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日葵,蛋糕
我收到了一封结婚请柬,是我高中时最好的朋友的。自毕业到现在有七八个年头了,加之她毕业后的第二年就被父母接去国外,我们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联系。于是在拆开请柬时,我的惊讶大过于惊喜。 我打开手机,翻找到她的联系方式,“恭喜!”简单明了。 她回复的很快“谢谢啦。” “金泰亨什么时候向你求的婚啊?连个消息也不透露一下。” 那边还没回,也许有事在忙。 我的性格偏内向,面对自己难以抉择的事时,我往往更愿意选择不作为,就像人的眼睛在直视太阳的时候会不自觉因其强烈的光亮而眯起来。这一现象同样出现在,当我喜欢上某个人的时候。 我在高中时喜欢上他,说不出理由,但就是喜欢。起初我选择不告诉任何人,自以为这份喜欢是一次性的,说不准期限,更没必要提增烦恼。再后来,当我发现那份喜欢正在不断的自动延期时,我的第一反应是慌张,以致于后来一度想躲避这份情感。 上述的两个时期,我用了好长时间去渡过,长到我渐渐习惯了——我喜欢他。 他叫金泰亨,那年他高三,就坐在我后桌。 放在桌上的手机震动了两下,应该是林思语给我回消息了。 “新郎不是金泰亨,我们俩已经分手了。” 那一秒,我下意识以为她在开玩笑:“现在是晚上十点,你们俩不会在家里喝大了吧?” “真没开玩笑。” 这一次轮到我长久沉默。 记得第一次说出暗示着我对金泰亨的喜欢的话,以开玩笑的方式出口,倾听的对象便是林思语。她自然认为是玩笑话,还是十分确信的那种。 高中时,将班里的某个男生和女生联系在一起成为了同学间聊天时的必备话题之一。被联系在一起的男女往往分为两种,一种是互生春心,被旁人尽收眼底的;一种是人人都认为完全没可能进一步发展,而被当作玩闹时的“梗”的。我和陆和是其二而非其一,林思语当时也是这么想。 她和金泰亨的关系很好,具体点说,他们自幼儿园就认识,且两家关系很好,是常一起约饭的关系。用成语来说,他们俩这叫——青梅竹马,但他们间的相处完全不像小说中那样——满是青涩朦胧的青春疼痛,恰恰相反,他们像武侠小说中的江湖侠客,兄弟相称,却相见即“拔刀”。 “林思语!你又把早餐落车筐里了,你脑子里是不是已经空的连水都漏光了啊?”金泰亨的语气像往常一样带着些不耐,许是大清早的起床气还未消散的缘故。 林思语听完他的话,冲上去就给他头上来了一下。 这便是两位“江湖侠客”的相处日常。 我不止一次幻想过我的初次喜欢会献给什么样的人,甚至试图在脑海中构建他的样子,并对自己说,如果以后你在人海中看到了“他”,记得穿越人海勇敢奔向“他”。 但现在,时间给了我另一个答案——喜欢一个人不是因为他与你脑海中的理想型有多少重合,而是因为他就是他,没有人可以替代,这就足够了。 我常观察金泰亨,因为忍不住地在意。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注意到过我的目光,或许注意到了,或许注意到了却装作没有注意到,我总喜欢在关于他的一切事情上多想,于是乘自己还未深陷其中,我把脑袋埋进了满桌课本里。 他喜欢在晚自习的课间将头抬起来往向窗外,迎着月光舒发整日的压力。记得一天,天空如往常一般呈出墨色,月亮如往常一般被衬得皎洁明亮,我如往常一般用余光看着他,如往常一般在心里纠结,我是否可以在这个完美的时机无比应景的对他说:“金泰亨,今晚月色真美。” 但在这数不清有多少次的纠结中,我次次选择的都是——不作为。 或许我生来就不懂什么叫向光而生,即使在夜晚墨色的天空下,即使心里清楚月亮的光亮远没有太阳那般耀眼透彻,我也宁愿对自己说:“在阴暗面活着也挺好的,至少这里不会有大风大雨,在这里看着喜欢的人也永远不会被他发现。” “智秀!智秀!”这是我高考完之后听到的第一句话,是从正在走廊上奔跑的林思语嘴里冒出来的。 我张开双臂迎接她,险些被她拥上来后产生的惯性扑倒。 我:“呀呀呀,你怎么跑这么快!?” 她:“因为喜悦!因为激动!因为悲伤!” “嗯?”林思语这家伙在无比亢奋的时候会想得格外跳脱,我虽然早就习惯了她时不时不同常人的脑回路,但还是会条件反射的发出疑问。 “悲伤我的高中生活就像白马过隙,‘嗖’的一下就过完了。”她边说边拉着我往外走,讲到语气词是不忘配上动作——神似“小飞滚棍来喽”,还试图把手指往我嘴里塞。 我头一扭,“一边去。” 她:“哼!” 我:“最后一天了,我们再去后面的花田走走?” 学校的后面有一片花田,记得我那时尤其喜欢在阳光正好的午后、在教室的窗边远远望向那里,看着花瓣汇成一片,在光照下似是发着光。 #vs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