,但当我彻底地从宿醉中醒来,我几乎花费了八个小时的时间,整日沉醉于前一夜的一切。我着魔了,并非是源自于李香兰的肉体,我着魔在了那种迷幻气氛所营造出来的一种美好幻象里。越来越多的细节将我的大脑塞满,天花板下的电风扇,客厅里的电视机,斜放的书架,以及李香兰手掌心里坚固的一层死皮。她的乳头有些许凹陷,摸起来就好像人皮气球一样光滑,喘息声此起彼伏,嘴唇紧贴在我耳廓的位置上,大开大合的频率仿佛一位高傲的女王路过红地毯那样,将我毫不留情地踩在脚下。
我难以抑制这份源自于内心最深处的悸动,终于在第二晚十点,我再一次叩响了李香兰的门。她仿佛预知了我的回归,竟然提早地化好了妆,粉红色的灯光下再次拥有了久违的青春少女的美好。接着是第三天、第四天,一连八九天的时间,我每晚准时来到李香兰的房间,以一种近乎使命的心态疯狂地重复着机械的性爱。有时候她正在进行着上一轮的工作,我礼貌地站在防盗门前等待她一脸倦容地将大门敞开,有时候她专程等待着我的到来,身穿着我最感兴趣的她的那件露出大半个后背的黑色礼服。我的表现渐入佳境,逐渐能够跟上李香兰涌动的节拍,我们之间也建立起了一种独特的联系,我们越来越多地说话,大多是李香兰对我说的,从她的童年,到她生命里遇到的那些不计其数的男人们。
令我吃惊的是她的确拥有着某种文艺的气息,也许是受到导演潜移默化的熏陶和感染,偏爱着阅读和观影,许多次在等待着我洗澡的间隙都怀抱着一本太宰治的《人间失格》来回地翻看。她阅读的态度格外严谨,缓慢的速度一个字也不错过,许多次放任我裹在床单里如饥似渴地等待,也执意要将某一个章节看完。
她告诉我自己最喜欢的一部作品是陈木胜的《天若有情》,她几乎花钱收藏了电影发行的每一个版本。我问,看了有什么感觉。她说,她也不知道这部电影具体想要表达什么,她是一个没什么太大热血的人,相比于打打杀杀、人情世故,反而一些男女之间情情爱爱的东西更能够让她感动,她特别喜欢镜头里面一个男孩骑摩托车载着女孩穿过茫茫大雾的那种感觉,男孩濒临死亡,手指不停地抹掉鼻血,女孩穿着婚纱,裙摆飘在高速的气流当中。两个人没有什么目的地,也逃不过现实层面的一些迫害,但仿佛只要两个人彼此深爱着,就可以将生和死、贫困或富有、所有的一切全部抛在脑后似的。
李香兰告诉我,她自己的初恋男友也骑摩托车,有一次他们在市中心的大马路上超速行驶翻车了,她从车后座飞出去磕在沥青路面上,浑身都是血,男友却为了躲避交警,毫不犹豫地骑上车走了,留她一个人在原地,连头都没有回过。那一年她刚开始从事这个行业,把挣的所有钱都交给自己的男友,才十八岁。
我逐渐意识到自己对于李香兰的这种痴迷,很大程度上是发自于她本身所自带的一种神秘,她的那种由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复杂而立体的神秘。她喜欢书,喜欢昆汀塔伦蒂诺,喜欢村上春树,喜欢意识流和非线性叙事,喜欢将天蓝色的古龙水涂满自己光滑的手背。但同时她也喜欢钱,如同一位斤斤计较的肉铺商贩,喜欢在工作的时长上面缺斤少两,喜欢高朋满座与众人景仰的吸引力,但她毫不避讳自己的这一点,甚至在大多数时候以此为荣。
人活在世界上,多少都需要一些有别于他人的特殊荣誉来坚持自己继续走下去,而很多时候,是以将自己的伤痕扒拉给别人看的形式。
她说,她从记事的时候起,就没有看见过自己的亲生父母,从小都是跟着外婆在一座密闭的小山村里长大,十六岁外婆去世的那一年偷偷地爬上了进城的大卡车,十八岁开始从事这个行业,一直到现在。
我特别正直地警示她说,青春饭也不能吃一辈子。
她说,明白,但有些道路一旦踏上,就已经回不了头了。她感觉自己的生命就好像沿着悬崖边上逐渐滑落的一颗石头,在失控的狂欢里静待着坠毁的那一刻。她遇见了许多像此刻的我一样故作正义的脸,就好像沿着相反方向的一阵阵风,大风划过,她的躯干得以停留片刻,这让她总以为自己得到了真正的拯救,但风一吹走,就什么也不剩了,于是她重新启程,目睹绝望越来越近。
每一次在她对着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总会站在阳台上点燃一支烟,不远处就是我曾经日日夜夜观察她的那个位置,以及更多不知道属于谁家的遮阳玻璃。我把烟吐出去,心想着在某扇模糊浑浊的窗户后面,是不是正存在着像那时候的自己那样,好奇观察着的一双眼睛,而在他们的眼里,我也终于成为了像秃头男和导演那样的,李香兰故事当中粉墨登场的又一个男人?
