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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资本主义制度—第八节 雇佣劳动

2023-05-19 11:08 作者:HIP10826  | 我要投稿

第八节 雇佣劳动


       多数人的阶级,即那些没有任何财产的人变成了资本的雇佣工人。事实上破产的农民或手工业者还有什么好干的呢?他们不是被资本家-地主招雇去当长工,就是流入城市受雇于工厂。其他的出路是没有的。这样就产生了资本主义制度的第三个特征——雇佣劳动。

       什么是雇佣劳动?在以前有农奴或奴隶的时候,一个农奴或奴隶是可以被买卖的。这些人连同他们的皮肤、头发、脚和手都是老爷的私有财产。老爷在马厩里打死他的奴隶,就好像,譬如说,喝醉酒以后打碎一把椅子一样。农奴和奴隶只是普通的什物。在古罗马,老爷在生产上所需要的财产是这样分的:“哑巴工具”(什物),“半哑巴工具”(役畜、羊、母牛,公牛等等,一句话,就是能叫出声的牲畜)和“会说话的工具”(奴隶、人)。不论是铁锹,是牛,还是奴隶,在老爷看来都同样是工具,他可以随意买、卖、毁掉和打死。

       在雇佣劳动的情况下,人本身是不能被买卖的。能够买卖的,只是他的劳动力,不是人本身,而是人的劳动能力。雇佣工人的人身是自由的。工厂主不能在马厩里鞭打他,或者把他卖给自己的邻居,或者用他去换一只猎狗,而这在农奴制时代是可以的。工人本身仅仅是被雇佣。看起来甚至资本家和工人似乎是平等的,譬如,工厂主老爷们总是这样说:“不愿意吗?那就别干,谁也不强迫你。”他们甚至断言,是他们养活了工人,给工人工作做。

       事实上,工人和资本家显然处于完全不同的地位。工人被一条饥饿的锁链拴住,饥饿使他们不得不受人雇佣,也就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对于工人来说,他们没有其他出路,丝毫没有选择的余地。工人不可能赤手空拳地从事“自己的”生产;试想一下,没有机器和工具能炼钢、织布、造火车吗?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甚至所有的土地都掌握在私人手里,因而工人无处可以谋生。工人有出卖劳动力的自由,资本家有购买劳动力的自由,资本家和工人是“平等的”——这一切,实际上是一条迫使工人为资本家劳动的饥饿锁链。

       由此可见,雇佣劳动的实质是出卖劳动力,或者说是把劳动力变为商品。在前面说过的简单商品经济中,在市场上可以看到牛奶、面包、布匹、皮鞋等等,但不可能看到劳动力。那时劳动力是不出卖的。劳动力的所有者、手工业者,除了劳动力之外,还拥有房屋和工具。他们自己劳动、从事自己的劳动经营,即在自己的经营中使用他们自己的劳动力。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则完全是另一种情形。在这里,做工的人没有生产资料,他们不可能在自己的经营中使用自己的劳动力。为了不致饿死,他们就必须把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因此,在卖棉花、干酪或机器的市场之外,也有一个劳动市场,无产者、即雇佣工人,在这里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所以,资本主义经济与简单商品经济的区别,就在于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劳动力本身也成为商品。

       因此,雇佣劳动是资本主义制度的第三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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