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豫报|不要小看“一房一价”,对购房者的好处不止一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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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的2013年6月 14日,郑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对新建住房商品销售价格进行备案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除郑州管辖的上街区以外的郑州区域内,开发企业应对全部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备案,每套房子的售价都要在网上进行公示,房价不得超过备案的最高销售价。《通知》于当年 7月1日起施行。
而今,执行如何?执法如何?应该不是问题,而是一个答案。
有郑州业内人士认为,《通知》中提到了开发企业的一些价格欺诈行为,并表示将对欺诈企业采取告诫措施,但没有做出具体的处罚细则。

换句话说,如果惩戒力度不够大或者不能一视同仁,规定会形同虚设。
一房一价真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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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郑州对商品房标价早已有之。2010年就有了。
事实上,郑州对商品房标价早已有之。早在 2010年 3月,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就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要求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公开销售之前,要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2011年 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郑州随后出台相关细则。
2012年 9月 28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与郑州市物价局联合组织召开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现场会,再次提及房产销售的价格问题。
因此,此次《通知》被郑州业界人士称之为郑州楼市商品房标价的“续则”。
必究不进售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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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调查发现,直到目前,甚至郑州有的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甚至在没有取得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开始销售收款。
有媒体调查发现,此前郑州的一些开发商故意提高在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再打折优惠卖房,甚至郑州有的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甚至在没有取得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开始销售收款。

“‘一房一价’”政策出台的初衷为了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与价格欺诈等问题,可进一步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当地一位房地产行业人士说。
据其分析,2013年,郑州楼市呈现量价齐升的态势,《通知》或可起到降温郑州楼市的作用,对违规的开发商也是一种震慑。
违规项目不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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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媒体有调查发现,郑州市包括河南省其他地市均有房地产企业违规销售情况,但无一例被罚款。
那么,《通知》究竟能对郑州楼市、对一些违规现象和行为起到多大的作用?
早在 2008年前,南京市推行过一房一价的售楼政策,但遭遇开发商各种形式的化解,仅一年之后,该政策就流产。此后多个城市相继出台类似方案,但许多楼盘在网上查不到具体房源的价格,只有楼盘均价。
2011年,郑州市出台有关商品房明码标价细则之后,当地媒体调查发现,郑州市包括河南省其他地市均有房地产企业违规销售情况,但无一例被罚款。
国家发改委在 2011年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中要求,必须公开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套内面积、优惠折扣、每套商品房销售状态、楼号、楼层、房号、单价、每套销售总价、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30多项内容。对违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处以每套房 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倍以下罚款。
理由多于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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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提到了却没有做出具体的处罚细则。
《通知》中提到了开发企业的一些价格欺诈行为,并表示将对欺诈企业采取公告、会议、书面通知、约谈等方式给予提醒告诫,却没有做出具体的处罚细则。
据介绍,郑州现行的房产销售的规定中,也提及一些惩罚方式,而《通知》较之前并没有实质性和具体性的处罚规定。
规定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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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企业抱有侥幸心理,导致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规定会形同虚设。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上述郑州市资深房产销售人士表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条例有很多,如果惩戒力度不够大或者不能一视同仁,开发商违规成本远低于非法获利,不少企业抱有侥幸心理,导致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规定会形同虚设。

事实上,除了有开发商的阻力,地方政府是否认真落实监管职能也很重要,如果当地政府真正做到依法重罚严惩,房价新政则可有效推进。
郑州不少业内人士指出,具体如何处罚,《通知》未曾提及。
郑州一位业内人士指出,《通知》应该是既能治标也能治本的,当然这取决于切实有效的制度设计和宏观经济走势。
房价当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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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一价有待市场验证的同时,也是考验各种主体。
郑州业内人士建议,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将开发企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情况在价格信息网和房地产网上进行公示,以便社会监督。而且,郑州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细则,建立健全监管和执法机制,既要规避法不责众,还要抵制人情关系。
郑州不少市民《通知》意图虽好,但执行的尺度模糊,细节欠精准,有待市场验证的同时,也是考验各种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