六
我几乎将所有的存款都花在了李香兰这里,她知道我穷学生的身份,有时甚至还会给我抹去一笔交易额的零头,这让我总是觉得不甚感激,尽管这样的情绪放在一名顾客的身上是多么的可笑。
我终于向她吐露了实话,我告诉她,自己其实就住在从窗户看过去,刚好正对着这里的位置,从大概两个月以前开始,我就一直有意无意地站在阳台的死角上观察她,看着她吃饭、睡觉、恋爱、分手、工作,看着她和保洁的争吵,被警察带走。我从始至终都在以一种第三人称的视角介入到她的生活之中,但我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会来这里找她,要不是那一晚喝多了酒,也许大家一辈子都不会认识。
李香兰漆黑的瞳孔在一瞬间浅浅地缩小了一块,很快又回归自然,笑着问我是不是喜欢上她了。
她眼睛眯着笑,淡紫色的眼影舞动成了两座小桥,眉角之间不知道打了些什么,还有些亮闪闪的,忽然躺下来靠在我的大腿上,抬起额头直直地盯着我的下巴。
我低头抚摸她的长发,从我的腰间直到膝盖,弯曲而修长,就像是繁茂的藤蔓植物环绕整个亚马逊雨林,紧紧缠绕在我的大腿之间。我开始向她述说一些关于我本人,关于我异于常人的六根手指的故事:我是如何因为自己的生理缺陷在小学时遭遇校园暴力,如何受到我亲生母亲的冷眼相待,如何被送到隔壁县城的残疾人学校,又如何在大学时因为发自心底的自卑与自己的初恋女友分手。
我紧盯着李香兰忧郁得就像是黑洞一般的眼眸,坦率地说出自己隐藏在内心深处不为人知的秘密,也许我是被她这些日子以来的真诚所打动,真的将她当作了脱离于肉体关系以外的很好的朋友,那一刻我竟想在她的眼中或是口中寻找到某些认同。在我告诉她冬天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因为我可以通过戴手套的方式来将两根手指套在同一个指桶里,从而看起来像个正常人的时候,她忽然开始掉眼泪,握住我多出来的那根肉球一样的小指头,放在自己的胸前,对我说,她能够明白我,其实她觉得这样子很可爱。
我始终记得我的那位女友,在抛弃我的那一刻,以无比义正词严的口吻告诉我的一句英文,brokens always find brokens。我从未真正地喜欢过李香兰,我无法回答她无意之间所抛出的那个问题,破碎的两颗心相依为命,但不足以令任何人偏离生活所设定好的轨迹。她的生活充满着悲剧的张力,远远观望时像极了一部跌宕起伏的文艺片,但当我一步一步向她靠近的时候,每一次她弯下腰打扫卫生的时候,为了房租担心的时候,被周围人嚼舌根独自忧愁的时候,以及我们每一次完事她问我要火点上一支香烟的时候,我才发现真实的悲剧从不是影视剧里充满艺术性的那些狗血情节,而是柴米油盐,生活的重担毫不留情地压在一个早过了青春年华的女人身上,就像我第一次来到这座密闭的房子寻找她的那个夜晚,她由于来不及化妆所暴露在自己嘴角两侧深长的皱纹,就连时间都没有放过她。
疾病同样没有放过她,李香兰的抑郁症越来越严重了,吃药的剂量一直在加大,从最初的饭后一粒,到后来的每天三粒,再到每隔三小时就会服一次药。药物的副作用导致了强大的肠道反应,她就像孕妇一样终日呕吐,区别是她逐渐瘦得不成人形。
她开始越来越多地约我在小房间以外的地方见面,商城、影院、花店、饭馆,甚至像马路上的每一对普通的情侣一样挽住我的小臂。市中心的步行街足有一公里长,我们从街的这头走到那头,再从那头走回来,转移方向到另一边的新华大道上。
她从未让我为了彼此的消遣而自掏腰包,有时候我甚至怀疑她花在我身上的数目比我交给她的嫖资还要多,当我们面对面坐在市中心最高档的旋转餐厅,我内心里因为接下来所要面临的高昂消费而惴惴不安的时候,她总是借助于上厕所的间隙支付好饭钱,从而挽救了我贫瘠的自尊心。
我送给李香兰的唯一一件礼物,是斯帕克斯的一本小说,名字叫做《分手信》。没想到她竟然出乎意料地喜欢,她说,她总是收到不同的男人送给她各式各样的礼物,但还是第一次收到了一本书。
我问她,都收到过什么样的礼物。
她扳着手指告诉我,比如名牌包啊、名牌表啊,衣服鞋子,最奇葩的还有超市的代金券,不过她自己心里很清楚这些人究竟是为了什么,她总觉得世界上一个人对于另一个人的好其实全都是明码标价的,而一旦超出了她本身的价值,当中肯定就隐含着心怀不轨的企图。
我讥笑说,你认为自己的价值就只值一本书?
