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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大纲》4.4.3.2 因果联系的辩证法

2023-11-26 15:37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78年 仅供学习参考】


2、因果联系的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认为,因果联系不仅是客观的,而且是辩证的。在因果观的问题上,不仅要同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性的唯心论划清界限,而且要同不了解因果联系的辩证性的形而上学唯物论划清界限。

  世界是一个统一的物质整体。世界上的形形色色的现象都是相互联系的。因果联系“只是各种事件的世界性的相互依存、(普遍)联系和相互联结的环节,只是物质发展这一链条上的一环。”[1]

  原因和结果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

  原因和结果的对立表现在:当我们把任何两组具有因果联系的现象从总的普遍联系中抽出来考察时,我们就会发现原因和结果是相互排斥的。原因不能同时又是结果,结果不能同时又是原因。不能倒因为果,倒果为因。例如,帝国主义的侵略引起了殖民地人民的革命运动。在这个联系中,帝国主义的侵略是原因,殖民地人民的革命运动是结果。如果倒因为果,倒果为因,就会得出殖民地人民的革命运动引起帝国主义的侵略的荒谬结论。

  原因和结果的统一则表现在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原因只有对结果而言才成为原因,结果只有对原因而言才成为结果。失去一方,他方就不存在。这是原因和结果的相互依存。原因和结果的相互转化则有两种具体情形:第一种情形是,从事物发展的整个链条来看,“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在此时或此地是结果,在彼时或彼地就成了原因,反之亦然。”[2]这就是说,如果甲现象引起乙现象,乙现象又引起丙现象,则乙对甲而是结果,对丙而言又是原因了。例如现代修正主义的出现,既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某些人屈服于帝国主义的政策和社会主义国家中资产阶级势力泛滥的结果,又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生分裂的原因。第二种情形是,当我们从某一过程中抽取先行和后续的两个现象而考察其因果关系时,就某一种意义上说来,前者为因,后者为果;而就另一种意义上说来,后者为因,前者为果。例如,我们考察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时,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说来,前者为因,后者为果;但是,被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成为经济基础进一步发生变化的原因。

  研究因果联系的辩证法,不仅要考察原因与结果的对立统一关系,而且还要考察因果联系的多样性或复杂性。

  因果性的多样性或复杂性,须从两方面来了解。

  首先,每一客观过程都有特殊的矛盾,并在特定的条件下与别种过程相互作用着,因而,每一客观过程的因果联系都有其特殊性。客观过程是无穷的,因果联系的具体形式也是无穷的。因此,决不能把现象的因果联系归结为某一种具体形式。例如,微观过程的因果联系就不能归结为机械运动的因果联系,因为微观过程的因果性是以统计规律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形而上学的决定论者不了解因果联系的多样性,用机械运动的因果性去说明微观过程的因果性,结果不能正确地说明这种因果联系的特殊性。这是很大的弱点。不过唯心论者抓住形而上学决定论的弱点来否认微观过程的因果制约性却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形而上学决定论不能正确地说明微观过程的因果性,并不能证明微观过程本身不受因果性的制约。事实上,微观过程和其他过程一样,也受因果性支配,不过有其特殊的表现形式而已。

  其次,在现实世界中,特别是在社会生活中,过程的相互作用是纵横交错的,因而原因与结果的联系也是错综复杂的。一因可以有多果,一果可以有多因。一因多果表现为:(1)一种原因同时引起多种的结果。例如,“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在一方面促使中国封建社会解体,促使中国发生了资本主义因素,把一个封建社会变成了一个半封建的社会;但是在另一方面,它们又残酷地统治了中国,把一个独立的中国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中国。”[3](2)一种原因在不同的场合引起不同的结果,例如,电流通过灯泡内的钨丝,引起钨丝的白热化;通过水,引起水的电解;通过电动机,引起机械运动。一果多因则表现为:(1)一种结果由多种同时起作用的原因引起。例如,中国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七年的革命战争,“首先由于大资产阶级的叛变,同时也由于革命队伍中机会主义者的自动地放弃革命领导权,这次革命战争就失败了。”[4](2)一种结果在不同的场合由不同的原因引起。例如机械运动可以生热,电运动可以生热,化学运动可以生热,生物学的运动也可以生热。除了一因多果和一果多因的情形之外,还有多因多果的情形。例如,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中日战争,由于日本的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之强,中国的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之弱;由于日本的战争的退步性、野蛮性,中国的战争的进步性、正义性;由于日本地小,人力、财力、物力不足,加上国际上的寡助,中国地大、物博、人多、兵多,加上国际上的多助;就规定了双方一切政治上的政策和军事上的战略战术,规定了战争的持久性和最后胜利属于中国而不属于日本。

  既然不同过程的因果联系有其特殊性,既然原因与结果的联系往往是错综复杂的,那末,我们考察现象的因果联系时就必须进行具体的分析。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具有多种原因或多种结果的因果联系进行具体分析,尤其重要。如果某现象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那末,我们就必须研究这些原因的相互关系及其各自的地位和作用,区分出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等等。只有经过这样的分析,才能具体地把握现象的因果联系及其发生、发展的过程。如果某现象引起多种的结果,那末,我们就必须研究这些结果的相互关系及其在发展链条上的地位,区分出积极的结果和消极的结果,或者好的结果和坏的结果(如果客观上存在着这样两种结果的话)。只有经过这样的分析,才能对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现象作出正确的估价,也才能把握过程发展的趋向。例如前面提到的中日战争,战争的第一阶段引起了双方向上和向下的变化。就中国方面来看,向下的变化就是土地、人口、经济力量、军事力量等的减缩;向上的变化就是战争中经验的积累,军队和政治的进步,人民的动员,游击战争的出现,等等。“向下的东西是旧的量和质,主要地表现在量上。向上的东西是新的量和质,主要地表现在质上。”[5]如果不进行这样具体的分析,而只看到前一种变化,或者只看到后一种变化,或者两种变化都看到,但没有看到它们是不同的量和质,那末,就不能够正确地把握住这个战争的进程。

  机械唯物论者肯定因果联系的客观性,认为因果性范畴是客观联系的反映,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机械唯物论者既不懂得原因与结果的对立统一关系,把因果看作僵死的对立物;也不懂得因果联系的多样性,把一切现象的因果联系都归结为机械的因果联系,并且主张从外部的相互作用中探求现象发展的原因(如说社会的发展依存于自然环境等)。这样,形而上学决定论者就常常不能正确地说明复杂现象的发生和发展,陷入自相矛盾的困境。


注:

[1] 列宁;《哲学笔记》,《列宁全集》第38卷,第168页。

[2]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2页。

[3] 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93页。

[4] 毛泽东:《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68页。

[5] 毛泽东:《论持久战》,《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4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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