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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5 E——Eternal永恒

2023-01-07 23:06 作者:冬青slime  | 我要投稿

“他跟的中间隔着了一个‘永恒’。他们永远不能够接近了。”——巴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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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笔绝缘体预警///

 

 

自从齐思钧死之后,所有人就再没有看见过周峻纬的笑容。

 

齐思钧是地质系的,这个暑假去参加了一个地质考察的活动。这只是一个锻炼他专业水平的机会,周峻纬也并没有阻止他去,可没想到正是这次出行让齐思钧丢了命。

 

——八月十七号,齐思钧带领着他的小队一共四人前往西南方的神屿山探索。那天清晨,他们进了山。可没想到,他们采集到样品正准备出山的时候,大雾突然漫起,淹没了他们的来路,也模糊了他们的归途。外面的人与他们失联了,他们也没有再走出来。没有人知道他们在里面存活了多久,没有人知道他们遭受了多大的绝望和痛苦,他们能够确认的,只有这四个人的死讯。

 

周峻纬的朋友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他——毕竟,大部分未亡人还可以通过骨灰和墓碑来缅怀已故去的人,从而稍稍地安慰自己内心的伤痛。但是,齐思钧在那座山里失踪了,至今连尸骨都没找到,周峻纬也失去了最后一丝属于齐思钧的气息。

 

“老周啊,不是我说,你还年轻,不应该因为这种事情就消沉下去,想必小齐他也不会愿意看到你这样吧。”周峻纬最好的哥们林乙木回头望向趴在桌子上沉思的周峻纬,“……算了,想你这种性格一时半会也缓不过来,要不我带你出去走走吧。”

 

“出去走走……也好。去打打球吧,齐思钧他以前最喜欢一边喝汽水一边看我打球……对,再去买瓶汽水。”周峻纬把手机关上,摘下耳机,把这两样东西收进了抽屉里。在手机黑屏的前一刻,林乙木隐约瞥见了是周峻纬和齐思钧的聊天记录。

 

周峻纬是不喜欢喝汽水的——实际上,他和齐思钧的口味和习惯真的很不一样。齐思钧是江南人,完全不吃辣,而周峻纬却很喜欢吃辣;齐思钧嗜甜如命,把糖当作是救命稻草,而周峻纬却却对过甜的东西表示头疼;齐思钧喜欢喝含气饮料,感受那种刺激的感觉,而周峻纬则总是像老干部一样随身带个保温杯,里面还泡着两颗枸杞;齐思钧总喜欢熬夜,而周峻纬则是忠实的早睡早起党。

 

很多大学才认识他们的人说,他们俩真是天生一对,连喜欢吃的东西和生活习性都差不多——他们会一起喝全糖的奶茶,在炎热的午后灌下一整瓶冰凉的汽水,一起追剧到深夜;他们有时候也会为了中午过辣的饮食而抱怨,会因为微苦的咖啡而咋舌,会为了第二天的考试不情不愿地早起。但高中就认识周峻纬的林乙木知道,这并不是“天生一对”,而是周峻纬对齐思钧做出的所有偏爱性的退让。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完美恋人啊,有的只是双方互相的退让罢了。

 

周峻纬今天明显不在状态,脚底下的步子也是一塌糊涂,没打一会就草草离开了篮球场。“呐,水杯,里面是温水,给你泡了两颗枸杞,一颗不多一颗不少。”林乙木递给了周峻纬一个蓝色杯子,周峻纬并没有拒绝,而是默默地拧开了杯盖喝起来。

 

“老周,不是我说你。我们才二十一岁,人生还有大把的时光,没必要把自己活的那么窄……我没有不尊重齐思钧的意思,但是你真的不能保证你不会遇到比他更好的人。”

 

“……不会有比他更好的人了。”

 

“乙木,你知道,这个社会终究是排斥同性恋的,我们学校有着传统思想的人也不在少数。当我发现我萌生了对他不一样的感情时,我的第一反应是克制,而不是任其发展。其实,我那天跟他表白之后我是很后悔的……我在想,如果他也是一个传统的人,他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想法,他以后该有多恨我,他又怎样在学校里生活。”

 

“但你知道吗,他就那样答应了我的表白,他根本就不在乎其他的一切,他似乎是丢下了全世界来到我的面前……你叫我怎么忘记这样一个人。”

 

林乙木没有再说话,他知道一时半会他也劝不动老周。

 

两人沉默着往教学楼的方向赶,他们俩下午还有一节选修课。周峻纬一直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突然,他下意识地抬起头,看到一个模糊的、穿着红色衣服的身影从他的身边略过,然后就是一双似乎充满了无尽眷恋与哀伤的眼睛。这个人转过头,背对着他拐进了一旁的宿舍区。

 

“别看了,能住一号宿舍区的非富即贵,呃不过好像齐思钧住的也是一号宿舍区,当我没说。刚才那人叫甄红,虽然我没见过他人,但是据说他到哪里都穿着他那件标志性的红西装,所以我大概能猜到。他是咱们市首富家的大儿子,第一顺位继承,学的是国际关系。”林乙木随口说道。

 

“不是……不是这个问题。”周峻纬颤颤巍巍地举起了手,指向了甄红消失的位置,眼睛里爆射出难以置信的强烈的光彩,“……刚刚那个人,真的好像齐思钧。”

