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造浮桥与创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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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虚构案例仅用于推理与司法研究,切勿当真模仿,本文不对后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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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罗翔老师写的关于《私造浮桥,有罪吗?》的文章,以及查看了相关的判决文书,初步了解到浮桥的事件,引发了我许多疑问。
本文主要记录个人想法为主,便于自己根据矛盾的问题模拟对抗与博弈,以及对司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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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造浮桥,如出现安全隐患导致人员伤亡是否具备刑事责任?如若因质量问题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呢?如10人以上或30人以上的死亡呢?
为了探讨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设想一个虚构案例,如下:
小帅私自建造了一座浮桥,梅雨季节,洪水多发,一辆满员的中巴车行驶在浮桥上,行至浮桥中段,浮桥因质量问题无法抵御洪水的冲击和车辆的重量被冲垮,导致中巴车落水,车上乘客无一生还,共计死亡17人。
小帅构成犯罪吗?17人的赔偿由谁来进行赔偿呢?
安全无小事,安全防患于未然,所以浮桥拆除是有必要的,行政处罚也有必要。即使事后补办手续,也应包含浮桥的质量、承重极限、坑洪水、抗风、车祸时的碰撞、焊接工艺,以及后续的维护保养相关的认证。目前无法得知是否因质量不符合而强行拆除,当然地方也应该尽快解决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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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造浮桥,有罪吗?能肯定的是违法,是否犯罪呢?
修桥铺路,乃是大善之举,这点无可否认。
但以收回成本、让用户自愿付费、这点需要打一个大大疑问号。
已知条件:
1. 祖上都以摆渡为业
2. 浮桥投入成本13万元
3. 组织排班
4. 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
5. 自愿付费
6. 不走浮桥需绕路70公里,十几分钟路程变为三个多小时
祖上以摆渡为业是否以自愿付费收回船的成本呢?如以经营为目的强制收费是否属于强拿硬要?
推测一下浮桥的收费模式
1. 自愿付费,只需要在桥的一端进行收费即可,等待别人自愿付费,可通过标语“自愿付费,小车5元,大车10元”,或通过口头的方式提醒,不付费也可通行。
2. 强制收费,两端模式,桥的两端进行强制收费,告知通行费用,不付费绕行。
3. 强制收费,一端模式,桥的一端上桥收费,下桥收费,不付费绕行。
强制收费,一端模式的方式这里面临一个问题:下桥的车辆如果选择不付费,进而绕行的话,车辆是往后倒呢,还是往前开呢,还是掉头呢?小车也许可以掉头,大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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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判决文书数据,固定浮桥2014年冬此后至2018年10月(按3年6个月计算,约1277天),收费总金额52950元。
收费天数按1250天计算,收费总额按55000元计算,每天平均收入为44元,一月收入1320元。
如果使用自愿付费方式,两端收费的模式,至少需要两人,一天收入为44元,两人的话每人收入各为22元,可能都无法保证每人的三餐费用,收回成本更是遥不可及。
所以推测结论为自愿付费,一端模式,并且只会安排一人收费,这样的人力成本最低。
不考虑吃饭与人力成本,每天收入44元,收回浮桥总费用13万元也需要8年时间。
但选择性的在自愿付费和强制收费之间转换,对下桥的人来说是否构成强拿硬要?无法保证每个村民都认识,无法保证不愿付费的人倒车可行性,以及桥是否畅通,后车是否愿意倒车,是否会造成交通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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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罗翔老师《私造浮桥,有罪吗?》文章指出的“公众号的打赏、朋友圈募捐行为”的看法
