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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第二卷的摘录和笔记(五十九:货币流通在交换中的中介作用)

2022-12-12 11:39 作者:哲学的物质武器  | 我要投稿



第二册 资本的流通过程

第三篇 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

第二十章 简单再生产

5.货币流通在交换中的中介作用

1、预付在可变资本上的货币资本,只有对生产必要生活资料的Ⅱa的资本家来说,才是直接流回的,这种情况不过是前面提到的那个一般规律由某些特殊条件而引起变化的一种表现,按照这个规律,商品生产者预付在流通中的货币,在商品流通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会回到他自己手里。由此顺便可以得出:如果站在商品生产者背后的是一个货币资本家,这个货币资本家又把货币资本(这个字最精确的含义就是货币形式的资本价值)预付给产业资本家,那么,这种货币的真正复归点就是这个货币资本家的钱袋。这样,虽然货币在流通中或多或少地要经过各种人之手,但大量的流通货币却属于以银行等形式组织和积聚的货币资本部门。这个部门预付资本的方法,规定资本要不 断以货币形式最后流回到它那里,虽然这种回流还要以产业资本再转化为货币资本作为中介。对商品流通来说,有两样东西始终是必要的:投入流通的商品和投入流通的货币。“与直接的产品交换不同,流通过程在使用价值换位和转手之后并没有结束。货币并不因为它最终从一个商品的形态变化系列中退出来而消失。它不断地沉淀在商品空出来的流通位置上。”(第一册第三章第92页)

注:原文中还举出一些具体例子进行了说明,但在此省略。

2、第Ⅰ部类投在工资上的货币,即以货币形式预付的可变资本并不是在货币形式上直接地返回的,而是间接地、通过迂回的道路返回的。相反,在第Ⅱ部类,500镑工资却直接从工人那里回到资本家手中,就像在同一些人彼此交替地作为商品的买者和卖者不断对立,反复进行买和卖时货币总是直接返回一样。第Ⅱ部类的资本家以货币支付劳动力的报酬;他由此就把劳动力并入他的资本,并且只是通过这种流通行为,即对资本家来说仅仅是货币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本的流通行为,才作为产业资本家而和作为他的雇佣工人的工人相对立。但是,起先作为自己劳动力的卖者、出售者出现的工人,后来会作为买者,作为货币所有者,而和作为商品的卖者的资本家相对立,因此,投在工资上的货币,也流回到资本家手中。只要这些商品的出售不包含欺诈等等,而是商品和货币进行等价交换,那么,这就不会是资本家借以发财致富的过程。资本家并不是支付给工人两次:先用货币,后用商品;一旦工人把货币换成资本家的商品,资本家的货币就回到自己手中。然而,转化为可变资本的货币资本,即预付在工资上的货币,在货币流通本身中,起着主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工人阶级不得不挣一文吃一文,不能给产业资本家提供任何长期的信贷,这样,各个产业部门的资本周转期间尽管有差别,可变资本却要在某一短期内,例如一周,即在比较迅速地反复的期限内,同时在社会的无数不同地点,以货币形式预付(这个期限越短,通过这个渠道一次投入流通的货币总额相对地说也就越小)。在每个进行资本主义生产的国家,这样预付的货币资本在总流通中都占有一个在比例上有决定意义的部分,这尤其是因为,同一些货币在流回起点之前要流过各种渠道,作为无数其他的营业的流通手段来执行职能。

3、在流通G-W···P···W'-G'中,一个资本家的第一个行为G­-W,是另一个资本家的最后一个行为W'-G'(或其中一部分)。使G借以转化为生产资本W的,对W的卖者(他要把这个W转化为货币)来说,究竟是代表不变资本组成部分,还是代表可变资本组成部分,还是代表剩余价值,是和商品流通本身完全无关的。

至于第Ⅰ部类商品产品的组成部分v+m,那么,第Ⅰ部类从流通中取出的货币多于它投入的货币。第一,它的1000镑可变资本回到它那里;第二,它出售价值500镑的生产资料(见上述第4交换),从而它的剩余价值的一半转化为货币;然后(第6项交换)再出售价值500镑的生产资料,即它的剩余价值的另一半,从而把剩余价值全部以货币形式从流通中取出。因此,相继进行的是:1.可变资本再转化为货币=1000磅;2.剩余价值的一半转化为货币=500磅;3.剩余价值的另一半转化为货币=500磅;所以总计有1000v+1000m转化为货币=2000镑。尽管第Ⅰ部类(我们以后还要考察的作为Ⅰc的再生产中介的各种交换除外)只把1000镑投入流通,它从流通中却取出了多一倍的货币。当然,货币化的(即转化为G)的m一旦用在消费资料上,就立即再转入别人(Ⅱ)手中。第Ⅰ部类的资本家以货币形式取出的价值,只等于他以商品形式投入的价值;这个价值是剩余价值,就是说,资本家没有为它付出分文,这一点绝不会使这种商品价值本身有任何改变;因此,只要我们说的是商品流通中的价值交换,那么,这一点就是毫无意义的。剩余价值转化成的货币形式,当然和预付资本在它的转化过程中所通过的其他一切形式一样,是会消失的。它所持续的时间,仅仅是第Ⅰ部类的商品转化为货币和接着发生的第Ⅰ部类的货币转化为第Ⅱ部类的商品这二者之间的间歇时间。

