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为逃避付车费跳车受重伤,司机负刑事责任吗?
一、案例故事
李某在和朋友酗酒后搭乘一辆出租车,在即将到达下车地点以前,出租车司机王某向李某要五十元车费。李某认为王某要价太高,拒绝支付车费,并且打算强行下车。司机王某把车门锁上,阻止李某下车。同时王某打110电话报案。李某为了逃避付车费,在车行驶的过程中从车窗跳了出去,最终导致身负重伤。李某认为司机王某故意摔伤自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该负刑事责任,并且应该由司机支付医药费,以及对其进行其他损害赔偿。
二、大硕律师这样认为
1、要看李某强行下车是否出于自愿。
本案中的王某是否应该负刑事责任呢?这要从认定李某的重伤,与司机王某的车辆驾驶行为,是否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来判断。作为一个正常人,李某应该知道其从正在行驶的汽车上跳下来是有危险的。李某强行跳车是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里,这一行为与司机王某没有关系。司机王某阻止李某下车,李某强行下车属于自愿行为。所以说,李某跳车导致的重伤与王某的驾驶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2、要看出租车司机王某是否尽了“安全保障义务”。
王某作为司机,对于乘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是此义务是有范围的,不是没有限制的。因为李某拒绝支付车费,当王某不同意李某下车时,属于自助行为,是合情合理的。司机王某将车门反锁,以及打110电话报案,都是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李某突然打开车窗,从车窗跳了出去,这是司机王某无法预料的突发情况。责任不能归于司机。综上所述,司机王某对于李某跳车导致的重伤不负有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