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楼、刘浪:以“性”为特征的少数群体与“身份政治”问题
以“性”为特征的少数群体与“身份政治”问题
——对话与交流
第一篇
少数群体的被歧视与身份政治
刘浪
一、挑食的例子
1.需要科学研究来让人们认识到存在这样一个群体;
2.当这样这一个群体进入人们认知后,人们会给这个群体设定一套道德规范,这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个群体的道德压力;
3.但是当人们给这个群体贴上这个身份后,也给这个群体里的更小的群体施加了道德压力;
4.然后又需要更多的科学研究来让人们认识……
理想情况:每个少数群体都有相应的适配的道德规范,只要他们各自在自己的那一套道德规范内,就应被人们认可。
现实矛盾:人们未知的东西是无止境的,永远会有新的未知的少数群体正在承受压力。而让普通人脑子里建立如此复杂的道德评判系统,对个人而言太难了。
二、将少数群体定义为一种身份,保护了谁?加害了谁?
我们先来看看小孩挑食的例子。父母常常对小孩说,不挑食才是好孩子。挑食会被骂,不挑食会被夸,因此“不挑食”可以视作父母给孩子灌输的一种道德。对大多数孩子来说,这个道德遵守起来不算困难。但是,有一些小孩,他们天生厌恶某些食物(如菜花、茄子、香菜等),他们对这些食物的厌恶是刻录在基因里的,他们一尝到这些食物就会有强烈的不适。让这些孩子和别的孩子一样遵守“不挑食”的道德,会极大地消耗他们的心理能量,会产生厌食的症状,吃得少,缺乏安全感,这对他们是不公平的。因此,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有必要让人们认识到“天生厌恶某些食物”的这一类群体的存在,我们需要去做科学研究来证实这个群体的存在。
于是,科学研究做起来了,研究发现,确实存在一些基因,能让孩子对某些特定食物产生排斥。“挑食基因”一旦被证明,关于挑食的道德标准也就发生了变化。既然是基因决定的,那么就不可矫正,那么这些孩子不吃这些令他们不适的食物就并非不道德,而父母强迫这些孩子去吃令他们不适的食物才是不道德的。
一旦某一类新的群体进入人们的视野,被人们接受,人们就会不自觉地给这一类新的群体设定一套新的道德规范。普通孩子没有挑食基因,那么父母给他们定的道德规范就是,不能挑食;而那些有挑食基因的孩子,父母给他们定的道德规范就成了“除了你感到不适的食物可以不吃以外,对别的食物不能挑食”。这样一来,存在挑食基因的孩子不再被强迫吃令他们恶心的食物,不再被歧视,被忽视,被伤害,“挑食基因”这个身份减轻了他们的道德压力,这似乎是件好事。
这就像当今社会的同性恋群体。从历史角度来看,在欧洲,在那个人们不知同性恋为何物的历史时期,一旦有人跟同性发生亲密关系便要被判以重罪。这对同性恋群体来说是莫大的灾难,要让他们去遵守和别人一样的异性婚姻这样的法律和道德规范,会极大地消耗他们的身心健康,一些人被处死,一些人惨遭欺凌,一些人被父母逼着采取一些恐怖的措施来矫正性取向。那么他们也必然会以恶意反噬这个社会。所以,我们需要科学研究来证明同性恋现象的客观性,我们需要证明它是正常的、普遍的、符合自然规律的、不可矫正的。
于是科学研究做起来了,现代的表观遗传学严谨地证明了同性恋现象的生理基础,认为它是不可改变的。既然不可改变,那么它本身就不再是不道德的,而任何想要改变它,想要矫正它的做法才是不道德的。当人们接受了这些科学事实后,人们也就给同性恋群体设定了新的道德体系,比如,“勇敢出柜”是道德,“矫正自己性取向”是“对自己不负责,不敢做自己”,“跟自己伴侣以外的其他同性亲近”是“出轨”。建立了新的道德体系后,确实社会对同性恋更加接受了,父母开始接受孩子的性取向,不再带孩子去做矫正了。这似乎是件好事。
但是,这里面隐藏着一个问题。当我们通过科学研究发现了一个新的群体后,我们将这个群体定义为一种身份,贴上这个身份的标签,无意中我们是在要求属于这个身份的人都去遵守同一套道德标准,让他们拥有同一套权利和义务。但是科学研究是无止境的,在这个我们刚刚认识的新的群体内部,也许还藏着一个更弱小的群体,此时此刻他们正在承受着煎熬和迫害,他们正在被忽视,被践踏,就像我们认识这个新群体之前那样。我们正在用我们刚刚制定的新的道德标准来摧残他们。
