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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门耐火性能如何判定?

2023-04-13 08:23 作者:中国中钢国检  | 我要投稿

防火门作为一种造价较低、安装方便的防火分隔物,广泛应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防火墙开口、楼梯间出入口、管道井开口等部位,对阻止火势蔓延和烟气的扩散,保障人员安全疏散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由于生产、销售、使用等领域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致使防火门的质量得不到保障。许多火灾事故中,由于防火门未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火灾扩大蔓延,危及人们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按耐火性能可以分为隔热防火门(A类)、部分隔热防火门(B类)和非隔热防火门(C类)三类,按耐火极限可以分为甲、乙、丙三级,甲级防火门的耐火极限为1.5h,乙级防火门的耐火极限为1h,丙级防火门的耐火极限为0.5h。


防火门的耐火极限性能是进厂检测的重要项目,也是选择防火门时最重要的考虑因素,那么该如何判定防火门的耐火性能呢?


根据GB/T 7633-2008《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中的规定,耐火性能的判定分为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其判定准则用时间长短表示。


耐火隔热性是指试件在耐火试验期间持续保持耐火隔热性能的时间。对于不同隔热区的试件,应按失去耐火隔热性判定条件对每个区域单独进行判定。任何一个区域失去耐火隔热性即判定试件失去耐火隔热性。判定条件为:
(1)试件背火面平均温升超过试件表面初始平均温度140℃,则判定试件失去耐火隔热性;
(2)试件背火面(除门框外)最高温升超过试件表面初始平均温度180℃,则判定试件失去耐火隔热性;
(3)门框的最高温升超过其表面初始平均温度360℃,则判定试件失去耐火隔热性。
       

耐火完整性是指试件在耐火试验期间持续保持耐火隔火性能的时间。按照GB/T 9978.1-2008《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中的规定,试件发生以下任一限定情况均认为时间丧失耐火完整性:
(1)使用棉垫进行试验,棉垫被点燃;
(2)缝隙探棒能够穿过试件进入炉内;
(3)背火面出现火焰并且持续时间超过10s。


防火门通常应用在建筑的消防通道内,在火灾情况下很有可能是群众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能有效阻止火灾蔓延,减少有毒烟气的扩散,是建筑工程单位需要特别注意的消防设施。


因此,需要加强对防火门耐火性能的重视,合格率才能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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