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错误的FMEA运用时机,请避开!
应用FMEA的时机对完成一份高质量的FMEA至关重要。任务开始的时间,导入和更新的时机以及完成的周期要求,这些都直接影响着我们FMEA最终的输出质量。

(一)开始时间滞后
FMEA旨在成为“事前”行为,而不是“事后”行为。FMEA的目的是识别、评估并最终降低潜在风险。既然是潜在的风险,那就必须是在产品和过程实施之前,风险潜在存在的状态下进行的,否则FMEA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
现实中,部分企业的FMEA可能是在产品和过程已经策划完成,甚至是在产品和过程已经实现了之后才开始。这样做出来的FMEA只是将现有的、已经形成的方案一条条搬到纸上而已,几乎不存在分析的过程。这样形成的FMEA必然也起不到作用,而且在产品和过程实施后还可能会因过多的未识别风险而发生大量的增补和修改。

(二)导入和更新时机缺失
FMEA是一个动态的活动,也就是说FMEA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适时更新的。但事实中,有些公司你五年前去看的是这样的,而五年后去看的还是这样的,可能唯一的变化就是表头的变化。当然也不能否定某些公司的产品和过程策划得好,产品生命周期内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的更改或质量问题,但这种概率几乎是不存在的。
FMEA手册中给出了三种时机:1.新设计,新技术或新过程;2.现有设计或过程的新应用;3.修改现有的设计或过程。大多数企业,对有新设计、新应用或者新质量问题等发生时产生的被动FMEA要求一般执行的比较好,而对持续改进如QCC活动时产生的主动FMEA要求往往会被忽略。

(三)任务超期
时间就是金钱,任何一个项目开发都是有时间节点要求的。FMEA活动同样要遵循这个原则,超出了节点要求,可能会导致成本的上升甚至市场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