 

“……很正常吧,你和齐思钧谈了三年,都不知道齐思钧他的母亲和甄红的父亲是兄妹吗。他和甄红本来就是表兄弟,有点像很正常。只不过,齐思钧是在江南的古镇长大的,他们俩也没见过多少次。”

 

“……”虽然有点被林乙木搪塞过去了,但是周峻纬的心里还是有一个大大的问号。

 

——那个眼神,为什么那么令人熟悉呢。

 

 

甄红从后门溜了出去,上了一辆加长版的车。“灵小姐,虽然我很感激你能把我带回来,但是这样对我的哥哥好像也不大好吧。”甄红推了推眼镜,“国际关系一直是我的选修,问题倒不是很大,可是我跟哥哥真的完全不一样啊。”

 

“珍惜这次机会吧,少爷。”坐在前排的漂亮女子回头看了看甄红,“你放心,我既然有能力把你带回来,并且略微改变你的样貌,就自然有办法让世界线不脱轨地太厉害。你怎么样都不会有关系的,毕竟你只跟我签了六个月的合约。到期之后,一切自然都会像没发生过一样。”

 

“……那还不是你只让我签六个月!”甄红的额头上拉下三条黑线。

 

“六个月已经很长了,还是念在你真的是很难得的人的份上。要知道,大部分人只能跟我签两个月甚至更少,知足吧。不过,你要是想一直活下去,也不是没有办法啊。”

 

“罢了,罢了,能多看他几眼我也满足了。”甄红叹了口气,拉扯了一下紧扣的衬衫衣领,“如果他真的能够让我一直活下去,我想我对他也会很失望吧……灵小姐,再死一次会很痛苦吗。”

 

“不会了。和我签约的人都是心存遗憾的善人,我不会允许他们再受到痛苦。”甄红点了点头,随后大步向学校里走去,像是突然下定了什么决心。

 

 

周峻纬失魂落魄地回到宿舍,脑海里回响的都是刚刚甄红望向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就像小鹿一般闪亮,闪烁着毓秀的光泽。他仍旧记得,他第一次见到齐思钧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他那双眼睛。他之前并不住在新城区,对这个陌生的现代化世界略显拘谨,但更多的是好奇。周峻纬作为参加新生入学仪式的优秀学长,站在台上望着下面年轻的学弟时,便不自主地被那双充满少年气的眼睛吸引了。

 

他当时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学校里面那么多女生喜欢他,想要和他走到一起,但他却没有什么感觉。究其原因,不过是自己内心贪恋的并非温柔的相待,而是那份带有自由与野性的少年心性罢了。

 

接近齐思钧让他花了很多力气。齐思钧当时是个很刻苦学习的小孩,每天过着宿舍、教室、图书馆三点一线的生活(大一也没有什么外出研究的机会)。周峻纬曾尝试过把他拉进学生会,以公事之名拉他出去玩;也曾尝试过书信联系,邀他在某个下午和他一起出去看电影,但齐思钧都拒绝了。后来,周峻纬就开始厚颜无耻地去齐思钧的宿舍门口堵人,也就是那个时候,他发现了齐思钧住在一号宿舍区。

 

或许是心里的什么东西在作祟,他鬼使神差地质问齐思钧是不是看不起他。那是他们俩唯一一次吵架,但也是那次吵架,让齐思钧真正记住了周峻纬那个人。大家都不知道齐思钧和周峻纬是怎么走到一起的,这一切似乎是突然发生的。周峻纬在大年三十晚上向齐思钧表了白,随后第二天他们俩就成为了形影不离的一对。

 

周峻纬回忆着这些往事,嘴角不禁挂起了一丝笑容。

 

就在这时,他宿舍的门猛然被推开,然后林乙木风风火火地跑了进来。“我靠,周峻纬,我靠……论坛……”他停下来,扶着一旁的墙面猛地喘了好几口气,“我靠,周峻纬,甄红这家伙是不是发疯了……”

 

“他发不发疯关我什么事啊,又不是我让他发疯的。”周峻纬皱了皱眉头,似乎是在怪林乙木扰乱了他美好的回忆。

 

“老周,这事可跟你有关啊,你不能坐视不管。”林乙木“嘿嘿”地笑了起来,一脸奸计得逞旁观看戏地样子,“你是不是给人家灌了什么迷魂汤啊……不对啊,你之前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周峻纬这会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了,他拿起一旁的手机摁开,手机屏幕上显示着电量不足的图标。他皱了皱眉,把手机往被子上一扔。“校园论坛吗?”周峻纬向林乙木伸出手,向他要手机,“发生什么了,给我看看。”

 

“直接告诉你吧,嘿嘿。”林乙木一脸幸灾乐祸,“甄红那家伙,可是光明正大地说要追求你啊……要知道,学校论坛那东西可是从大一到博士生,再加上已经毕业的呃学长都能看到的,可比你当时那件事造成的轰动大多了。我估计啊,学校可能会有所行动,但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的惩罚,毕竟甄红的身份摆在那里……”

 

“无聊,真无聊。”周峻纬打断了林乙木的话,用被子把自己的头蒙起来,“他爱怎么样怎么样吧,玩出花来也跟我无关。以后他的事情,没必要告诉我。”

 

 

