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弈棋局面记录法【2016邻家默小七原创版】
大家好,我就是某位番剧迷——邻家默小七。本期专栏带给大家的是如何在没有手机等可拍照设备的情况下,看到一个好的三国演弈棋局面时,如何用“烂笔头”给它记录下来,以方便以后随时可以复原该局面并进行研究。当然,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形不会出现,不过还是想告诉大家这个方法……俗话说得好“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即便拍了照,没有打印机,拍下的局面图也只能存在于电子设备里。因此有必要了解下这个记录方法。

一、熟悉棋盘
想要用这个方法的必要前提,那就是对三国演弈棋的棋盘相当熟悉!做不到这一点,一切都是浮云。首先大家再来复习一下三国演弈棋棋盘的构造:

如图,每一方从右到左依次是1~17,但是贯通整个棋盘的只有5~13线,这几条线也是各方的本阵所在。各方的1~4、14~17则为敌阵,每条线只有9个点。各方的中轴线为9路线,肋道为8路和10路。
各方的兵林线即防线,防线前的一条线即国境线。以魏国为例,魏国的防线对应吴国的4路线;国境线对应吴国的5路线。

二、棋盘坐标表示法
1.基本坐标
熟悉了棋盘的基本构成,那么接下来就要用棋盘的坐标来标注每个点对应什么位置。
记录方法是本阵坐标*邻国坐标,魏国和蜀国的棋子坐标是以本国和吴国的线路交叉点来表示,吴国的棋子则是默认本国和魏国的线路交叉点来表示。
依然是以魏国为例:
右车位:5路*吴1路
右马位:6路*吴1路
右相位:7路*吴1路
右士位:8路*吴1路
主帅原位:9路*吴1路
左士位:10路*吴1路
左相位:11路*吴1路
左马位:12路*吴1路
左车位:13路*吴1路
右炮位:6路*吴3路
左炮位:12路*吴3路
右车前兵位:5路*吴4路(5路边兵位)
右相前兵位:7路*吴4路(7路兵原位)
中兵位:9路*吴4路
左相前兵位:11路*吴4路(11路兵原位)
左车前兵位:13路*吴4路(13路边兵位)
2.特殊点位坐标
由于各方的君主和士不能出九宫,相不能走出国境线。那么这几个棋子能走到的点位可以用特殊方式记录。依然用魏国举例:
君主原位:9路底(9路*吴1路)
右士原位:8路底(8路*吴1路)
左士原位:10路底(10路*吴1路)
九宫中心点:9路中,或者称之为“中士位”(9路*吴2路)
中心点右侧:8路中(8路*吴2路)
中心点左侧:10路中(10路*吴2路)
九宫右上角:8路高,或者称之为“右高士位”(8路*吴3路)
九宫中轴顶端:9路高,因为相可以走到这里,因此也可以称之为“中相位”(9路*吴3路)
九宫左上角:10路高,或者称之为“左高士位”(10路*吴3路)
7路底相位:即“右相位”,简称为“7路底”(7路*吴1路)
11路底相位:即“左相位”,简称为“11路底”(11路*吴1路)
5路边相位:简称为“5路边”(5路*吴3路)
13路边相位:简称为“13路边”(13路*吴3路)
7路高相位:简称为“7路高”(7路*吴5路)
11路高相位:简称为“11路高”(11路*吴5路)
除了以上每一方本阵内的特殊坐标,在棋盘其他部位也有一些特殊点位。
天元:魏蜀吴三方中轴线交叉点,棋盘正中央,即吴9路*魏(蜀)9路。
汉帝位:魏1路*吴9路
盟魏点:魏1路*吴10路
盟蜀点:魏1路*吴8路
盟吴点:魏2路*吴9路
汉炮位:魏3路*吴9路
汉中车位:魏4路*吴9路
汉右车位(以东汉方位算):魏4路*吴11路
汉左车位(以东汉方位算):魏4路*吴7路

三、其他记录法
如果己方有两个或以上的相同棋子在同一条直线或横线上时,则要记为“x路、y路……与(邻国)z路交叉点各一”或者“x路与(邻国)y路、z路……交叉点各一”。比如:

此图中,吴国双车都在己方的9路线上,因此可以记为“9路与魏国9路、11路交点各一”,魏国双马则是同处于吴国6路线上,因此可以记为“10路、12路与吴国6路交点各一”,蜀国双炮同理,记为“6路与吴国11路、13路交点各一”。
如果多个棋子同处于防线和国境线这类位置时,则没必要再标注邻国线路。如下图所示,

魏国的五个兵,三个在己方防线上,两个在己方国境线上,因此可以记为“己方防线上8路、9路、10路各一,己方国境线上6路、7路各一”。
特别要提示一点就是,这种三方均有的特殊点位,要在前面注明是“己方”还是“x国”。如图,

吴国这五个兵,分散何处,但均为特殊点位,可以简单记录。
吴国3路兵可以记为“魏左炮位”;
吴国9路兵可以记为“天元”;
吴国11路兵可以记为“己方11路高相位”;
吴国13路兵可以记为“己方13路原位”;
吴国17路兵可以记为“蜀左马位”。

四、记录顺序和其他要素
记录顺序要遵循“吴、魏、蜀”的主次序,其次在记录每一方子力时,也要遵循“君主、士、相、车、马、炮、兵”的次序依次记录。同时也要注明局面的外交情况(杀汉、结盟、灭国)和本局面轮到哪一方走棋(即谁先走)。如果知道具体回合数那就更好了,最好也要标注上。
东汉方若没有被任何一方指挥,则记为“均在原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