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笔记(1):价值衡量与交换(摘自马克思《工资、价格和利润》)
劳动价值论——价值衡量:
1、“....但是,小麦的价值无论是用丝绸、黄金还是用其它某种商品表现出来,都依然是一样的,它必定是一种与各种商品交换的各种交换率显然不同而且毫不相干的东西。一定能用一种极不同的形式来表现不同商品间的这些不同的等式。
假如....那就是说,小麦的价值和它那个表现为铁的等价物等于某个第三种东西,既不是小麦又不是铁....”
“我们说,一个商品的价值是由耗费于或结晶于这个商品中的劳动量决定的,就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状态中,在一定的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在所用劳动的一定的社会平均强度和平均熟练程度下,生产这个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量。”
交换价值:
2、“既然商品的交换价值不过是这些东西的社会职能,与它们的自然属性毫不相关,那么我们首先要问,所有商品共同的社会实体是什么呢?这就是劳动。要生产一个商品,必须在这个商品上投入或耗费一定量的劳动。我说的不仅是劳动,而是社会劳动。一个人生产一个物品要是为自己直接使用,供自己消费的,他创造的就是产品而不是商品。作为一个自给自足的生产者,他与社会没有关系。但是,一个人要生产一个商品,就不仅要生产能满足某种社会需要的物品,而且他的劳动本身也应该是社会所耗费的劳动总额的一部分。他的劳动应该从属于社会内部的分工。没有别的分工,这种劳动就算不了什么,它所以必需,是为了补充别的分工。”
价值的本质:
3、“ 我们如果把商品看作是价值,我们是只把它们看作体现了的、凝固了的或所谓结晶了的社会劳动。从这个观点来看,它们所以能够互相区别,只是由于它们代表着较多或较少的劳动量......但是怎样测量劳动量呢?用劳动所经历的时间,也就是说,用小时、日等等来测量。当然,采用这种测量法,就必须把各种劳动化为平均劳动或简单劳动,作为它们的单位。”
“他们的工资当然不能超过或多于他们所生产的商品的价值,但是可能在极不相同的程度上少于这个价值。他们的工资要受产品的价值的限制,但是他们的产品的价值却不受工资的限制。最主要的是,例如谷物和金子的价值、相对价值,完全不依所用劳动的价值来规定,即不依工资来规定。因此,按商品中凝固的相对劳动量决定商品价值,与按劳动的价值或工资决定商品价值这种同义反复的方法全然不同。不过,这一点我们在以后的探讨过程中还要进一步阐明。”
生产力发展条件:
4、除了各个人的先天的能力和后天获得的生产技能的区别,劳动生产力主要应当取决于:
首先,劳动的自然条件,如土地的肥沃程度、矿山的丰富程度等等;
其次,劳动的社会力的日益改进,引起这种改进的是:大规模的生产,资本的积聚,劳动的联合,分工,机器,改良的方法,化学力和其它自然力的应用,利用交通和运输工具而达到时间和空间的缩短,以及其它各种发明,科学就是靠这些发明来驱使自然力为劳动服务,劳动的社会性质或协作性质也由于这些发明而得以发展。劳动生产力越高,消耗在一定量产品上的劳动就越少,因而产品的价值也越小。劳动生产力越低,消耗在同量产品上的劳动就越多,因而产品的价值也越高。因此,作为一般的规律,我们可以这样说:
商品的价值与生产这些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成正比,而与所耗费的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
价格问题:
5、“价格本身不过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价值的货币表现,换句话说,仔细看看价值向价格的转化,你们就会发现,这是一个过程,一个使一切商品的价值能具有一种既独立又同质的形式,或者,一个使一切商品的价值能表现为等同的社会劳动量的过程。只要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
市场价格和价值;
6、“那么,价值和市场价格的关系或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的关系是怎样的呢?你们都知道,一切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总是一样的,尽管生产条件因各个生产者而会有所不同。市场价格只表现在平均的生产条件下供给市场以某种数量的某种物品所必需的平均社会劳动量。市场价格是依据某种商品的总额计算的。在这个范围内,商品的市场价格与它的价值是相符的。”
“所以,要想说明利润的一般本质,就应该根据这样一个原理:平均说来,商品是按自己的实际价值出卖的,利润是按商品的价值,也就是说,按商品所体现的劳动量的比例出卖商品得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