比如,“挑食基因”被证实后,一切试图改变孩子的胃口,让孩子喜欢吃他们以前不爱吃的食物的做法都是不道德的。但是在这些挑食的孩子群体当中,也不乏有一些孩子,他们对某样食物感到不适并非是“挑食基因”所致,而是曾经被这种食物噎着了,那种刻骨铭心的濒死感让他们对这种食物心生恐惧。只要采取科学的疗法,这些孩子是有可能消除对这种食物的恐惧,喜欢上这种食物的。但是在人们认识到这个比“挑食基因”群体更少数,更特殊的群体之前,在针对他们的科学研究发表之前,人们的观念依旧是“如果孩子对某样食物感到不适,那么试图让他们喜欢吃这种食物的做法是不道德的”,于是这些孩子想要像别的孩子那样快乐地吃这种食物的需求被忽视了,他们作为挑食孩子群体里的更少数、更特殊的群体,正在遭受着人们为挑食孩子制定的道德标准的压迫。
性少数群体也是如此。当人们只知道异性恋和同性恋时,一切表现出对同性的欲望或者爱慕的人,都被归入“同性恋”这种身份,都被要求遵守大家为同性恋这种身份所设定的道德标准。但是这种身份只是一种人为的划分。在这个群体内部,仍然存在许多更少数的群体,他们正在因为被归入“同性恋”身份而遭受伤害。
比如双性恋,他们既能被异性吸引又能被同性吸引,但是人们认识到这个群体之前,人们仍把他们归为同性恋,以同性恋的道德标准来评判他们,认为他们不道德、滥情。而当有了科学研究后,人们认识到了双性恋这个群体,于是又给他们设定了新的道德标准,“同一时间段只能跟一个伴侣建立亲密关系,不论同性还是异性,否则就是出轨,就是对自己和对方不负责”。但是,这个新的道德标准建立后,人们把一些人归入“双性恋”身份后,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在双性恋这个群体当中,还存在一个更少数的群体,他们的的确确是既需要同性也需要异性,两种欲望是同时需要的,缺少任何一样都会极大地消耗他们的身心健康。但人们的认识有限,没有认识到这类群体的存在,于是,他们被认为是不道德的,是滥情的,是不负责的。
另一方面,性少数群体里也不乏一些人,他们的性取向的成因并不能被表观遗传学所解释,而且我们不能排除一种可能,就是对他们来说只要采取科学的做法,他们的性倾向是可以得到调控的,他们也具有强烈的想要调控自己性倾向的主观意愿,但是在性少数群体的身份政治下,他们想要矫正的做法,被大家认为是“不敢做自己”“对自己不负责”的。他们的诉求得不到满足。
如此划分下去,还会源源不断地有新的群体被发现。每当人们好不容易经过科学研究,划分出一个群体,并给这个群体建立了道德标准之后,这个群体内部又会有新的小群体,他们正在被忽视,他们正在承受人们给大群体设定的道德标准的迫害。于是又有新的科学研究被需要……这是个无底洞。
以上就是我观察到的,给少数群体人为划定身份这种做法,也就是身份政治,所带来的双面效果。
理想的社会,大家和而不同,不论你属于什么群体,只要你遵守那个群体的道德标准,你就被社会认可和尊重,而且你所遵守的那个道德标准应当是根据这个群体的特点定制的,应当是遵守起来不困难的。
然而现实是,人类的认识和科学技术水平,始终是有限的,永远会有人们未知但却客观存在的群体,他们不得不遵守对他们不公平的道德标准,甚至蒙受身心伤害。而且,每个人的大脑容量也是有限的,每个人的共情力是有限的,不可能接受那么多千奇百怪的少数群体,不可能灵活自如地切换对各种少数群体的道德评价标准。所以我想,少数群体的被歧视,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老师不妨分享一下你的看法。
第二篇
如何看待以“性”为特征的少数群体的“身份政治”问题
蒋楼
刘浪,你好!我将围绕你在上文中提及的以下几个关键词,来谈谈我的思考。
1.“身份政治”概念的缘起。“身份政治”,这个术语让我想起了日裔美籍学者弗朗西斯·福山,他有一本名为《身份政治》的同名著作。在本书中,福山围绕当今的身份政治为政治秩序带来的威胁,阐述了何为身份,以及我们该如何应对它导致的政治撕裂。作者从观念史和政治史两个维度展开论述,溯源苏格拉底灵魂三要素的希腊哲学传统,历数卢梭、斯密、赫尔德、黑格尔等思想家有关尊严的观念,漫谈民族主义、宗教和西方左右翼的消长兴衰,纵论阿拉伯之春,反移民浪潮和民粹主义兴起等当代政治议题,比较身份政治表现于世界各地的异同。他提出,身份不是当代政治催生的新鲜事物,它扎根于人类灵魂中的激情、对尊严的追求与个体独有的生活体验。身份,随着经济现代化与社会的快速变革而兴起,取代旧的社群形式,成为人们赖以争取承认的方式,它不是恒定之物,也并非必定导致社会的分裂。以福山的《身份政治》一书中理论视野、话语语境和核心观点为基础,你所关注的少数群体的身份政治,少数群体被歧视,少数群体的公平正义等问题就有了更为广阔的理论视野和更为真切的现实基础。
