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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一名男生偷窥女厕所,仅被留校察看罚款400元?

2021-11-09 11:30 作者:旺旺屋  | 我要投稿

近日,有网友发文称南京大学一男生在女厕所偷窥。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10月11日下午该校一女生在上厕所的时候,拍到了一位偷窥的男生。


该同学怕一些网友不明真相认为是自导自演,还特意解释说明了一句:之所以拿手机是因为原来就有过怀疑,所以做好准备如果还有人来就录下证据。


当天这个同学就已经通知了保卫处,监控很清晰,偷窥者的姓名,面貌,就读院系也非常清楚。

随后保卫处告知在调监控,让其等通知。


晚上该女生和男朋友一起报警,警察带其调监控,调查之后也让其等通知。


据悉,已有多个女生爆料在厕所被偷窥,男生的行为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偶尔初犯,数次违法行为完全是可以认定情节较重,对他进行罚款加拘留。


也就是说,这个偷窥者是惯犯,至少被举报了三次以上。


但最终,学校对此事的反应很令人心寒。


据悉,南大直到10月25日,才给出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理由——“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


该名同学表示,10月25日自己接到这个结果时非常失望,偷窥男生没有得到任何处理,保卫处让其息事宁人,不要告诉他人,等结果,而自己的精神状态受到很大影响。


对此 ,南大多名学生表示不满。


这件事之所以引起全校女生乃至其他人愤怒的原因有两个——


一是网传男生仅被罚款400元,未被拘留;二是网传南大仅对其留校察看1年,未开除。


愤怒自然呼之欲出。


南大学生抗议学校不作为期间,在展览区贴了海报和收集手印,一个小时内就被保安撕得干净,当然,理由是未申请就不能贴。


南京大学鼓楼校区保卫处一工作人员曾回应称,11月5日领导表示那个男生于10月底被抓获,目前领导正在开会商讨处理方案。


对于网传的“男方交了400元获释”以及该名男子是否是本校学生,其表示并不清楚。


11月6日下午,记者致电南京大学就此事进行求证,但电话无人接听,记者查询南京大学官方微博以及官网,并未查询到就此事件的公开通报。


相关律师表示,该男子卫生间偷窥这种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中的第六款,“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针对该行为的处罚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表示,若网友发文内容属实,留校察看一年是其学校内部校规校纪的处分规定,这个具有灵活性,处以留校察看也是给学生的悔过期限,并无不当。


但网友纷纷表示质疑:半个月的时间内,没有让偷窥者受到任何相关处分规定,也没有对受到伤害,胆战心惊,每次上厕所都会心慌的女同学有一点安慰和补偿,这是一个高校应该有的处理态度吗?

南京大学是江苏的一所双一流大学,也是985和211,是众多高考学子心中的理想院校。拼了命地提高分数成绩,只为在那里度过自己人生中最美好的4年。


学校的学习氛围和教授都是令人称赞的,很多学子都在努力成为这所大学的骄傲,甚至已经成为了这所大学的骄傲。


作为顶级院校,此前就因为下图的招生宣传照片引起了争议↓


而现在又发生男生偷窥女生上厕所的事情,学校的做法再次引发不满。这对于该校的形象建设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了。


如果说南京大学领导的处理方式让大家失望的话,那么山西中医药大学可以说是典范。


10月27日晚上七点左右,有一男生戴着假发拿着手机进了女浴室,不仅拍了视频,还拿走了学生的内裤。


为什么这个男生能够轻易地进入浴室呢?是因为女澡堂的布局和公共澡堂一样,没有隔板隔间。进去右转就是女生换衣服的地方,而且没有人把守。


在该男生进去之后,当场就被管理人员抓获,并且被保安架了出来。


28日上午12点,该男生被移交到公安局调查。学校表示:一定会有结果,如果有消息会第一时间通知大家。


还没等相关舆情发酵,山西中医药大学下午4点左右就在微博上发布公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时间仅隔一天。


就像网友评论的那样——学校千万别觉得“出了个变态偷窥狂是件羞耻的事,对学校的声誉有影响,一定要瞒下来。”


正相反,大大方方的处理、开除、通报,才会赢得好口碑,毕竟出了这种事该羞耻的是当事人,而非学校本身。


大学除了教授知识之外,更应该给这些祖国的未来希望塑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不要让这些学生在还没有正式进入职场的时候,就过多看到所谓的压制舆论,强权处理,正义被扭曲,伤害被忽视…...这样,没有任何好处。


最重要的是一个能够公平公正处理事件的学校,才会给大多数学生安全感,才不会让偷窥者,违法犯罪者有优越感。


谁都不希望出现影响恶劣的事情,在出现污点的时候,学校作为主体应该是把污点擦掉,而不是再找一块布盖上哦!

来源于:旺旺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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