整个校园里都弥漫着一股惊异的气氛——一号宿舍区有名的大人物,平时不愿意与常人来往的甄红,竟然就那么站在周峻纬宿舍楼的楼下,等着他出来。甄红还是像往常一样,穿着他最喜欢的那身红色缎面西装,但不同的是平日插在口袋里的呃双手,此时却拎着大包小包。

 

“诶诶诶同学,你等一下。”甄红眼瞅着一个人低着头要进宿舍楼,便把他拦下了,“同学,你知不知道周峻纬怎么样了。”

 

“……你死了这条心吧,你还不知道他对你表弟什么感情。”那人呢正是林乙木,他盯着藏在金丝眼镜后面的那双眼睛,不由得赞叹一声“真像”,“你也是的,突然这样让他也不好做。今天你是大概见不着他了,我们俩今天没课,自从出事了之后也是我帮着他打饭的,他今天不会出来。”

 

“那你把这些东西都给他吧,就说是我买的……”甄红顿了顿,将手中的呃两个袋子递给了林乙木,“这里头是上好的枸杞,我爸平常用的,我顺了一袋过来。啊,还有这个,这是辣土豆片,我记得他很喜欢吃。还有这个,黑巧克力,百分之九十的,我记得他喜欢吃这个。”

 

林乙木目瞪口呆地看着甄红从袋子里一样接着一样地把东西拿出来,然后铺设在地上,摆了一大块地方。最后,他拍了拍袋子,脸色一僵,从袋子底部拿出了一小瓶橘色的液体和一小块粉色的呃甜点。“……这是我的,橘子汽水和草莓蛋糕,周峻纬那家伙不会喜欢吃的。”甄红把两样东西飞快地收了起来,“剩下这些,你带上去给他吧。”林乙木没有注意到,甄红趁他不注意又往袋子里塞了些什么。

 

林乙木看了看,倒真的全是周峻纬爱吃的。他心中不由得疑惑,这两人明明从未接触过,甄红这高傲的家伙也很少和齐思钧往来,他是怎么知道周峻纬的爱好的。还有,甄红刚刚拿的那瓶汽水,是学校小卖部最便宜的两块钱一瓶的廉价汽水,那块小蛋糕也是小卖部里不知道摆了几天的植物奶油蛋糕,甜到发齁。甄红这样的身份,应该不会喜欢吃这些东西啊。

 

他挠了挠脑袋。这些东西,好像、似乎、也许,都是齐思钧喜欢吃的啊。

 

他一手拿着两个饭盒,一手拎着重重的塞得满满当当的两个袋子上了楼,艰难地打开了房门。周峻纬依旧躺在左边的床上,好像在听些什么。

 

“起来吃饭啦老周,酸辣土豆丝、辣子鸡和千页豆腐,全是你爱吃的。”林乙木把饭盒放到两人床中间的桌子上,然后把两个袋子往地上一扽。周峻纬爬起来,然后就看到了地上的两个袋子。

 

“这谁给的啊……看起来不错。”周峻纬蹲在地上翻找着其中的一个袋子,心情肉眼可见地变好了一大截子,“倒是有心了……就像他一样。”

 

林乙木看着他脸上的笑容,也不好意思打断他对于美好曾经的回想。周峻纬翻找完第一个袋子之后,就将目光投向了第二个袋子,然后他就愣住了。

 

他的手颤抖着,从袋子里取出了一个玻璃瓶子。瓶子里装着正冒着气泡的橙色液体,上面印着蓝色的“汽水”两个字。但最重要的,是瓶盖上用油性马克笔画着一个粉红色的笑脸。

 

“这是谁给的,我再问一遍。”

 

“……甄红。”

 

“……好,除了这瓶汽水,我都收下了。”周峻纬淡淡地说到,然后把汽水递给了林乙木,“你想喝就喝了吧。”

 

“可是……”

 

“乙木,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可惜,齐思钧就是齐思钧,甄红也只是甄红。我做不到把甄红看成齐思钧去伤害他,也做不到把另一个人当成齐思钧去玷污他。只属于我和齐思钧的记忆,是不可以让其他人染指的。”

 

甄红回到了宿舍,然后整个人陷在了柔软的床上。

 

好不容易走出第一步了,但是周峻纬应该不是那么容易接受的人。

 

甄红的脑子里纷乱地飞过许许多多杂乱的念想——周峻纬是学生会的人,不如帮他做做他的工作……呃,好像太上赶着了;周峻纬喜欢打篮球,不如去给他加油……呃,他现在好像也没心情打篮球。

 

不如……和他的室友换个位置……

 

在想什么啊,甄红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他用双手拍了拍自己发烫的脸颊,让自己赶紧冷静下来。

 

总之,走一步看一步吧,自己的时间也并不是那么多。

 

 

总之,第二天甄红还是屁颠屁颠地跑去了学生会。“会长……诶你好。”学生会会长一抬头,便看到了甄红一张略显谄媚的脸,“会长啊,你看看,咱们学生会还缺人不。”

 

“哟,想通啦,当年我可是在你后头求了一个月都没把您这尊大佛请到我们学生会里头啊。”会长用挪揄的眼神看了看甄红,“当然有位置啊……体育部,怎么样,离你那位可近了,他可是体育部长。”

 

