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北郊北朝墓清理简报
西安北郊北朝墓清理简报
考古与文物 2005年第1期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
1996年12月为配合西安北郊经济技术开发区顶益制面厂(XDY)与西安三菱公司(XSL)基建工程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对厂区进行了详细的考古勘探和科学的清理其中发掘属于北朝时期的墓葬5座分别编号为XDYM205、XDYM217、XDYM23、XDYM25、XSLM57。
通过发掘发现这5座北朝墓葬皆为有斜坡墓道、带甬道的穹窿顶洞室墓且不同程度地出土有一些骑马陶俑、陶马等为陕西地区再次发现的一批北朝墓葬资料丰富了本地区北朝墓葬的材料。现将这5座北朝墓的情况简报如下。
一、墓葬的形制与结构
这5座墓葬均是长斜坡墓道穹窿顶洞室墓。基本为南北向墓道位于墓室南端。因工期所限未对长斜坡墓道进行清理。根据类似的长安县北朝墓①的情况这五座墓结构应由长斜坡墓道、过洞、天井、甬道、墓室等几部分组成。其中XDYM25由长斜坡墓道、甬道、前室、耳室、后室构成。前室四周起拱部分带有彩绘隐约可见斗拱等仿木结构图案的痕迹;墓室四壁及底部有石灰面层原墓室壁面显然经过白灰处理。XSLM57由长斜坡墓道、甬道、前室、后室构成。现以XDYM217为例介绍如下:
XDYM217的墓道为长斜坡状位于墓室南部根据钻探所知长约35、宽1米方向为180度;甬道为长方形土洞长1∙6、宽1∙5、高0∙9米;墓室为穹窿顶东西长5∙5—5∙8、南北宽4∙4、高2∙5米东壁稍向西北方倾斜在墓室东北角有一块东西长0∙8、南北宽1米的拐角内收似为类似于长安县北朝墓之模拟立柱;由于墓室已塌陷在清理过程中距墓底0∙7米处有厚约0∙5米的填土中夹杂有大量的朽木痕迹并见有红色漆皮可能为原墓室内之木建筑构件遗存。在该墓室中部偏东处发现有一圆形盗洞。
随葬品除1件陶和3件骑马俑放置于墓室东部外其余皆排列于墓室与甬道交接处(图一)。
二、葬具、葬式
除XDYM205外其余4座墓皆因保存状况差葬具及葬式不甚明了。XDYM205残留有长2、宽0∙8米的棺木灰迹其葬式为仰身直肢葬且头骨不规整长有许多骨刺较奇异。XDYM217残存有朽棺钉。据此推测这5座墓葬葬具为木棺。
三、随葬品
5座北朝墓虽经盗扰, 但仍出土有丰富的随葬品,有陶俑、陶马、骑马俑、陶罐等。这些随葬品主要出十干墓室及前室位置。现依各慕随葬品的出土情况分述如下;
(一)XDYM205的随葬品
M205共出土随葬品13件有骑马奏乐俑、粉彩陶马、陶罐等。出土时位于墓室前部东西两侧中间有粉彩马、骑马俑各1件。俑的神态各异似为演奏不同的乐器。粉彩马与骑马俑皆有红色彩绘马头部的塑造比较细腻两耳竖直其间有一螺旋状角伸向前方并阴线刻出眼睛;马口中有衔且每马头部都塑出络头;马鬃塑造成高棱状鬃毛阴线刻划并向两边分披;部分马配有马鞍。陶马体态较丰满四足与踏板连成一体。骑马的陶俑头戴冠双腿跨于马背作出不同的奏乐姿势。总体上马与俑皆造型简洁制作精细。
骑马奏乐俑:10件。高32—35厘米。
标本M205∶1双手握一椭圆形乐器双手拇指向内其余手指握乐器作演奏状。似为演奏“埙”的姿态(图二1)。
标本M205∶2双手握一圆筒状乐器已将半个脸部遮挡乐器形态似为“”(图二2;图三左)。
