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RPA为抓手,打造智慧法院新标杆
随着社会经济和信息化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多元化,随着司法需求的不断增多,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渐突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明确要求“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按需提供精准智能服务”并“支持办案人员非审判性事务负担”。
为顺应发展趋势和解决这些矛盾,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审执工作高质量发展,各法院积极探索建设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技术)的多场景应用,运用AI+RPA”数字化劳动力模式代替人工进行非核心系统操作,实现了案件处理高效化、办案管理精细化,实现基层法院的“减负增效”,开启智慧执行新模式。
实在智能作为RPA赛道头部企业,为实现人民法院审执业务流程的智能化、自动化,基于流程自动化,可全天候无休的处理执行业务工作,帮助法官自动的完成大量重复、规则性的工作,能够有利的保障信息的时效性,其RPA数字员工可以实现以下场景化服务:
诉服阶段:自助导诉服务;联系法官服务;自助调解服务;调解信息回填服务。
立案阶段:智能立案信息回填;敏感信息自动识别;立案材料自动审核;案件自动分案。
审理阶段:开庭排期同步;开庭时间节点提醒;一键开庭;一键报结。
结案阶段:电子卷宗一键归档;归档卷宗自动审核;文书自动生成;文书批量一键上网。
执行阶段:财产信息自动查询;财产信息自动确认;财产信息自动控制;查控信息反馈分析。
拍卖阶段:风险提示服务;敏感人员排查;成交标的信息录入;主动通知服务。
司法辅助:文书一键送达;送达信息审核服务;送达信息自动审核;送达通知自动确认。
实在RPA利用流程自动化的技术特性,可充分发挥法院信息化“黏合剂”的作用,改善不同业务系统间的脱节与断点问题,进而帮助法院在内部聚合形成一套完整的自动化流程体系,为法院审判执行事务性工作装上“引擎”。
例如,在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中,实在RPA数字员工立案时自动对申请人的历史案件进行检索,判断是否为重复立案,如存在相同案件申请,则不通过立案。 开庭时,自动打开书记员客户端、语音转写、网络直播三个系统,自动完成每个系统均有数据输入 结案之前,自动逐个将涉案文书进行纠错 当事人自主加入该群,法官、书记员和调解员自动入群的方式。
这种多场景超自动化运行的背后是实在智能的智能屏幕语义理解技术(Intelligent Screen Semantic Understanding Technology, ISSUT)。当鼠标的每一次滑动,背后的AI算法都将瞬间完成一次计算,分析出屏幕中元素和区域的含义并且推荐相应的自动化操作:当鼠标滑过一个浏览器图标,AI就知道它能用来打开网页和搜索新闻;当鼠标滑过一个对话框,AI就判断可以输入文字并发送消息;当鼠标框选一个包含各种文字的区域,AI就知道可以进行文字识别及抽取。就像:在VR中,我们可以隔空取物;在实在RPA的IPA模式中,我们可以隔“屏”取物。智能屏幕语义理解技术使得IPA模式真正像人一样理解屏幕的每一个部分,将我们的办公直觉投射到屏幕上,实现真正的所见即所得。

未来,法院应不断深化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进一步探索“RPA”为立案、审判、执行、管理等各场景提供自动化、智能化赋。而实在智能也将持续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紧跟智慧法院建设新时代步伐,积极探索,深度融合,充分释放人力,使法官能够专注于更有价值的智力型工作,打造赋能法院安全可靠的数字化、智慧化办案的新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