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安全隐患!十堰一物业公司被罚5100元
近日,十堰市茅箭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天津路建院科技大厦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大厦物业公司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茅箭区消防救援大队介绍,在该人员未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仍安排其值班,存在安全隐患,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针对发现的问题,茅箭区消防救援大队立即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法对该物业处罚款人民币51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