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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渐层宠物猫应激死亡事例

2021-02-12 09:12 作者:BainKin王豳  | 我要投稿

金渐层应激死亡的情节:


王某(女)送她的宠物猫(金渐层)去宠物店洗澡,当时洗澡噪音大,狼狗叫,王某问没事吗?店主说没事。王某离开二十分钟; 因为环境刺激,猫产生应激反应,最后在烘干机内死亡,王某回来,要求宠物店赔偿猫的价值+精神损失5000元。


一、网友观点

观点1.

迷之凖等60人:

很明显这猫应激了,主人不懂,宠物店的还不懂吗?

观点2.

名字用六个字等45人:

温度高不至于的。就是应激,我家买了一个烘干箱,每次洗完烘干,我会坐旁边陪着,在家也怕应激。

观点3.

有腹肌的胖胖等39人:

能自己洗就自己洗,可能没有宠物店干净,但会安全一点,至少猫咪应激没那么厉害~ 也不要说姑娘带去宠物店洗就没有责任心,别人也说了过年怕自己洗不干净才带去宠物店洗的,很多猫主人包括我自己都有过这样的想法,会觉得宠物店更专业、洗得更干净、还有烘干机啥的……(实际上要看店专不专业!但大多数都不怎么专业,详细去知乎啥的一堆案例)一定要带去宠物店洗的话,建议选有透明玻璃,可全程看到工作人员操作的店,而且主人一定要一直陪同!!不要中途跑调(掉)!!

观点4.

Bein:
宠物不比野生动物,
它的生命很脆弱,胆子很小。
一个成年人,养育共同生活的动物,
需要学习知识,
然后再领养合适活动量的、与自己的生活习惯比较搭的动物。

我是赖床的,不养哈士奇; 我是出差的,不养短毛猫; 我是不住校的,不在宿舍养巴西龟。下田人养大黄狗,包塘人养大白鹅,跑山的养鹰,这样是顺溜的。
养活一个动物很用心,
养好一个动物很辛苦!

二、动物是否有生命权?
这只金渐层死亡,现在的民法、物权法,只算它是财物,现下的动物没有生命权,相对于人,动物是财产般的存在。所以按这个思路,猫死亡=财物损失。这个王某也要求赔偿,表现为精神创伤和对财产补偿的关切。换言之,主人对财产的关切高于对宠物生命的关切。自己的不当,没有在媒体面前表示“负责”,当然,没有人追她的责,她在情绪恢复后,可以继续养猫。但是,今天的曝光,也会放大该女士对宠物抚养能力的缺陷,知此情节之后,理智的人不会把宠物等自理能力弱的生物交她照看。

宠物能否有生命权,动物能否有生命权?我想这个问题超过了法律的边界。需要人的良知良能去拯救。

三、宠物服务者

宠物店、宠物医院是牟利的服务者和服务单位,打开门做生意,出卖自己的劳动和服务环境。宠物的主人把深爱的动物托付给他们,不可以相信他们。他们是在赚钱,不是爱心天使。一旦痛失其爱,受伤的是自己,不是钱能弥补的。


四,媒体的放大效应:
媒体的采访也会放大:抚养人对宠物抚养、护理能力的缺陷。

某些时候,宠物训导员、有经验的亲友诚宜对抚养能力差的无知者进行教育,唤起他们对弱小生命的关切。
是教育,不是商量。

媒体放大了矛盾,是为了提升知名度; 希望人们认识这一个短板,关注短视频积极的价值,不要打口水仗。


别记:
如果有一天,一个小东西千里来投,
大自然需要你照顾它一下,

怎么办?

一脚踢开?拿去吃?救护它?

这里边就有了因果。

救护的人,
我觉得我们要相信自己,

能为它的康复做点事。

当自己能力不足时,

求助于长者和公共服务部门,

他们会给它一条出路。

有时候,

因为容得一泡鸟屎的麻烦,

家燕所以才叫家燕,

我们更新自己,

另一条性命将获得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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