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魂合一?皮魂分离?皮与魂到底是什么关系 [A-Soul x Ghost in the Shell]
虚拟偶像与赛博朋克。
沉浸式思辨,深入剖析皮与魂关系的伦理问题。
摘要: 虚拟偶像,存在,产品,二重性,著作权。
我的原则是:人各有立场,但真相高于立场。
对两类问题的辩论是基本无效果的:一类是归因问题,一类是价值判断,因为对这两类问题的回答取决于你所站的立场。
所以我欢迎在评论中理性交流,但确实没必要在上面两类问题的分歧上浪费时间。
涉及到上述两类问题的时候,各做表述,求同存异就好。
既然要谈论皮与魂的关系,那就不得不提到动画《攻壳机动队》。
《攻壳机动队》原名《Ghost in the Shell(壳中之魂)》,是当代探讨灵魂与身体问题最为深刻的作品。
(Ghost和Shell其实都是计算机用语,指操作系统和命令界面。)
没看过?那更好!请猜一猜下图中的哪一个人物是《攻壳》的女主角,草薙素子。

答案:全部都是。
草薙素子6岁左右就接受了全身义体化,就是用机械的身躯代替肉身,其本体仅仅是一颗大脑。
大脑被“脑壳”所包裹,而脑壳是一种全覆盖式的脑机接口,二者整体上被称为“电子脑”。
人脑通过“电子脑”的改造,可以适配任何外部设备。
所以,使用不同的义体,就会展现不同的样貌。
即便染色体性别是女性,她也可以使用男性的义体执行任务。
她可以高、可以矮、可以胖、可以瘦、可以美、可以丑,可以是任何人形或非人形的存在。
在电影《无罪》中,她连脑都不需要,仅以网络意识的形态附着于一个人偶出现。

那么,你要怎么样定义“草薙素子”的存在?
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对于虚拟偶像而言,美术模型自然是“皮”,那么中之人就是“魂”吗?
不。
中之人肉身的外表也不过是另一张“皮”,她的声音语调、一颦一笑、语言特征、行为模式、思想感情,才是唯一的“魂”。
虚拟形象是没有灵魂的,不会动、不会看、不会说、不会笑。
是【第1类存在】,本质上只是上万个三角形的组合。
当中之人在扮演虚拟偶像的时候,将自己的灵魂借给虚拟形象,才使“它”,变成“她”,变成一个虚拟人【第2类存在】。
事实是:虚拟人和中之人,二者共用一个灵魂。
关于A-Soul的【存在】与“灵魂”的部分解读,可以看我先前的专栏。

不知道是否因为我提到中之人和eva驾驶员的相似性,最近看到不少“机甲”、“驾驶员”的字眼。
认识到皮和魂的关系,类似于机甲与驾驶员,正确,但是肤浅。
现在了解了《攻壳机动队》的你,应该可以进一步看出:
皮与魂,更准确一些的类比,是义体与电子脑,也就是Shell与Ghost。
义体可以有无数,但Ghost只有一个。
那么对于虚拟偶像,我们不得不提两个问题:
Q1:虚拟形象【第1类存在】属于谁?
属于形象的设计者,合理;属于版权的所有者,合法。
Q2:虚拟人【第2类存在】属于谁?
只属于虚拟形象的版权所有者......合理吗?合法吗?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继续深入思考。
《攻壳机动队SAC_2045》是《攻壳》系列的最新续作(后简称《2045》),这一部由动补和配音完成的3D动画。
我们看它的片尾部分。

“草薙素子”对应两个名字:一个是田中墩子,一个是川渕かおり。
前者是配音演员,老二次元比较熟悉了,可以说,她成熟、干练又温柔的声线支撑起草薙素子80%的魅力。
后者是动作捕捉演员,同时也是知名游戏《尼尔:机械纪元》中2B小姐姐的动作演员。
动作捕捉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解放模型师的重复劳动,更在于把握细节,展现出模型师永远无法想象出的自然情态。
《2045》开头从车上跳下的流畅动作,还有结局的拔网线的神态,令人印象深刻。
而连贯的打斗场面,多人之间的互动场景,都需要有自然的演绎。




那么从作品的角度,你又怎么理解“草薙素子”呢?
