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手就是互殴?副所长说:他打你,你只能躲或报警,不然就是互殴
还手就是互殴!别人打你,你也不能还手,不然就是互殴,都要受罚!人都打到眼前了、打到家门口了,也不能还手,只能躲,只能报警?
问题是来得及报警吗,就算报了警能秒到吗?万一被打伤打残了算谁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虽远必诛,这不就是我们的血性吗?什么时候变成要当缩头乌龟了,啥时候只能忍,任人骑在头上打骂?
近来有多少因为认定互殴引起广大质疑的事件了?海南13岁女孩被霸凌事件、高铁掌掴事件等等,要说这些是在公共场所,那还有跑到私宅的呢?
胶州一男子刘先生和妻儿在家时,楼下醉酒的邻居跑上来,不由分说就殴打刘先生,打完后又准备殴打他的妻儿,刘先生情急之下就抄起家里的酒瓶砸向邻居,结果邻居嘴巴缝了12针,之后派出所赵副所长说:
你不应该还手,还手了就是互殴,他的伤比你的重,争取和解,不然可能要坐牢!
这让人无法理解了,人都打上门来了,还不能还手,只能躲避?那要是没躲掉,就只能认栽吗?
其实法律是规定可以正当防卫而不用受罚的,只不过很多时候很难认定是不是正当防卫,是不是防卫过当,于是最后就经常各打五十大板了!
试想一下,如果类似案件最后都以互殴判罚结束,那坏人是不是更肆无忌惮?反正我打你,你也不敢还手!那长此以往是不是反而滋长了那些坏人的器张气焰,让老百姓连保护自己的权力都没有!
说实话,对于打人者就应该予以反击,只要确保不伤及太重,只要能够制止他的暴力行为,把握一个度就好,毕竟有的人是有错,但罪不至死,你也不能下狠手!
所以法律不应该只是用来约束好人,也更应该好好惩处坏人,从源头断根!强烈呼吁法律能更加注重对受害者的保护,对加害者的惩罚。建议对先动手者要狠狠处罚,让他们害怕,让他们不敢动手。
要是没人先动手,也就不存在反击了。对了,有的虽然没用动作暴力,但用语言暴力,这有时候比动作暴力更恐怖,伤害更大更持久,这种也不行,先辱骂别人的也一样要重罚。
如果没人动手、没有骂人,那大家就只能用嘴巴来沟通,这世界不就美好和谐了吗,警察也省事多了!大家本来压力都不小,什么事不能好好沟通啊,大家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