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4.22 参验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22、参验
韩非关于朴素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重要思想,主张以事实和效果来检验人的认识正确与否。
战国末年,儒家为了复辟奴隶制,大肆鼓吹唯心论的先验论。韩非提出唯物主义的“参验”说与其对抗。他发展了荀子关于“征知”的思想,提出了检验认识是否合乎实际的“参验”的方法。他主张“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1],就是要以“功用”即实际效果作为“听言观行”的标准,把言行和实际效果作比较,来检验认识是否正确。韩非举了许多例子来论证“参验”的重要性。比如只看炼宝剑时的颜色,就是铸剑的专家也不能完全区别剑的好坏;但只要实地试验一下,那末一般人也不会怀疑剑的钝利了。
韩非用“参验”说揭穿了儒家“法先王”的复古倒退论的欺骗性。他指出儒家对几千年前的“先王之道”,“无参验而必之”,没有经过事实的检验而盲目肯定;“弗能必而据之”,把不能肯定的东西作为依据,是“非愚则诬”[2],不是傻瓜就是骗子。他把儒家学说斥为“愚诬之学”,要新兴地主阶级的君王“举事实,去无用,不道仁义”,“不听学者之言”[3]。这就从认识论上批判了儒家复辟倒退的路线。
韩非的“参验”说是为“法治”路线服务的。他把实效当作考察和选拔人才的标准,认为看一个人是否有才能,不能只“观容服,听辞言”,而要“试之官职,课其功伐”[4],从实际工作中去断定。他反对用那些“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的空谈家,而主张从基层提拔有实际经验又经过考验的人。韩非还把“参验”作为施行赏罚的重要依据。他主张“功当其言则赏,不当则诛”,反对“不合参验而行诛,不待见功而爵禄”[5]。他说,如果不用参验的办法,而专听“左右近习之言”,那就会被亲信所蒙蔽,造成“无能之士在廷,而愚污之吏处官”的局面,使君权削弱而“私门益尊”,就有奴隶制复辟的危险。
教员指出,“马克思以前的唯物论,离开人的社会性,离开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因此不能了解认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即认识对生产和阶级斗争的依赖关系。”[6]韩非的“参验”说是从地主阶级的功利观念出发的,它只靠个人的直观,而不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因此,这和马克思主义所说的社会实践是根本不同的。
注:
[1] 《韩非子·奸劫弑臣》。
[2] 《韩非子·显学》。
[3] 《韩非子·显学》。
[4] 《韩非子·显学》。
[5] 《韩非子·孤愤》。
[6] 《实践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