她的外表来自美术、建模;
她的思想行动来自编剧、导演;
她的声音来自田中阿姨;
她的动作神情来自川渕剑舞师。
那么她到底是谁?
我们只能说:她是这些一切的有机总和,是一个仅存在于虚拟世界的虚拟人。
《2045》的最后一幕,素子对巴特说:“下次见面时,或许我们会认不出彼此。”
世界一刻不停地变化,细胞一刻不停地新生和衰亡,人也会像忒修斯之船那样拆拆补补。
那么你又到底凭借什么,去认出一个人,而不会怀疑,她其实是另一个人呢?
所以,在你的意识里,到底认为,什么才叫一个“人”?
几天不见,也许你喜欢的虚拟偶像已经换上了新的皮套。
如果你主张“皮魂分离”,那么你是对的。
因为虚拟形象【第1类存在】和中之人【第0类存在】本来就是分离的,中之人的存在根本就不是秘密。
如果你主张“皮魂合一”,那么你是对的。
因为虚拟人【第2类存在】本来就是虚拟形象的外表与中之人灵魂的融合,根本不可能分离。
吊诡的是,这两种看似矛盾的情况,竟然同时存在着。
于是你可以回看我上一篇专栏的绪论部分,并理解为什么我一直使用【】。
因为这些都只不过是虚拟偶像【存在】的不同方式罢了。
虚拟偶像是碎的,在物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是碎的,只有在屏幕上,以及在你的意识里,她才是完整的。
这种完整,是被演出赋予的,也是被你赋予的。
那么,虚拟人,她是“人”吗?
很残酷,但,她不是。
她只是一种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创造出来的、非常像“人”的、逼真的文化产品而已。
e.g. 向晚ProPlusMax,是非常受人欢迎的产品。
你可能很难接受,因为一直以来,你向她投注的,始终是对于一个“人”的感情。
你不可能像对待“物”一样对待她,同时是因为有真的“人”在皮套之下付出。
而你对于“人”的尊重和爱护,又转而由作为“物”的虚拟人接收。
所以你可以爱这个虚拟人,又厌这个中之人;多么荒诞,又多么奇妙!
但是对不起,我还是不能接受。
向晚变成产品了是什么鬼啊?!她明明是个有梦想的女孩子啊,难道这也都是做出来的吗?!
有没有一种可能,
她只是以戴着面具的梦幻方式,表达自己的真心呢?
有没有一种可能,
她只是想要用我喜欢的外表,哄我开心呢?
有没有一种可能,
她其实是喜欢我的呢?
她喜欢你?你是墙上那片飞来飞去的字吗?那是你在她心中最主要的存在方式。
你喜欢她?那这个“她”,又是什么?虚拟人?还是中之人?
你已经陷入混沌了。
你发现了吧,双方的信息根本是不对等的,能以朋友的方式相处,已经算很好了。
她是真的很努力的,用自己的想象力去创造了一个“你”的积极形象。
她不知道你是谁,你在哪里,你怎么想她,你到底要什么。
她只想让这段时光变得有意义,为了工作,也为她自己。
我这里的“她”,当然指的是中之人。
让你陷入混沌的根本原因,是虚拟偶像的【二重性】:
(1)从企划的角度,中之人的魂仅仅是构成虚拟偶像的一种数据源,而屏幕上呈现的人形体,才是真正的偶像,是为虚拟人。
(2)从观众的角度,虚拟偶像是中之人“本人”以虚拟形象为媒介,与观众交互,是为虚拟主播。
虚拟主播和虚拟人根本不是一种东西,前者是“人”,后者是“物”,但两者却在时空重合,同时吸引了持两种不同理解的受众。
企划清楚这种区别吗?它当然清楚,而且是非常清楚。
企划为了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就会向中之人强调第一种理解,如果中之人持第二种理解,产生不愉快是必然的。
但企业对于观众却从不做任何说明,让他们保持在两种理解的混沌状态,以最大限度地收获共情。
罗翔说的“大家都喜欢抽象的人,而不是具体的人”被大量引用在虚拟偶像的领域。
但抽象和具体的关系本质上是主观反映和客观实在的辩证关系。
没有实在,何来反映?没有具体,何来抽象?