标本M205∶3双手一前一后左手在前右手在后握一管状乐器右手遮至右眼下器形已不可辨(图二3;图三右)。
标本M205∶4左手握成筒状原似应握有一物右手执槌置于右腰侧之小腰鼓上(图二4;图六右)。
标本M205∶7、13左手握一剑插于左侧腰间右手抱一板状物于右侧腰间板上左右阴刻五道线为“五弦琴”(图二6;图五右;图八3;图五左)。
标本M205∶8俑已不存仅留陶马有鞍马通体施白彩再在其上用黑线绘成纵横相交的方格状甲衣(图八5)。
标本M205∶9俑口大张双臂向上曲伸手及所握乐器已不存从右臂曲伸程度观察此乐器应较长(图二7)。
标本M205∶10、1双臂前曲双手握拳成拉奏状马俑的马饰有马具头部有面帘两耳间有一向外凸起的螺旋状装饰马背部有一方形搭无鞍且马身上饰有联缀的阴线刻划倒三角形甲衣掩及膝部(图二8;图八1;图六左)。
陶马:2件。
标本M205∶5有鞍马通体用白彩涂就上用黑彩画出方格状甲衣及头饰再于黑线上用红彩涂出若干点饰涂绘痕迹潦草不整(图二5;图四)。
标本M205∶12背部有一鞍并于鞍上搭接有马蹬马通体亦施有方格状粉彩甲衣背后部有一凸起物(图八2;图七)。
陶罐:1件(M205∶6)。侈口圆唇溜肩底部稍内凹肩腹部饰有若干道弦纹(图三4)。
(二)XDYM217的随葬品
M217在墓室中部偏东位置虽发现一圆形盗洞但仍出土有34件随葬品除釉陶带有绿釉外余皆陶质有镇墓兽、武士俑、伎乐俑、骑马奏乐俑、粉彩陶马、陶壶、砖墓志及陶饰件。这些随葬品在墓室前端内东西向排列虽经扰乱但仍有规律可寻:在门内两边为镇墓兽武士俑站立其前中间为骑马、伎乐俑立式乐俑立于坐式乐俑之后排列有序俨然一组“地下乐队”。墓志放于墓口东侧这组俑、镇墓兽、陶马也都经过粉彩处理其装饰手法与XDYM205中骑马俑及陶马的装饰手法相同马的头部也装饰类似于XDYM205的同类物造型与装饰特征似出同一人之手。
镇墓兽:2件。皆长42、通高26厘米形制相同。编号为M217∶6的镇墓兽作站立状头部下垂用浮雕的手法表现出眼、鼻及牙齿眼珠浑圆双耳竖起;背脊部靠前位置有三根向前上方竖起的棒状角整个背部中间有一道堆塑的连缀小三角状背梁背部两边前后各有两个堆塑的尖状物且尖部都斜向头部腹中空四足与踏板连成一体(图九1;图一○)。
武士俑:2件。M217∶28高61∙2厘米M217∶14高70厘米造型相同。标本XDYM217∶14头戴风帽面部高浮雕出眼框、眼珠、鼻子及牙齿细部用阴线刻双臂伸向前方手心向上作握拳状上身衣服遮及胯下双腿分开立于踏板上(图九2)。标本M217∶28手残其余与上基本相同(图一三右)。
伎乐俑:10件。高18—30厘米。此类俑分立俑与坐俑两种姿态。分别为说唱俑与奏乐俑。说唱俑2件。似女性皆作站立状。编号为XDYM217∶8的俑头发用阴线刻划面部以浮雕表示发中分交于脑后相挽成结并用梳状物固定。衣着右衽长袍有领双臂曲抱伸于袖内。另一件残缺头部根据衣着及双手曲抱状亦应为说唱俑(图九3;图一一4)。
立式奏乐俑4件。其中标本XDYM217∶17俑手臂残断但可看出左臂弯曲向上右臂平伸似作拉奏状。余皆手臂残缺不全但可看出为奏乐状。此类俑可分为Ⅰ、Ⅱ两型。
Ⅰ型:3件。如M217∶31头戴圆形有后披的风帽身着长裙掩及足部面部端庄(图九:4)。Ⅱ型:1件(M217∶17)。头戴尖圆风帽面部突出嘴部内凹身着右衽长袍双脚外露(图九5;图一一2)。
坐姿奏乐俑4件。似女性头发皆盘于头顶顶部盖有帕饰垂至耳旁用阴线刻划表现出发丝脑后有梳状物身着有长袍。
