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
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汉语拼音的拼写,也适用于文献资料的信息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正式出版的中文书刊名称的汉语拼音的拼写,也适用于文献资料的信息处理。
国内出版的中文书刊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在封面,或扉页,或封底,或版权页上加注汉语拼音书名、刊名。
术语
汉语拼音正词法: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现代汉语的规则。《汉语拼音方案》确定了音节的拼写规则。汉语拼音正词法是在《汉语拼音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词的拼写方法。
拼写原则
以词为拼写单位,并适当考虑语音、语义等因素,同时考虑词形长短适度。
拼写参考文献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8年7月联合公布);
4.2.《现代汉语词典》、《汉语拼音词汇》、《汉音词典》。
拼写规则
中文书刊名称拼写基本上以词为书写单位。每个词第一个字母要大写。因设计需要,也可以全用大写。
5.2.结合紧密的双音节和三音节的结构(不论词或词组)连写。
5.3.四音节以上的表示一个整体概念的名称按词(或语节)分开写,不能按词或语节划分的,全部连写。
5.4.名词与单音节前加成分和单音节后加成分,连写。
5.5.虚词与其他语词分写,小写。因设计需要,也可以大写。
5.6.并列结构、缩略语等可以用短横。
5.7.汉语人名按姓和名分写,姓和名的开头字母大写。笔名、别名时,按姓名写法处理。已经专名化的称呼,连写,开头大写。
5.8.汉语地名专名和通名分写,每一分写部分的第一个字母大写。
5.9.某些地名可用中国地名委员会认可的特殊拼法。
5.10.书刊名称中的中国少数民族和外国的人名、地名可以按原文的拉丁字母拼法拼写,也可以按注音拼写。
5.11.数词十一到九十九之间的整数,连写。
5.12.百、千、亿与前面的个位数,连写;万、亿与前面的十位以上的数,分写。
5.13.表示序数的“第”与后面的数词中间,加短横。
5.14.数词和量词分写。
5.15.阿拉伯数字和外文字母照写。
5.16.中文书刊的汉语拼音名称一律横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