学生身份、宿舍生活、喜好倾向、个人经历、交往感情......
这些内容源自真实,而一旦被呈现,就成为“台本”,从中之人转移给虚拟人。
中之人不仅提供声音和动作数据,更提供内容,是不折不扣的创作者,是虚拟人的灵魂所在。
而企划和观众对于虚拟人的二次创作、要求的各种营业,反过来又影响中之人的现实生活。
久而久之,中之人想要与虚拟人主观分离是必然的,否则就只有成为精神科常客了。
中之人(A)、虚拟形象(B)、虚拟人(C)三者本质区分;
而虚拟偶像具有【二重性】,其实质为C,但往往被惯性地理解为A+B。
回过头看贾布加布的511录播标题《虚拟主播史上最具虚拟感的一次直播》,我们就找到观众失望的根本原因:
观众希望与自己交互的是虚拟主播,但从企划的角度,从来没有什么虚拟主播,有的只是虚拟人。
打着虚拟人的招牌自称业界先锋,回过头又抹消中之人对虚拟人的灵魂著作,只强调虚拟形象的版权。
“人”服务于“产品”,甚至直接被“产品”吞噬,没有任何作为创作者的产权和话语权。
如此行走于伦理与法律的边缘毫无顾忌,想必只能是因为天下真有不少与其“志同道合”之人吧。
1.只喜欢虚拟人,极力回避中之人的信息,拒绝BUG,拒绝崩坏,拒绝一切对虚拟感的破坏。
2.更喜欢皮套,因为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占有”和“玩弄”。
3.对某个对象投入无尽的幻想,幻想必须高于现实。
4.赛博相亲。
5.不考虑那么多,快乐就完事了。
《攻壳机动队》第二季第三集有这么一段对话,请不要对号入座,也请勿过度解读。
男:
你也许会嘲笑这个兴趣很怪异
不过,体验过各种快乐的我们
最后找到的终点
就是对人偶的恋物癖
你觉得如何
每一件都是著名设计师一块一块手工缝制的高级订制服
身体则与你的义体有着几乎相同的机能
有没有兴趣跟其中一个交换看看啊?
素子:
这是很明显的性骚扰喔
男:
抱歉,抱歉
不知不觉老毛病就犯了
素子:
我懂了
难道说
你想拥抱我没有意识的身体?
男:
看来你很了解我这种人的兴趣嘛
素子:
相反地你想不想
把有意识的人类当成人偶一样来对待?
我会把感觉器官开着
但是身体一动也不动
男:
不好意思
再这样下去要是引发心脏麻痹我可就麻烦了
激情对线
关于33私联的问题,还是有不少人把烂炒当实锤。
中之人身份保密的所谓“行业惯例”到底为谁服务?
看到这里,还意识不到这种把“人”包藏在“虚拟”背后是一种多么可耻的“物化”吗?
如果是雇佣关系,我无话可说。
既然是合作关系,要么公众账号归自己,要么自己有一个公众账号,对于任何创作者我的看法相同。
社交网络账号是窗口,内容包含的个人信息才是隐私。
珈乐是虚拟人,根本不存在于现实空间;33也只是个被包藏幕后的无名小卒,本就不是偶像,更无所谓“私联”。
作为一个公民,33享有法定的通讯自由和著作权。
因此,信任被认为是“保护性挖掘的友军”,正常的聊天和表露自己是中之人,没有任何问题。
真正有问题的,是根本上违法的“行业惯例”。
终极发散
我一直想要真相,但总缺少一块拼图:33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不同意续约?