我认为公众号的打赏、朋友圈募捐行为属于单向的行为,用户有选择权,类似浮桥强制收费,两边模式,相对来说没有下桥问题也没有时间成本。
把下桥问题类似看完公众号文章后自动扣费,朋友圈募捐看完之后也一样自动扣费。唯一的区别就是下桥问题可以选择掉头或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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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当善与金钱挂钩仿佛就变了味道。
小美每天在路边扶老太太过马路,事前告知自愿付费,也可选择不付费自己走过去。
小帅开黑车为收回车的成本,每天开车送乘客去目的地,乘客自愿付费选择是否上车,也可选择不付费选择别的车。小帅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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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判决案例
案例一
自2014年10月以来,被告人王某私自在本市某村修了一条路并设卡,共放行绕道车辆38155台,六轴大车空车的过路费为每台车60元,部分车辆不收费,2015年9月3日至2015年10月12日,被告人王某非法经营数额为348660元,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0元。
案例二
张某和其他几人共同出资,修建了一条贯穿的简易路,并拦路收取过往车辆的过路费,部分运输车辆每车每次10元的过路费,部分车辆不收费,搅拌站每月4000元的过路费,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初,共收取过路费139530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案例三 再审案件
恩某、红某、孟某3为重要成员的犯罪集团伙同被告人闹某7基于非法收取便道过路费而牟取暴利,按照车型以每辆每次50元至400元不等的价格在鱼卡收费站南侧草场内的便道上非法向货运司机收取过路费。于2015年至2018年2月5日间,非法经营期间违法所得1616689元。共14人分别判处非法经营罪,四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判处罚金2200000元至100000元不等。
对私造浮桥适用寻衅滋事罪的罪名,在法律适用上确实不妥。应定为非法经营罪更为适合。
关于主观的问题:是否以“收回成本,自愿付费” 的方式收费就不构成犯罪呢?
如果上面的案例主观也是“收回成本,自愿付费”的方式是否就不构成犯罪了呢?是否有罪的边界在哪里呢?那么案例中的错案要如何申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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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想家的创业计划
注意:虚构案例,切勿当真,发散思维为主,以举一反三。
条件:根据“收回成本,自愿付费” 不犯罪虚构
空想家的建桥创业计划,为便于村庄互通,乡镇的互通,县城互通,通过中国地图,寻找黄河、长江、淮河及相关支流,寻找适合低成本建桥点。
建桥点要求,去对岸绕行距离大于30公里,河流两边点位方圆5公里内人口总算大于4000人。点位上下游15公里内近十年有溺水身亡的点位优先。
第一期计划投入200万元,每座桥成本控制在15万元以内,建设桥10座。
每座桥配备一名本地的人员,也是桥的第一责任人进行收费。
付费方式:自愿付费
经营目标:收回成本
融资总额:200万元
问:如何盈利?第一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收回成本的方式,每座桥最高投入不超过15万元,成本收回后桥还属于我们的资产,当资产变卖也能实现小赚。第一目标肯定是收回成本,毕竟钱都投出去了,不考虑收回成本的话,让车辆免费通行不就行了吗?我作为一个商人,目前阶段无法从事无偿的公益事业。
问:预计收回成本周期是多久?
答:我们计算过了,每天收入大概在40元左右,我们每天给本地收费人员30元大概可以满足三餐,我们每天收回10元成本,预计需要40年可以收回完,每天只需要几辆车付费就能实现。
问:这是不合理的。40年时间回收周期很长,15万银行存的利息40年后都比你变卖资产收入高呀?
答:这只是表面的收入,可供查询的,如网络支付方式,我们主要以现金方式收款,现金的私下收入预计6个月回本,这笔钱是查询不到的。
问:你的实施计划是什么?
答:我以互联网创业的思维方式进行构思,一般人会认为桥与路属于公有,直接开车就过去了,停都不会停。所以第一步培养用户习惯,让车辆知道桥属于私有,要让车辆短暂停车,并告知相关费用,另外和用户明确收费标准及自愿付费的提醒。当然不认识的车辆或不经常通过的车辆,强制收费也不会有问题。
问:如何培养用户习惯,让每个车辆短暂停留?
