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联华林德气体(北京)有限公司被罚款11万
北京讯 今日(5月30日),本报从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因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联华林德气体(北京)有限公司于近日被罚款11万。
据了解,北京市应急局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近期检查中发现联华林德气体(北京)有限公司存在液氧气化器出口氧气管道安全阀未设置防静电跨接导线、氧气管道在进入氧气纯化间处未设置静电接地等违法行为, 依法给予该公司1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的依据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
本报通过爱企查了解到,联华林德气体(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地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8号,法定代表人为唐静洲。股权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由联雄投资(上海)有限公司100%控股。(文|中国基建报 张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