“算你聪明,但还是不要了,我个体育渣滓……嗯。”甄红连忙摆了摆手,“贴太近了总归是不好的,况且,他最近也不太管这些事情吧。算了算了,给点实权部门。”

 

“……那就只有外联部有位置了。这次没唬你哈,人少活重,天天到处跑,你想清楚了。”学生会长敲了敲桌子,“你说你图个啥,明明当时可以直接进我会长班底的。”

 

“行啊,就这个。外联部好啊,外联部好。”齐思钧的眼睛开始放起光芒,一个大胆的计划在他的脑海里成型,“马上是不是要到校庆了。”

 

“嗯,算你走运。校庆是外联部,文艺部和体育部一起办的,包括了文艺演出,各种体育比赛和派对之类的,每年都不一样,看你们怎么安排了。”

 

当会长说完这句话抬起头时,才发现齐思钧已经跑得没影了。“哎,这样也好。周峻纬啊,人家甄红为了您改变了这么多,希望你不要视而不见了,我是希望你可以走出来的。”

 

齐思钧想了想,还是没有直接找上周峻纬的门。他犹豫了一会,还是抬脚去了音乐系。

 

 

文艺部的新任部长叫连枫,是音乐系的系花,学声乐的,和他同岁,但因为早上学比他大一届。她和甄红从小就认识,两家也算是世交。甄红知道,连枫一直是喜欢他的,但他也从来没有接受过她(现在看来,得亏他没接受她)。

 

“听说了,你进了外联部。你说你何必呢,如果当时直接接受我的引荐,你就是会长助理了,没准现在会长的位置就轮不到那个小毛头了,还天天想追本姑娘。”连枫摆弄着谱夹里面的曲谱,佯装镇定地看着站在一旁的甄红,“不过我也知道,你进学生会并不是真的想要为学生会做事,而是另有目的……但你进来了,就要好好做事,不要辜负我和会长对你的信任。”

 

“行了啊,别打岔,说正事。”甄红听出了连枫话里浓浓的醋味,不禁有些好笑,“校庆马上就要到了,你有没有什么想法。”

 

“和往年一样吧,舞会还是要办的,各大社团和音乐艺术系学生的联合晚会肯定也是要举办的,这都是我们文艺部的管辖范围。”连枫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了她最近在学的谱子,在谱架上架好,“体育系那边今年应该会策划趣味运动会,到时候还要拜托你们外联部帮我们宣传找人手。”

 

“……我倒是有一个建议。”甄红的眼睛闪闪发光。

 

“为了他?”连枫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不满地看着甄红,“我承认,周峻纬那家伙确实是很帅,但是怎么就比得上本姑娘了。他之前交的那个男朋友也是,虽然和你长得很像,但气质和你差远了。现在你这样一个贵公子站在他面前还倒贴他,他都不接受你,眼光不行。不像我,具有最毒辣的眼光……”

 

“行啊,打住。”甄红的心里一阵抽搐,然后暗自腹诽着,“我想要办一次全学院篮球赛。每个学员出一个队伍,采用全淘汰赛的赛制,学生会单独出一个队伍,怎么样。”

 

“嗯,不错是不错,不过这个事情你要跟体育部说,我不管用。”连枫耸了耸肩,“之余能不能请动你那位来参赛,也要靠你自己努力。”

 

“你怎么最近不来粘着我了,我不用躲着你的生活都感觉少了点什么。”甄红临走前回头看了看正在开嗓的连枫。

 

“是啊,你已经有了那个自己的他,也应该感受到我每天追在你后面跑,为了爱的人迁就是一种什么感受了吧。”连枫自嘲地笑了笑,“就是说啊,我虽然还喜欢着你,但已经过了那个事事都要为了你的阶段啦,可惜你才刚刚进入这个阶段罢了。奉劝你一句,别贴的太近了,给彼此都留点距离,就想我们现在这样,不是蛮好的嘛。”

 

甄红看了看这个脸上带着落寞笑容的女子,心里感觉堵堵的。

 

 

所有学生会的部长几乎在同时收到了会长的开会通知,周峻纬虽然没什么精力和兴趣,但还是被会长拉去开会了。他一进门,就看见那件熟悉的红西装安置在外联部长的位置上。甄红看见周峻纬进来,还面带笑容地打了个招呼。

 

“什么情况,他怎么成了外联部长。”周峻纬指着甄红,脸色微微沉了几分。

 

“害啊,还不是赵理那个家伙。他马上要毕业了,这不是正在带薪实习嘛。”会长面带笑容,“这不是,就请了甄红学长来暂代外联部长的位置。”

 

周峻纬点了点头,四处寻找了一下自己的位置,发现自己紧挨着甄红。他在位置上坐下,然后看见甄红悄咪咪地拿出了一瓶橘子汽水。周峻纬心里一惊,不禁往后挪了挪。

 

“别紧张,我知道你不喜欢喝这玩意,这是我的。”甄红扳开了汽水的瓶盖,然后瞥了瞥周峻纬的玻璃杯,“嗯,一看就是我那天送你的枸杞,不错吧。”

 

“……是不错。”周峻纬感觉自己今天的心情不错,也不知道是因为甄红做出了友善举动,还是因为甄红没有做出过于“友善”的举动,“不过,我希望你……”

 