注:下文中,还考虑到了周转时间的影响,并进行了具体的计算,在此只摘录结论——周转速度越快,所需货币就越少。

4、当一个资本家(在这里,我们指的仍然只是产业资本家,他们同时是其他所有资本家的代表)把货币用于消费资料时,对他来说,这些货币已经完结,已经走尽了尘世的道路。如果它再流回到他手中,这仅仅是因为他借助于商品,即靠他的商品资本,从流通中取出了货币。全部年商品产品的每一个要素的价值,即每个单个商品的价值,对他来说,和他的全部年商品产品(对他来说=商品资本)的价值一样,都可以分成不变资本价值、可变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因此,每个单个商品(形成全部商品产品的各个要素)的货币化,同时也就是全部商品产品所包含的剩余价值的一定部分的货币化。所以,在这个场合,说资本家自己把货币投入流通(在他把货币用于消费资料的时候),由此使他的剩余价值货币化即得到实现,这是完全正确的。当然,这里所说的并不是同一些货币,而是和资本家为了满足个人需要而投入流通的货币额相等(或和其中的一部分相等)的一定的现金额。

实际上,这是以两种方式进行的:如果企业是在当年开办的,资本家就必须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在最好的情况下,也要几个月,才能从自己的企业收入中取得货币供他个人消费。但他不会因此而使他的消费停止片刻。他预期到剩余价值会到手而自己预付货币(不管这些货币是从他自己的钱袋,还是通过贷款从别人的钱袋取得的,在这里是完全没有关系的),但是,他因此也就为以后将实现的剩余价值的实现,预付了流通手段。相反地,如果营业早已正常进行,那么支出和收入就会分配在一年的不同期间。但是,有一点,即资本家的消费,是不间断地进行的。这种消费是因预期到收入会到手而进行的,而消费量也要按照通常的或估计的收入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商品每出售一部分,当年生产的剩余价值也就实现一部分。如果在全年内,所生产商品的销售量只够补偿其中包含的不变资本价值和可变资本价值,或者,如果价格下跌,以致在出售全部年商品产品时,只能实现其中包含的预付资本的价值,那么就会明显地暴露出,上述货币是因预期到未来的剩余价值会到手而预先用掉的。如果我们的资本家破产了,他的债权人和法庭就会调查他预先进行的私人支出,是否和他的企业规模,是否和这种企业一般的或正常的剩余价值收入保持适当的比例。

5、但是,对整个资本家阶级来说,它必须自己把实现它的剩余价值(同时也为了使他们的资本即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流通)的货币投入流通这样一种说法,不仅不是奇谈怪论,而且还是整个机制的必要条件,因为在这里只有两个阶级:只能支配自己劳动力的工人阶级对社会生产资料和货币拥有垄断权的资本家阶级。如果说,为实现商品所包含的剩余价值而必需的货币,首先要工人阶级自己出资预付,那才是奇谈怪论。但是,单个资本家总是以下列形式实行这种预付:起买者的作用,支出货币来购买消费资料,或者预付货币来购买他的生产资本的各种要素——或者是劳动力,或者是生产资料。他付出货币,总只是为了换取一个等价物。他把货币预付到流通中,只不过是采取和预付商品到流通中一样的方法。在这两个场合,他都是起流通的起点的作用。

现实的过程被两种情况所掩盖:1.商业资本(它最初的形式总是货币,因为商人本身不生产任何“产品”或“商品”)和货币资本,会在产业资本的流通过程中作为殊类型的资本家的经营对象出现。2.剩余价值——必然总是首先在产业资本家手中——分成不同的范畴。作为这些范畴的承担者出现的,除产业资本家以外,还有土地所有者(地租的承担者)、高利贷者(利息的承担者)等等,同时还有政府和它的官吏,食利者等等。这些家伙在产业资本家面前是作为买者出现的,而他们作为买者使产业资本家的商品转化为货币。他们各自也把“货币”投入流通,产业资本家则从他们手中得到这些货币。这时,人们总是忘记,他们最初得到并不断地重新得到的货币的来源是什么。

注:货币的根本来源仍然是工人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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