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精点提炼】法律的概念

法律的概念

(可结合讲义理解后直接背诵,讲义上的其他考点也应兼顾;后期可根据导图展开背诵)
一 法和法律的词源
1.汉语中“法”与“律”词源(选择题考点)
(1)关于“灋”
东汉徐慎《说文解字》:“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zhi去声),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①“灋”和“刑”通用:有刑罚和规范制度双重意思。
②“平之如水”:象征性角度解释为如水般“公平”;功能性角度解释为与水有关的严厉刑罚。
③“廌(zhi去声),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廌乃判案神兽,表明“灋”有神明裁判之意。
(2)关于“律”
“律”和“法”一样都具有规范制度之义,我国古代“法”、“刑”、“律”存在互释互通情形,但无论是法律还是刑律都没有现代法律概念的内涵和逻辑。
2.西方“法”与“法律”词源(可考察两者区别)
(1)西方之“法”:有权利、公平、正义、规律之意;是客观法、理想法、应然法;
(2)西方之“法律”:人们依主观意志制定的法律;是主观法、现实法、实然法。
由上可知,中西文法都讲正义性,中文法更强调惩罚性,西文法更强调规律和权利性(本句话为选择判断题考点)。
二 法律内在本质
1.三种学说
(1)法律命令说
霍布斯、奥斯丁
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
(2)人民公意说
卢梭
法律乃是公意的行为
(3)社会控制说
庞德
法律是一种社会控制形式,是系统地、有秩序地使用社会强制力量的的社会控制
2.三个层面
(1)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一种表现形式
由国家制定、认可;是各阶级意志斗争和妥协的产物
(2)法律表现为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阶级的意志
法律所表现的国家意志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代表其根本利益,但法律同时也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3)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物质制约性是法律最根本的属性
三 法律外在特征
1.作为一般社会规范的特征
1)规范性(是一种行为模式、标准);
2)概括性(对象是一般的、抽象的人或事,可以反复适用)
2.作为特殊社会规范的特征(即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特征)
(作答时适当举例类比其他社会规范如宗教、道德、党内法规等)
①国家意志性(具有国家意志性的并非都是法律)
②以规定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
③国家强制性
四 法律作用
1.局限性:
调整范围有限性(不能取代其他规范);
法律自身的局限(僵硬性、漏洞)
2.规范作用
(1)指引:对人的行为的普遍性的、一般性的指导
(2)评价:人的行为是否合法、违法
(3)预测:人将会怎样行为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提供行为模式以规范行为,对是否符合规范进行保护或制裁
(4)强制:国家强制、法律制裁、对违法者实施
(5)教育:确定最低的道德标准和是非观,能借此矫正人的不当的思想和行为
3.社会作用
(1)分配社会利益:将社会利益规定为权利义务以分配
(2)解决社会纠纷:是纠纷解决最终和最有力的手段
(3)实施社会管理:国家通过法律行使国家职能
五 法律的定义
1.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2.主要反映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
3.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4.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维护社会秩序的、
5.一种特殊的社会行为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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