“我懂,毕竟白月光的位置还是要为你留着的嘛。”甄红摆了摆手,“连枫昨天也算是点醒我了,我就是我,又不是你的附属品。”

 

周峻纬看着扭过头七的甄红,不禁感觉有点好笑。他第一次觉得,甄红这个人既不是别人眼里的高冷公子,也不是前几天讨厌的牛皮糖模仿怪,而是一个带点孩子气的有趣的人——这一点其实跟齐思钧还是蛮像的。他本来就对甄红还没什么不好的印象,现在也算是对他产生了一点好感。当然,是朋友之间的那种好感。

 

“咳咳,甄红学长,会议室里不准喝有糖饮料。”会长神出鬼没地出现在了甄红桌子前面,抄走了他手中的汽水,留下甄红一脸茫然地愣在原地。

 

“看来你喜欢喝汽水不是装的啊。”周峻纬淡淡地问了一句。

 

“嗯,不是。我的家庭是不会允许我接触这样的饮料的,但是正因为如此,它对我也有着极大的吸引力。我的表弟曾经带我去喝过一次……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知道他不仅喜欢喝汽水,还喜欢在盖子上画上笑脸。”

 

“你和齐思钧原来是有接触的。”周峻纬能看出来,甄红似乎对他能坦然地提起齐思钧感到很意外,“没什么可意外的,生活总要往前走,只是这段感情对我来说沉重得没法放下罢了。你们不愧是表兄弟,其实你们两个性格上都是差不多的。”

 

“……”甄红却罕见地沉默了,并没有回话。

 

周峻纬看甄红没有回他话的意思,虽然感到很意外,但也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就是这样,体育部长有什么意见吗。”会议接近尾声,学生会主席也向大家叙说了甄红的想法。

 

周峻纬看了一眼旁边略显沉默的甄红,摇了摇头:“策划没问题,不过这学生会队伍的选人问题……”

 

“这能有什么问题。”甄红突然笑起来,望向周峻纬,“咱们的周大体育部长,啊,总要带个头吧。嗯,加上你那几个在学生会里的球友,不管是主力还是替补都能填满了吧。”

 

“嗯,跟我想的一样。”甄红感激涕零地看向正在发话的神助攻——学生会主席,“峻纬啊,你之前啥事没做我就不追究了,不过这个队肯定还是要你带的。拿不了前三,我惟你是问。”

 

周峻纬沉默了一下,随后猛地站起身,脸上挂起了一丝微笑:“罢了,一个个都换着法子要劝慰我走出阴影,那我就遂了你们的愿罢了。”

 

他脸上的微笑很快就收敛住了。他想,已经没有人会像他那样给自己喝彩了吧。

 

 

听说周峻纬要重出江湖打比赛,学生、甚至是老师们都跃跃欲试,校庆篮球赛有周峻纬出场场次的门票也很快就售罄了,学生会也因此大赚了一笔。

 

“哎呀呀,看来你喜欢的人可是受很多人喜欢的呢。”灵小姐看着开门进来的甄红轻笑出声。

 

“呃呃呃,要不是乙木的神之抢票手,我连篮球场都进不去,气死了快。”甄红的额头上“肉眼可见”拉下三道黑线,“当年我们……还没这么多人呢,都发什么疯最近。”

 

“呵呵,估计是以为周峻纬走出阴影了,大家平等有机会了呢。毕竟之前他算是有主之人了,现在可不似当时啊。”灵小姐挪揄地笑着,“加油啊小甄红,未来怎么样就靠你了。”

 

“……”甄红却沉默了下来,许久才开口,“罢了,如果我真的能留下来,我反而会不怎么开心吧,他不是六个月就能变心的人。如果是的话,我可能也不会喜欢他了。快走吧,九点之前我必须要回来。”

 

“了解。这个月我把‘他’的魂魄保管的很好,你不必担心。”

 

甄红开了一瓶橘子汽水,闷声喝着,浓郁却有点劣质的橘子汽水味弥漫在车内。灵小姐侧眼看着甄红,微微摇了摇头。“周峻纬就是太傻,都这么明显了还看不出来。”

 

“……不许你说他傻,他只是想不到这么离奇的事情吧。”甄红擦了擦嘴角有些溢出来的橘子汽水,“你知道吗,我现在心里特别有落差。明明做的是相同的事情,如今却要受他怒气……”

 

“这很正常啊,同样的事情也要看是谁来做,不是吗。”灵小姐淡淡地说道,“你应该庆幸才对吧,他没有把你当作是某人的替身。”

 

“我……我宁愿他把我当作替身!”甄红懊恼地说道。

 

灵小姐看着这个为了爱情昏了头的男孩,无奈地摇了摇头。

 

 

一个月过去了,校庆活动接近尾声,篮球赛也迎来了决赛。周峻纬带领的学生会队伍自从小组赛突围之后,连着击败了化工队,医科队和环境队,与土木对会师决赛。甄红没有缺席周峻纬所在的任何一场比赛。每一场比赛,他都会坐在林乙木为他精心挑选的位置上,默默地看着周峻纬传球、得分、庆祝胜利。可不知为何,决赛已经开始了,林乙木却还没有等到甄红走进篮球场的身影。

 

第一节结束的时候,一个红色的身影风风火火地跑进了篮球场,气喘吁吁地在林乙木身边坐下。“累死了,从校园西边跑到东边的篮球场。今天老师拖堂了,偏要让我们分析完才能走,都快急死我了。赛况怎么样了?”