标本M217∶18双手握一笛状物作吹奏状似为称作“横吹”的乐器其为汉代时源于西域的一种古乐后代演变为笛(图九7)。
标本M217∶21左右手相套搭于口部握一直吹管状物作吹奏状据其形类似于汉代之“龠”(图九8;图一一3)。
标本M217∶2在膝部似放一古琴双手放于琴上左手作拔琴状(图九9)。
标本M217∶32双手握一排管状乐器共1根搭于下唇作吹奏貌。为“排箫”(图一二1;图一一1)。
骑马奏乐俑:15件。其中6件皆双手握于口部作吹奏状形态各异因手及所持物残断乐器种类难辨。3件作击鼓状类似XDYM205∶4之造型左臂平伸手握成筒状右手执槌击鼓于右胯部位。
标本M217∶9双臂前伸左手握成拳状右手残马身上阴线刻划倒三角形甲片甲片护及马腿,有当卢(图一二,2;图一三,中)。
标本M217∶12、左手执剑插于左胯部,右手执一琴状乐器;似M205∶7号俑的造型。余皆残不可辨(图一二,3;图一三,左)。
陶马∶1件(XDYM217∶2)。亦似M205之陶马,用粉彩勾勒出甲衣,马背部有鞍及蹬,只是此马背部所搭鞍鞋已吊至腹下部(图一二,5)。
砖墓志;M217∶30,下部残断,基本成方形;中心有一圆穿;上部有一半圆形缺口,其上文字为阴刻,涂有朱砂,字迹多缺笔少划,不易辨识(图一二,6)。
釉陶蕊∶1件(M217∶1)。通高15厘米,盖径10.6、底径8.3厘米。胎质稍硬,为红褐色胎;盖部釉色为黄色∶腹部为绿色。盖为伞状,表面有一圈凸起的棱。懿体呈直筒状;在数体上部及下部有两个圆孔,位于同一垂直线上(图一二,4)。
陶壶∶1件(M217∶5)。口残,颈较细∶束高颈鼓腹底稍内凹残高20∙7厘米腹径15∙2厘米。
陶饰件:残过甚不能辨其形状。
3、XDYM23的随葬品:
此墓发现一盗洞系早期盗扰残留随葬品9件有泥质粉彩俑、陶马、陶器、砖。除陶马外余皆残碎不堪可辨器形的陶器有陶豆、高领陶器、陶罐。泥质粉彩俑排列于墓室东西两侧有可能为文武侍俑也可能是乐俑出土时残朽不堪无法明确辨识。
陶马用透雕与阴线刻的表现手法使神情逼真富有生气与前两墓出土陶马俨然有别。编号M217∶9的马头部塑出当卢、衔及络头双耳竖直耳间亦有伸向前方的螺旋状物虽残断但清晰可辨;马背部搭有马蹬尾部甩向后方马披甲衣甲衣用阴线刻划出来亦掩及膝部(图一四1)。
另一匹马(M217∶8)用粉彩表现出马之甲衣亦掩及膝部。这两匹着铠甲的陶马表现出浓郁的军事作战氛围(图一四2)。
4、XDYM25的随葬品:
该墓在甬道与前室交接处东侧发现一椭圆形的资洞∶故也被资扰过∶2 件残铜饰件及陶马头部被带至甬道。现残留随葬品 11 件,除铜饰件及陶马头外∶其它分别出土于前室、耳室及后室,种类有陶罐、陶纺轮、陶奁、曲柄豆、陶马、陶狗及陶虎子。
陶罐;2件,一件残甚;出土于前室。编号XDYM225∶3的罐通高 10、口径7.5、腹径 21、底径8.5厘米,泥质灰陶。侈口、束颈、鼓腹. 底稍内凹(图一四,3)。
陶奁∶1件(M225∶9)。通高5.2、足高1.5 厘米,口径22.3、唇宽1.1厘米。方唇,直口、浅腹、平底,底部有四个乳状足(图一四,4)。
曲柄豆;1件(M225∶10)。通高9.8、豆盘口径5.8厘米。豆盘稍敛∶尖圆唇∶浅腹;盘底接"V"字形曲柄;柄横截面呈椭圆形(图一四,5)。
陶狗∶1件(M225∶8)。泥质灰陶,通高10 厘米,制作粗糙。昂首,垂耳,尾巴向左前侧卷曲,项系的带饰用阴线刻表现出来(图一四,6)。
陶虎子∶1件(M225∶11)。出土于后室,残留口部及部分提手。口部一侧雕成人面形,用浮雕表现出人的冠饰及面部(图一四,7)。
