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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逃犯去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警察:热烈欢迎!

2022-03-17 06:01 作者:知识课代表  |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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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总结

1、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强调主观上自愿主动接受司法处置。

2、自首是可减主义,对于一些情节恶劣(例如杀人后提人头自首)的自首可以不从宽处理。

3、在警察盘问时交代犯罪事实、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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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什么是自首

二、案例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一、什么是自首?


1、刑法规定


01:07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强调主观上自愿主动接受司法处置


2、为什么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是应当?

因为法律中的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而可以是可以从轻也可以不从轻,这是可减主义而不是必减主义,对于一些情节恶劣(例如杀人提人头自首)的自首可以不从宽处理



二、案例


1、张三是一名逃犯,去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民警发现张三是逃犯后将其抓捕归案,张三在抓捕过程中并未反抗

问:张三这种行为算自首吗?

答:算,虽然张三不是真的想投案,但是实际效果就是投案,民警发现张三是逃犯后,张三并未逃跑。这一切都可以表明张三对接受司法处置并不排斥。



2、李四把女朋友杀后抛尸,藏在人群中被警察发现后盘问,如实交代犯罪经过。

问:这算自首吗?

答:算,罪行未被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但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在其身上、随身携带的物品、驾乘的交通工具等处发现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



3、王五吃完癞蛤蟆后坐火车,被警察发现其是红码,排完后发现其在一个高风险地区餐厅里面吃了20只癞蛤蟆。

问:这算自首吗?

算:王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实供述不需要考虑动机,只要把定罪量刑的事情交代清楚就可以了。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为规范司法实践中对自首和立功制度的运用,更好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规定,对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自动投案”的具体认定


《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七种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体现了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根据《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罪行未被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但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在其身上、随身携带的物品、驾乘的交通工具等处发现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


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的,因上述行为同时系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义务,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要适当从严掌握。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虽然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二)关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具体认定


《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除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身份等情况与真实情况虽有差别,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等情况,影响对其定罪量刑的,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犯罪嫌疑人多次实施同种罪行的,应当综合考虑已交代的犯罪事实与未交代的犯罪事实的危害程度,决定是否认定为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虽然投案后没有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但如实交代的犯罪情节重于未交代的犯罪情节,或者如实交代的犯罪数额多于未交代的犯罪数额,一般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无法区分已交代的与未交代的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或者已交代的犯罪数额与未交代的犯罪数额相当,一般不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时虽然没有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但在司法机关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实之前主动交代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现在是凌晨6点,终于有时间记笔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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