 

“慢死你算了。现在学生会队十一分,暂时领先一分。”林乙木白了甄红一眼,“……周峻纬刚刚抽筋了,可能第二节和第三节上不了了。”

 

“……受伤了?那其他那些人能行吗。”甄红焦急地在赛场一旁寻找着周峻纬的身影,“周峻纬可是得分手啊,其他那些人……”

 

“悬啊,悬。”林乙木摇了摇头,“土木这群人今年打得可凶了,估计没了周峻纬学生会要丢不少分。”

 

甄红怔了一下,随后摇了摇头:“输了就输了吧,都到了决赛了,周峻纬也没什么目标可完成了。”

 

“你知不知道啊……”林乙木突然凑近过去,“齐思钧在每一次周峻纬赢球的时候,都会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庆祝他呢。”

 

甄红心中一凛,随后摇了摇头。“我表弟跟我有什么关系呢,他是他,我是我。”

 

林乙木一抬头,看到周峻纬一跛一跛地走了过来。周峻纬眼看甄红已经坐在了位置上,脸上不禁流露出一丝微笑。“来了啊。可惜了,我的三分球你没看到。”

 

甄红避开了周峻纬柔和的目光,心中略微有一丝的不快掠过。

 

“没看到又怎么样了,我又不能整天围着你转。”

 

周峻纬尴尬地挠了挠头,随后便回到球员区休息了。林乙木看着甄红一脸不想说话的神情,便也没有再继续搭话。

 

果不其然,没有周峻纬的学生会队伍在第二节和第三节被土木队打了个落花流水,即便周峻纬在第四节穷追猛打,学生会队伍还是输掉了比赛。在比赛结束的哨声响起的那一刻,周峻纬累得直接躺倒在了篮球场的地面上。甄红挣扎了一下,还是飞奔了上去。

 

周峻纬眼瞅着观众席上有一个红色的身影跳了下来,穿过了篮球场上欣喜若狂的土木学生和正在安慰彼此的学生会队员,站在了他身边。甄红蹲了下来,将周峻纬从地上拉了起来。

 

“知道你以前很少输球……不过别气馁,第二就第二。你的这些队友也不是你以前的球友们,一个人总撑不起一支队伍的。”甄红拧开保温杯,递给周峻纬,“喝点。这么长时间的剧烈运动之后,需要补水。”

 

周峻纬剧烈地喘息着,话也说不上来。他看着闪亮亮的保温杯,最终还是接了过来。他小抿了几口,就递给了甄红。

 

“……你回去吧,这里人多。”周峻纬扶了扶额,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

 

“别啊,我亲爱的英雄。英雄总是需要凯旋而归的,而美人则需要英雄。”甄红笑嘻嘻地帮周峻纬擦拭着他额头上的汗。

 

周峻纬低头看着甄红认真的眼眸,心中挣扎了一下,但还是猛地推开了他。

 

甄红重重地跌坐在了地上。他平静地看着周峻纬突然阴沉下来的脸,只是自嘲地摇了摇头。那条染着周峻纬汗水的手帕落在地上,沾满了不知从何而来的尘土。

 

甄红抬着头,看着周峻纬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他,眼神中没有愤怒也没有悲悯,似乎在书写着他内心中的“万欲不可撼”。

 

“甄红,也许这件事情是我做错了,但我必须要跟你说。我把你当朋友,也只把你当朋友,不会是其他的身份。不要把你自己看的太高贵,也不要把你自己看得太轻贱。不是所有人都要捧着你,你也没必要为了我把自己放在那么卑微的位置上。”周峻纬蹲下来,平视着甄红黯淡下来的眼眸,“从现在开始,我不希望你把你的生活过程伴随我的生活……”

 

“周峻纬,我**这么喜欢你,你就不能真正看我一眼吗!”甄红突然对着他吼了一句,周边的人都惊呆了,似乎从中看到了一个和往常与现在的甄红都不一样的人。周峻纬怔怔地看着面容有些扭曲的甄红,似乎看到了那个有点任性的影子。

 

“……对不起,我失态了。”甄红没有再说什么,默默地站起来离开了,连枫也追着他离开了篮球场。

 

“周峻纬你能不能注意一点啊,人家爱你有什么错?人家一点错都没有!”林乙木走上来推了周峻纬一个踉跄,“是,你认为你这样是对你的爱情忠贞,但你有没有想过在大庭广众之下对甄红这样又对他是何等的不公平!”

 

“而且,你自己都没有发现吗?自从甄红出现后,你就积极了很多。可以说,是他带着你走出了失去齐思钧的阴霾!你说你希望甄红做一个独立的个体,但你又不得不承认,其实你也在甄红的身上寻找着齐思钧的影子,以此来慰藉自己的内心,难道不是吗?你这样子做又对他来讲有何公平!”