她告诉我,她不相信人,一点也不相信,从秃头男到导演,包括连我在内也是这样,所以她力所能及地要对我好,是因为不想亏欠我什么。她已经过了那个幻想着以某一个人为依靠的年龄,这世上只有一个东西能靠得住,就是她自己。
感谢她的坦率与直言不讳,尽管她的想法严重误解了我送给她这本书的初心,但站在她的角度与立场上,回想她经历过的种种事情,也许还有许多不曾被她提起的类似事情,我相当能够理解她的这种发自心底的悲观。
有一天她突然心血来潮地告诉我,自己想要去距离这座城市最近的海边看看,问我愿不愿意陪她一起,她可以分摊我的路费。
我有些摸不着头脑,问怎么突然想到这个。她说,她读完了我送她的这本书,当中的男女主人公就是在大海边上初次遇见的,加上自己也没有看过海,有生之年就想去海边看看。
我每每听见有生之年这样的说法,内心里总是不屑地认为那只是矫情,我想人生还那么长,想干什么就去干,跟具体活个多少年根本就没什么关系。但我还是毅然决然地追随她上路了,原因是实在没法拒绝这样说走就走、显得浪漫而又不必花钱的一趟旅行。
经过前一段时间奢侈的超额消费,李香兰兜里的钱也有点紧张,不太允许两个人打着飞的去看海的任性。我们坐了七八个小时的绿皮火车向南到达省会,接着就地换乘一趟开往东边海岸线的高铁,迎接将近十倍的路程。在时空的骤变里,庞大的交通工具近乎将一切碾碎,次日的深夜我们抵达了我们的目的地。
人挤人的火车站,海滨庸俗的小城镇,街道上亮着几盏又灭了几盏的灯,最靠近大海的地方并没有理想当中的繁荣,却也最靠近心脏。我们在距离海滩不远处的平价招待所里找了个简陋的双人间安脚,打开窗户就能听见海潮如同心脏搏击一样猛烈滚涌的声音。
老板说这是整个县城内最靠近海岸线的一家招待所,言辞中充满着不切实际的夸夸其谈,招待所大厅挤满了人,来到这里打着地铺的贫穷的青年背包客,躺在重复播放着《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的一块电视屏幕下方,静默地瞪大眼睛目视着空无一物的天花板。
那晚我们看见了海,银灰色而泛起金黄色沙砾反光的一片海,海天交接的一条直线上挂满了漫天的星辰和脸盆大小的一轮月亮。空茫茫的景象意外地缩短了双眼的视距,我们沿着大海的方向一直走,将城市的霓虹灯光扔在身后老远的地方,目睹着月亮盘子越变越大,逐渐塞满了一整片海,仿佛伸出手就能够抓住一大块光斑。
李香兰一直端着手机以不同的角度拍照,她告诉我等她以后挣够了钱,一定要找一个没人的海边,建上一座很宽很长的海景别墅,露天阳台几乎长过一整条海岸线,每天在涨潮的呼唤声里醒来,扎进阳光的时候就投进了海的怀抱。我就没有她这样的浪漫主义了,反驳说她此刻的憧憬只不过是对于这样一种生活方式的无知,真的等到她住进这样的房子,深夜海边一个人也没有,潮起潮落的声音跟鬼一样,到时候肯定就知道害怕了。
她同时又举起一块贝壳,对我说在那个消息闭塞的小山村,她是没有机会看到海的,连电视机都没有,每天只能坐在收音机前面,听着某一个儿童频道每晚准点朗读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她的外婆告诉她,从贝壳里就能够听见海的声音。
她说:从那时候起,我一直能在贝壳里听见一种奇特的声音,现在我才知道那不是海,那是气流涌动的声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