现在我发现“著作权”很有可能就是这最后一块拼图。
511一直到五月底,不断有人炒作薪资待遇问题,说工资低。
然而人社局确证,她们签订的是《艺人合作合约》,根本就没有约定工资,只有补助和奖金。
但514官方公布收入构成的时候,提到固定收入+奖金+提成,出现了工资。
也就是说,很有可能续约的实质是签新的合约,将合作关系变更为雇佣关系。
这也就触及前面所说的问题,如果签了,33将失去对珈乐的著作权,由合作创作者完全变为打工者。
所以她需要在511证实自己的网易云账号,拿回本应属于自己的署名权。
(别说法律,这时候盒都开出来,走法律途径已经没有意义了,你也不能要求当事人多懂法)
而随之产生的节奏出乎意料,但当时作为中之人的33并没有话语权,根本无法影响节奏,或者澄清意图。
而此时,由于缺乏沟通,从运营的角度无法认同33的行为,分歧变为怒火,双方的恶意对峙不断加深。
这也能解释,为什么33要对找到Q音账号的“友军”真诚相待,为什么对“开盒”不敏感,为什么网易云动态删了又发。
因为仅仅是找到社交帐号,本质算不上是开盒;只有传出身份证等等隐私信息,才造成负面影响。
随着真盒佬的下场,身份证、地址接连暴露,整个事情变得更加混乱。
互相猜忌、互相怀疑,33和运营可能互相认为对方是内鬼,是对方泄露了隐私。
510公布毕业,33情绪崩溃,说明她潜意识有期望过一个回头的机会。
我更倾向于:不是笃定不续约,而谈好再续约。但资本并不屑于谈条件,要么签,要么不签,要么你有病。
然后就511到514一条路走到黑,运营气急败坏,断绝一切挽回的可能。
33的视角是运营理亏认怂;运营的视角是自己大度放飞33。
33认为运营消极沟通推自己走,让自己为拆队背锅;运营认为33制造了节奏想解约,让自己背锅。
33是对的,运营确实是傲慢没人性,资本早就不做人了。
运营是对的,他没有办法在不改变规则的情况下满足33的诉求。
就这样双方默契地什么也不说,不对质也不澄清,只要问心无愧,哪怕双版本重复背锅。
粉丝群体也基本分化,各执一辞。
用《2045》的概念,就是实现了“双重思想”,大家各玩各的了。
说浅一些是沟通问题,如果有怀疑直接对质,有不满也直接表达,可能很多矛盾就不会激化。
说深一些是资本不会对任何规则让步。他们只想要虚拟人,不希望中之人在毕业之前有任何独立的表现。
但事实上,等到合约期满中之人毕业的时候,她们也基本不再有竞业能力了。
如果新的合约真的已经是雇佣关系,那么中青报所提的中之人著作权问题也就失去意义。
这意味着,随着三月底合约性质的改变,不论33是否离开,A-Soul的性质都会发生彻底改变。
所谓的先“稳定”下来,再加大投入就是这么回事。
这里的本质是资本眼中的的规则和叙事实在太精明了,极尽物化之所能,早就背离了正常的伦理范围。
什么这权利那权利的,我都掏钱给你买下来不就完了吗?你不就想要钱吗?
确实,只要钱给够,您选个腰子噶都行。
《攻壳机动队》第一季第八集里有这样一段有趣的对话
陀古萨:
这世上如果有被卷进事故不得不做器官移植的少女(器官是非法购得的)
反过来
不也有刻意舍弃自已的器官
要变成改造人的社长吗?
巴特:
器官生意就在这个夹缝中得利
天然的东西超出原有的价值
也同时带动这个国家的经济
只有处于不受宗教戒律和经济限制的环境
人才能取得高性能的义体
就像9课这样
怎么?换你站在压榨的一方
刺痛了你脆弱的心吗?
陀古萨:
不是这样啦…
我只是在想少佐(素子)算是哪一边的
那些受尽世事嘲弄的理想主义者,可能也只有另起炉灶,摸索新的模式,努力维持生存吧。
又或者,我们可以变革......(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