 

“我……”周峻纬的脸一下苍白了起来,但很快又恢复了正常,“甄红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不是齐思钧的复制体。你也看到了,他会下意识地去模仿齐思钧的一举一动,以取得我的关注,我不希望这样。我承认,我这段时间确实试图把甄红当作齐思钧去看待,我因此快乐了不少。但我知道,这种不正常的看法总有一天我要亲自把它终结掉。我不希望我对于甄红的看法继续这样畸形下去。”

 

“甄红……不是齐思钧的影子,也没有人能够模仿齐思钧,齐思钧已经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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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齐思钧。其实,刚刚遇到周峻纬的时候,我一直觉得这个男孩有点张扬的过分,也一直不怎么喜欢他。但到后来,他在我的身边已经成为了我的习惯,“喜欢”也许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第一次听说他,可能比他想的更早。甄红是我的表哥,比我大一届,和峻纬在一届。我的母亲算是下嫁给我的父亲的,虽然这些年来外公外婆都在资助我们家的生活,但她还是被她的哥哥姐姐看不起。甄红是大舅的儿子,大舅也是甄家那一代里最重利的,而他迎娶的柳家小姐也是富人圈里有名的刻薄尖酸。因此,甄红作为在这种家庭里长大的孩子,我打心底里其实是不愿意与他来往的。但接触久了,我发现甄红其实是个外冷内热的人。或许是外甥肖舅,其实我骨子里和他是很像的。他表面上看起来高高在上,但内心里其实很渴望朋友。外人很难想象我们两个人会是很交心的伙伴,但我确实和甄红有着非常深的交情。

 

表哥对周峻纬的评价是很高的。他说他热烈,像一团刚刚开始燃烧金黄色光芒的太阳;他还说他温润,像一潭含金养玉的碧水蓝泉;他又说他开阔,像天地充盈的高天原野。总之,在表哥心里,周峻纬是他有机会一定要交的一个朋友。可惜,他一直都没机会接触他。

 

在他的描述里,我似乎看到的是一个完美无缺的人。于是,我违背了母亲的意愿,孤身一人来到了母亲许久未回的城市。在新生典礼上,我见到了那个在我印象中十分深刻的人——周峻纬。

 

他当时是多么意气风发啊,说起来后来终是我磨灭了他的些许热烈。他是那一届最优秀的学生,整个学校里不乏喜欢他的女生。而从江南小城来的我,近乎是压着这所优秀学校的分数线进来的我,却显得是那么的普通。我当时觉得,我是没可能接触到这样的人了,谁知后来发生了那么多有趣的事情呢,真是世事难料啊,呵呵。

 

托甄家的福,我住进了一号宿舍区。但也许是生长环境的差异,我一直融入不到那群世家公子里面,整个一号宿舍区能和我交往得来的只有表哥和连枫。说来也好笑,表哥明明也喜欢连枫,但却似乎一直在回避她的示爱,不知为何。

 

我的选科是地质学,对于我来说不算是特别困难的学科。但我知道,如果我以后想要脱离甄家的资助,真正成为一个独立而成功的人,唯一的途径就是成为最优秀的学生,拿最优秀的薪资,在这个最优秀的城市立足——总之,我大学刚开始的半年过的可是尤为枯燥。不是在图书馆看书,就是在宿舍默默钻研。

 

说起来,我其实一直不知道周峻纬是怎么喜欢上我的,我也一直没问过他。我只知道,在某天清晨,我打开门口的信箱取走我订阅的地理杂志时,里面出现了一封信,问我愿不愿意加入学生会,署名正是周峻纬。当时文理学院的篮球赛刚刚落幕,我也抽空去看过几场。周峻纬是当之无愧的得分手,会在得分之后开心地笑——我是很喜欢看他笑的,但当时只觉得他年轻而又不够沉稳,我拒绝了他的邀请。我们在一起之后谈起过此事,周峻纬还怨我明明比他小,却装出一副老成的样子。我并未对他的这个描述做出评价,但我确实也并非老成之人。偏要说的话,我大抵是内心自由而疯狂的少年。

 

后来,信箱里出现过很多来自于他的信件,内容大抵是约我出去看电影之类的,我通通回绝了。结果那天正午,当我刚刚从前一天熬大夜的伤害中恢复过来时,我发现一个身影挡在我宿舍的门前。

 

——我当时真是气急了,言语很不客气地轰了他出去。那天我跟表哥讲,我永远不会喜欢上周峻纬这样的人。他当时以为我说的“喜欢”是朋友间的喜欢,还对此表示了不解。其实啊,当时我们俩走在一起的时候,他属实是最惊讶的一个人。

 

我记的很清楚,元旦的前一天,我和周峻纬大吵了一架。他问我是不是看不起他才屡屡拒绝他——当时我的心情我记不太清了,只记得那个很耀眼的男孩在我面前哭得不像人样。

 

是啊,他才是真正普通家庭出来的普通孩子,凭借着自己的努力才成为了别人眼中完美的模样。可实际上,他的内心中也许是有一些自卑的吧。从那时开始,我便对他产生了名为“怜惜”的情绪,我们俩也算是正式认识了。

 

也是那个时候,我发现他对我不仅仅是朋友间的“喜欢”。他看向我的眼神,更像是恋人之间的那一份温存和欲望。但我当时并没有因此远离他,而是依旧保持着我俩之间的关系。那时候我的潜意识中就已经开始喜欢他了吧,只是我自己没有发现罢了。

 