另有铜饰件、陶纺轮各2件,陶马1件,皆残破,在此不再细述。
5、XSLM57的随葬品∶
该墓在前室后部发现一盗洞 残余随葬品 11 件,类别有粉彩陶俑及1件陶鸽.皆出土于前室东西两侧,其中东侧出土粉彩陶俑9件、陶鸽1件;西侧出十粉彩陶俑1件。这一批粉彩陶俑从衣着装饰到外貌特征皆显示出了北方少数民族的特点,与前几个墓所出陶俑迥然有别。10件粉彩陶俑通高12一16厘米;造型丰满∶面部刻画较细致;在面部表情和衣着装饰上有所区别,有武士俑和侍俑两种。
武十俑,5件,可分为Ⅰ、Ⅱ两型。Ⅰ型;4件。如SIM57∶1,头戴巾饰,前沿折起,两侧及后部拉及肩上;衣着长袍,双壁垂直贴于腿侧,手中似握有兵器;外层服装用蓝色涂绘;帽、内衣及兵器均用朱砂涂绘(图一五,1)。
Ⅱ型,1件(M57∶4)。面部狰狞,左臂弯曲至胸前,左手握一兵器,右臂下垂,右手微握,上衣掩及胯下,阴线刻表现出腿部。兵器涂蓝(图一五,3)。
侍俑∶5件。可分为Ⅰ、Ⅱ、Ⅲ三型。Ⅰ型;2件。编号M57∶3、6的侍俑,头发盘于头顶成一凸起状,并用一物包起,外衣领口敞至胸部∶双臂弯曲抱于胸前衣袍掩及足部内衣及头部施兰色彩绘外袍用朱砂涂绘(图一五2)。
Ⅱ型:2件。编号M57∶5的侍俑头发旋于头顶外袍领口敞至胸部左衽双手抱于胸前衣袖已拖至膝部以下衣表有朱绘(图一五4)。
Ⅲ型:1件。M57∶8。头戴冠饰似武士俑但外袍亦敞及胸左衽。双臂曲于身体两侧衣袖下垂至胯下衣表有朱绘(图一五5)。
四、结 语
此次发掘的5座北朝墓葬出土了一批伎乐俑、骑马奏乐俑、身披铠甲的陶马、武士俑及侍俑等。使我们丰富了对西安地区北朝墓葬的认识。1、XDYM217出土的伎乐俑及骑马伎乐俑是继西安南郊草场坡北朝墓③、长安县北朝墓等之后在西安地区出土的又一批北朝乐俑实物但与后者又有一定的差别草场坡北朝墓所出的十字椭圆形髻女俑、十字形高髻女俑和顶益制面厂M217中说唱俑皆面部浑圆双臂相交于衣袖内细部有一些差异。弹琴俑造型两地相近。
这一批乐俑的出土将更加丰富我们对北朝及其丧葬制度的认识。
2、这一批北朝墓出土的刻画或涂彩甲衣的陶马反映了在动荡战乱的北朝时期浓郁的军事氛围这些实物的出土正是这一时代的烙印。另外这一批陶俑的出土对于这一时期服饰的研究增添了一些新资料。XSLM57所出土的具有北方少数民族的特征的陶俑又为研究少数民族在中原地区的活动提供了有益的证据。
3、XDYM217出土的陶镇墓兽应是镇墓兽的早期形态。目前发现最早的陶质镇墓兽出现于东汉④但从西晋以后才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早期镇墓兽皆为兽面考古发现的北魏后期的2件镇墓兽一为兽面一为人面。例如北朝墓发现比较多的河北地区磁县东魏茹茹公主墓⑤、北齐高润墓⑥、北齐尧峻墓⑦等所出镇墓兽皆作昂首蹲坐状分狮首和人首两种。这批镇墓兽与河南巩义市文管所藏晋代镇墓兽⑧相比有一定相似之处如皆低头头顶有三簇鬃毛;但不同之处在于巩义文管所所藏镇墓兽作行走状且长尾上翘而XDYM217所出镇墓兽前半身稍微仰起后半身向后微蹲显然时代晚于河南巩义市文管所藏晋代镇墓兽而与山西大同司马金龙墓所出镇墓兽⑨相比相似之处在于皆低头有踏板前腿直立;不同于司马金龙墓所出镇墓兽前半身已仰起作蹲坐状根据司马金龙墓为公元484年的确切纪年XDYM217所出镇墓兽应早于司马金龙墓之镇墓兽当为北魏初期镇墓兽的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