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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名词简释》1.2.8 自由民

2022-07-14 07:32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9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8、自由民[i]


  在古代罗马奴隶社会中,享有公民权和财产权的居民称为自由民。自由民分为奴隶主、商人和高利贷者,以及小生产者,即独立的农民和手工业者。至于奴隶,他们被剥夺了一切权利,所以不能算做自由民。

  自由民中的小生产者和奴隶主之间是充满着斗争的。因为在奴隶制度下,小生产者担负着当兵和纳税的重担,而富有的奴隶主则不仅坐享其成,从掠夺战争中发财致富,并且通过经济上的竞争和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和手工业者陷于破产。这样就使小生产者不得不起来对奴隶主进行斗争。这种斗争与奴隶起义往往交织在一起。

  大量的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破产,加剧了罗马帝国的jjdz,同时也削弱了罗马帝国的军事力量,使得从战争中获得奴隶劳动力日益困难,这样就促进了奴隶制度的衰落。


注:

[i] 《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959年版,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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