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机械厂拆迁补偿款归谁所有
婚前继承的机械厂遭遇拆迁,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厂房拆迁补偿案例:
2005年,陈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与李俊经相亲认识后结婚,居住的房屋为李俊婚前继承其母的房屋,同时李俊婚前还继承了父亲留下机械厂。
2017年,当地因旧城区改造开展征收,李俊继承的机械厂被纳入了征收范围,获得了300余万的补偿。
而此时,陈佳与李俊的婚姻也正处在破碎的边缘,因拆迁款的分配问题,双方争执不下,李俊认为机械厂是父亲留给自己的,属于其个人财产,拆迁补偿也应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但陈佳却认为,该机械厂是二人婚后才拆迁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于是起诉到了法院。
那么婚前继承的机械厂遇到拆迁,补偿款究竟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冠领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仍然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进行分配。在本案中,该机械厂房屋属于李俊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拆迁所得补偿也属于其个人财产,陈佳无权参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