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燕菁的社保养老不一样是否惩罚了不生孩子的人?
我的观点是惩罚了不生孩子的人。即使教授说他没说这句话,但也是这个意思。
昨天在网上刷到一个视频,一个UP主力挺厦门大学赵燕菁教授的社保养老金修改建议。
首先说下赵教授的观点:
1.社保养老金不一样是奖励生孩子的年轻人,不是惩罚不生孩子的人。
2.我们未来领到的养老金=自己交的社保+下一代交的社保
3.不生孩子的人的养老金=别人家小孩交的社保+自己交的社保。
所以赵教授的粉丝得出的观点是生孩子的人应该少交社保多领养老金,相对不生孩子的人应该多交社保少领养老金。因为生孩子的人养了不生孩子的人。
我的愚见加赵教授的观点(如果现行制度不变):
1.老一辈人领到的养老金=国家承担(93开始交社保)+我们缴纳的社保
2.我们未来领到的养老金=自己交的社保+下一代交的社保
3.下一代领到的养老金=下一代交的社保+下下代交的社保
得出结论:
这代不生孩子的人承担的养老金=老一辈人的养老金+我们未来的养老金。
这代生孩子的人承担的养老金=老一辈人的养老金+我们未来的养老金。
下一代人承担的养老金=我们未来的养老金+下一代自己的养老金
老一辈不生孩子的人领的养老金=国家承担(93开始交社保)+我们缴纳的社保
所以即使是不生孩子的人也帮老一辈不生孩子的人交了社保。不生孩子的人和生孩子的人一样都承担了相同的养老金。
所以下一代人帮这代不生孩子的人交社保不是我们这代不生孩子的人占了便宜。真正占便宜的人是老一辈不交社保的人。他们很多人没有交社保,拿走了这代没有生孩子的人交的社保,这部分社保正好可以抵掉别人家小孩交的社保。
所以凭什么把这笔帐算在我们这代不生孩子的人身上。就因为我们没钱生孩子,没有家人帮我们说话,就可以名正言顺吃绝户?也许为少数人说话,不会有人支持和理解,谁又会在乎几个绝户的死活呢?但牺牲少数弱者的利益满足多数人的利益绝不是正义。这不是惩罚不生孩子的人还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