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名词简释》1.2.7 商品经济
【本文转载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9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7、商品经济[i]
商品经济是指生产者不是为了自给,而是为了市场[ii]而进行生产的一种经济形式。商品经济包括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它的出现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在原始公社时期,人们的生产只是为了满足自身的消费,交换则是偶然的现象,交换的产品是偶然留下的剩余产品。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农业和手工业的分离、私有财产的出现以及乡村和城市的分立,这样就产生了商品生产,即专门为在市场上出卖产品的生产,同时交换也成为经常的现象。所以说,商品经济产生的条件,是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与劳动产品的私有制的存在。在商品经济下,不同的商品生产者是通过在市场上的交换而互相联系起来的。
商品经济并不是一种独特的经济形式,它曾存在于许多不同的社会形态。商品经济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具有不同的特点。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商品经济是以简单商品经济的形式出现的。简单商品经济的特点是:商品生产者占有生产资料并亲自参加生产,产品归生产者自己所有。简单商品生产者出卖自己的产品,是为了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其他产品,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所以,简单商品经济的公式是:商品 货币 商品。商品经济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对促进社会经济联系和生产力提高方面,虽然起过一定的作用,但在当时整个社会经济中是处于从属地位的。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商品经济发展到最高的程度,这时起主要作用的不是简单商品经济,而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这时,劳动产品普遍采取了商品的形式,并且连人们的劳动力也变成了商品。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特点是: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劳动生产者作为雇佣工人出卖劳动力给资本家并在资本家的支配下从事生产,生产的产品归资本家所有。资本家出卖产品的目的,不是为了换回别种产品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而是为了取得更多的货币,即取得剩余价值。所以,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运动公式和简单商品经济不同,它是:货币 商品 货币[iii]。
简单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虽有根本的区别,但两者之间也有着共同点。它们都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因而它们都是在价值规律、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规律支配下自发地发展的。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制度虽然已经消灭了,但商品生产还存在,不过它的特点和作用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是完全不同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是服从于社会主义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的要求的。
注:
[i]《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959年版,第19页。
[ii] 交换。
[iii] 更多的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