答:因为桥是我私有的,我可以在桥前面加个门,放置减速带,或者收费人员挡在每辆车前面。以后我们也会考虑安装像停车场那样的栏杆。但最主要的还是门,因为桥也需要定期关闭进行检查和维修,并不是随时都能通行的。理论上我们是只白天收费,每周有两天休息日,无人提现付费意愿,可随意通行,收费人员工作按照早九晚五双休的工作模式。当然他愿意的话也可以休息日去收费。后面只需要提升付费意愿和付费转化率即可。
问:如何提升付费转化率和付费意愿,提升现金收入?
答:这种方式就很多了,前期主要培养用户习惯为主,收入为辅。之后会以检修的借口进行限流,如每天只允许通行50至100辆车。这样想通过的车辆就会主动和收费人员进行沟通,并自愿付费。另外我们也会推出VIP包月服务,经常过往的车辆私下找我们包月。VIP车辆什么情况下都具有第一优先的通行权限,从而形成反差的心理状态。
问:这种私下的现金如何在6个月回本?
答:选建桥点很重要,我们预计自愿付费金额在10元-20元不等,肯定比绕行的油价费用低,而且还能节省车辆时间成本。用小学数学初步估算,预计每天通行500辆车左右,只需要其中100辆车付费每天收入大概1000元-2000元,100天大概收入在10万-20万之间,几个月差不多就能回本,这还不包括VIP的费用,当然遇到节假日车辆多的时候也会提高通行费用。当然我们对外宣称我们是在做公益,收费只是为了收回成本,收回成本大概需要40年的时间。
问:是否违法?法律的风险在哪里?
答:可能违法,发现后交罚款即可。或按规定对桥进行拆除。我只需要收费几个月就能收回成本,桥拆了也属于我的资产。目前刑法规定并不犯罪,如果桥上不出现安全事故就没有刑事风险,当然我们也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整改要求。一旦我们拿到了合法的手续,之后桥上出现了问题,责任就可以推给地方部门,因为是他们进行的认证。
问:你所说的刑事风险指什么?如何规避?
答:如桥因质量问题,出现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如果客车掉入水中造成多人死亡,那么我们就可以把责任推给审核桥资质的部门,因为这可能涉及到刑事上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无论桥是否通过认证,第一责任人都是收费人员,这些我们都会和他们提前沟通好,保证他们以后不会有生活困难。
问:如果出事了怎么办?
答:我的主观是“收回成本,自愿付费”,我也是这么做这么运营的。舆论有利于我,我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帮助村民解决通行问题、节省他们的时间成本、还能降低溺水死亡率。表面看我就是在做公益,甚至可能因为舆论动摇司法的公正与权威!我甚至组织安排人员,管理交通,收费人员每天只收入40元,三餐可能都不够。我说亏本做公益别人也会信,做善事怎么能算犯罪呢?所以我觉得风险不大。顶多是违反了一些行政规定,并没有触犯刑法。
问:如果前期成功,后续的计划是什么?
答:后续计划是扩大规模,中国很大,符合相关的建桥点也很多,预计扩产到1000座桥,每个座桥每天大概收入1000元,1000座桥位总计每天收入在100万左右。再后续计划用相关的模式解决跨山的问题,预计每座桥投入成本是20万元。当跨山计划成功后,会投入更多的成本,在桥上面进行深入的研发,进一步压缩成本提升转化率。然后去实现我的人生目标,用5000万成本建设从烟台到大连的跨海桥,到时候再用之前的模式进行创收,公司有望进入世界500强的行列,届时我们还可以拓展国际市场。
问:跨海桥不担心有桥的安全风险吗?
答:没有出事前桥就没有安全风险。
问:前景看似不错。这200万我投了,一起努力做上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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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私造浮桥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复杂问题,不仅关系到民生,安全,经济,还关系到法律,道德,公平。我认为私造浮桥应该按照非法经营罪来处理,而不是寻衅滋事罪,因为后者不符合事实和法律。同时,我也不认为主观“收回成本,自愿付费”的方式就可以免除法律责任,因为这样的方式可能会导致更多的问题和风险。我相信司法的权威与公信力,能够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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