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百善孝为先。然也,所谓孝,亦有大孝与小孝之分。大孝乃治国良策,小孝为安家良方。
大孝者,由上逐下,层次分明,各守其职,国家不乱,百姓安乐。上者一行,下者百举。其能安邦乱世者皆于寡者,而不在于众。小孝者,长老为尊,长幼为序,普众安理,能者彰出。长老之意应度之而行,切毋曲意阿从。养于幼,终其老,亘古人理也。
孝法于道,道法自然,一能致十,十能致百,百能致千致万。上不正而下难正,归于所察。百年大计,教育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