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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随笔会计之收入 合同合并、变更

2023-11-13 20:58 作者:财税优选  | 我要投稿

一、合同合并

前提: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

满足条件之一时,应当进行合同合并处理

1、 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如一份合同在不考虑另一份合同的对价的情况下将会发生亏损。

2、 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如一份合同如果发生违约,将会影响另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

3、 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或每份合同中所承诺的部分商品)构成了单项履约义务;

提示:1)、合同合并的会计处理,需要区分该一份合同中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2)、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才能确认收入。

二、合同变更

定义:合同变更,是指经合同各方批准对原合同范围或价格作出的变更。

前提:合同各方同意对原合同范围或价格(或两者)做出的变更。

有以下情形:

1、 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单独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 合同变更作为原合同终止及新合同订立进行会计处理

3、 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提示:区分交易价格的变动是合同变更还是可变对价。

处理:

1、 合同变更各方已经批准;

2、 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的单独售价,那么将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3、 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明确区分,那么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行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4、 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不能明确区分,那么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应当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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