2.“少数群体”的身份政治问题的界定。在上文中,你以“挑食者”“同性恋”“双性恋”“性少数群体”等人群为例,描述了一种所谓的“少数群体”的生存处境。这里面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你所说的上述少数群体的遭遇和处境,是不是都是“身份政治”的问题?这些少数群体的遭遇和处境,在何种意义上触及到了整个社会的“身份政治”的维度?这些少数群体的遭遇和处境,在何种意义上又仅仅是微观的、个体的一种生活体验?其实,面对上述所谓的“少数群体”面临的问题,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地分析。在这一过程中,既要思考哪些是“身份政治”问题,哪些只是个体的私人问题,既不忽视这一问题,也不小题大做。
3.“少数群体”的公平正义与现代社会的整体性的道德伦理。少数群体的“身份政治”问题,其实质是少数群体的公平正义问题。只不过,这里的“少数群体”,特指的是“挑食者”“同性恋”“双性恋”“性少数群体”等人群而已。这些所谓的“少数群体”,在这一意义上才是少数群体。其实,他们还是整个社会大众性人群中的一员,他们也不仅仅只有这一重“身份”。因为人都是社会性的动物,他们可能还拥有男人、女人、工人、农民、律师、医生、教师、学生、公务员、演员、警察等等所谓的“身份”。马克思说过,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我们应当将少数群体的“身份政治”问题置放到整个社会的整体性的道德伦理秩序中看待。以同性恋为例,我们可以看到,这一现象自从人类诞生以来就存在,但是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人群和个体,面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和方式都是差异很大的。那么,到对应该如何这一问题,没有最好的方式,只有更好的选择,那就是整个社会的道德伦理秩序的利益最大化。整个社会的整体行的道德伦理秩序与少数群体的公平正义之间存在着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矛盾。因此,应该保持二者之间必要的张力,又达到动态的平衡,在整个社会的整体性的道德伦理秩序规范有序的基础上,实现少数群体的公平正义的利益最大化。
4.青年群体的“性”困惑与美好生活的价值选择。青年人人生阅历浅,人生经验不足,对生活的理解较单一,面对的人生问题不多,正如有一句名言说得好,“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同时,青年人又对“性”和“爱”的需求强烈,因而,爱情、性爱、性取向、性生活等话题,便成为青年人关注到的一个突出问题。其实,我们还是要把这个问题放到整个人生的长过程来看待,放到整个日常生活中去看待。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我们都会遇到许许多多不同的重要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会面临许许多多不同的重要问题。以“性”为特征的少数群体的“身份政治”问题,只不过是上述众多问题谱系中的一个问题而已。在我看来,青年人,应当有理想追求,有学业事业,有广泛的兴趣爱好,有广博的社会交际,有积极正能量的精神风貌。因此,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就会对所谓的少数群体的“身份政治”问题,拥有合适的理解和合理的定位,也会对我们的人生和日常生活作出更富有意义的规划和价值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