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二思小记
(一)
今天在路上看一个无脑系统文的时候,我不禁想了这样的一个问题。
为什么本来与罪犯不相干,为什么会被无端怀疑,甚至是被认定为有罪的人?
这个问题,在如今,也近些天也出现!
正如 @罗翔说刑法 ,在前些天的视频里提到的那样。
A被B猥亵,C出手打伤B,制止了行为。
而结果是C还要给B赔钱,C还要付出一定的法律责任!
类似的事件也有许多,而结果都是帮助制止不法侵害的人遭受了法律的制裁!
这在许多人的朴素情感里是不可接受的。
在朴素情感看来,惩恶扬善,是最基本的一行为。
而到了法律,却变成了受罪方!这样的冤屈谁能顶得住?
我又不禁想起了,罗翔教授,以及如今许许多多法律人,对我国公检法人员的批判——太注重技术主义,不重视人民的朴素情感。
这样的荒唐案例,为什么会有呢?
正如我看的那篇系统文一样,无端的猜疑,偏执的猜疑,能活生生将一个好人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罪犯。文中的刑侦队长,也是犯了一个过于技术主义的错误!
我从这里也不禁联想起了,公务员,政府,甚至是学校的领导老师,为什么有的时候,被学生合百姓唾骂——狗东西,不办实事,瞎办事!
难不成也是同样有过于技术主义,过于流程化的错误吗?
(二)
在今天,我突然想了这么一个问题,在这里我给他拓展一下:
如果张东升请你爬山,到华山去进行比武。
你知道在这次华山上比武,有可能被各路大侠,各种招数打败——有死无生的对决,胜利合生存最重要
但是你如果不答应的话,张东升会将你推入悬崖。
你会怎么办?
是死在一个卑鄙小人手里!
还是死在看起来堂堂正正,却比这还要卑鄙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