他待我真的很温柔,完全没有平日的那份热烈张扬。他会和我一起看爱情电影直到深夜,也会和我一起去甜品店打卡;他会在我的“胁迫”之下喝下小卖部的劣质汽水,也会纵容我清淡的口味。而我会陪他早起晨跑,也会在他的督促下少吃甜食;我会给他泡好茶,也会陪着他去吃超辣的菜。也许,我和他走在一起本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我们都愿意为对方退让,把温柔留给对方。

 

总之,大年三十那天晚上,他跑过来找我,问我愿不愿意和他在一起。我因世俗的眼光犹豫过,但我最终还是同意了。于是在大年初一,我们正式成为了震惊全校园的一对。我们在一起之后,有很多人都对我们投来过异样、甚至是厌恶的眼光,但久而久之,我们也成为了令人羡慕的模样。

 

我总是会戏称他为“我的英雄”,也总是说“英雄需要凯旋而归,而美人需要英雄”。他知道很多只属于我的小习惯,但他从不知道那些小习惯是我在与他在一起后培养起来的。

 

唉,但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在大二毕业的暑假,我参加了去神屿山外出考察的项目。我本以为这只是一个学术上的机会,可没想到这便是我生命的终止。在神屿山中,我们小队失去了方向,迷失在了迷雾之中。食物和水很快就没了,我们被活活地渴死在了山中。

 

按理来说,我应该已经在那场失踪中失去了自己的性命。但这是我的幸运,也是我的不幸,我遇到了灵小姐,。

 

灵小姐是她在我们这个世界的身份,是一个混迹在富人圈里的古董商人。她的真实身份我也说不清,就暂且称她为“神”吧,神屿山之中的神灵。如果世界上真的有神,大概也是像她这种。

 

灵小姐在我死亡的时候接走了我的魂魄——人大抵是真的有魂魄的吧。她说,因为我心中有真情,她愿意给我一个机会重回人间。

 

她并没有细说,我也答应了——毕竟,周峻纬我实在是放不下。于是,我获得了六个月的“阳寿”,得以凭借表哥的身体重新去看看周峻纬。我不可以直接告诉周峻纬我真实的身份,但如果我获得了他对于“甄红”的爱,那么我将得以重新回到人间,但代价是每周必须为灵小姐工作一天。一开始,我希望凭借独属于我的小习惯来点醒峻纬,但我实在是小看了他的执着和“傻气”。后来,我尝试着以朋友的方式去接近他,我成功了,但这一切越来越像我和他走在一起的过程。

 

——实话实说,我害怕了,我害怕他真的重新喜欢上我。多矛盾啊,如果他喜欢上“甄红”,齐思钧就可以重回人间,但这代表他在我离去的呃短短半年内移情别恋了;如果他依旧喜欢着齐思钧,那我将永远失去回来的机会。

 

如你所见,最后我选择了后者。我故意在他的面前卖了破绽,让他因想起“齐思钧”对我发火,从此切断我俩之间的联系。我其实很开心,很开心能获得这样一个对我用情至深的人。但对不起啦,我不能继续陪在你身边了。我们的缘分,就由我自己斩断吧。

 

我的魂魄还可以在表哥的身体里待上五个月,但这五个月我绝不会用来追求他了。这五个月,也算是给我一个放手的时间,让我再好好看看他吧。

 

……

 

【日记本上的字被胡乱划掉,分辨不清,但依稀能看到许多的“周峻纬”。】

 

今天就是最后一天了呢,是大年三十,我们在一起的日子。灵小姐对我说,因为我没有完成任务,我今天就要烟消云散了呢。还好,我还能跟他说最后一句话,那么,不妨……

 

总之,希望整个世界都能够遗忘我,就当我没有来过吧。此外,非常抱歉占据了表哥身体这么长时间,麻烦灵小姐赐予他真正的爱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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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峻纬今天总是感到阵阵的心悸,就像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一样。

 

这五个月来,周峻纬再也没有看到甄红前来,他也对当时言语过重一直感到愧疚。今天已经是大年三十了,按时间来算也是他和齐思钧相恋的两周年纪念日。可惜,他再也见不到他了。

 

零点的钟声准时敲响。而就在这时,周峻纬的耳边突然响起一道虚无缥缈的声音。

 

「我一直在你身边,要好好生活。他曾经让你变得‘富有’,但他绝不希望自己的离去使你贫穷。」

 

随后一切似乎都失去了声音,风吹过他的耳边,像是带走了什么。周峻纬望向正在落着雪的天空,心里空落落的。凛冽的寒风吹着他的围巾,上面绣着的字消失无踪。

 

 

一个寻常而又宁静的一天。周峻纬和林乙木漫步在学校的林荫道上,身上裹着厚厚的羽绒服。天上正在纷纷扬扬地下着雪,预示着冬天的深沉。不远处,一个面容冷漠的穿着红色衣服的人走过。他看了他们两人一眼,友善地笑了笑。两人认出来,那个人好像是甄红,最近刚刚和音乐系的连枫走在一起。

 

“乙木,你最近不感觉奇怪吗。”周峻纬停下了脚步,“……就好像,自己突然忘记了什么人。”

 

林乙木悚然一惊:“我靠老周,什么鬼神之说,不要吓我。”但他也有些感觉,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不该忘记的东西。

 

“……如此逼真。我梦见过他比我小一届,是地质系的学生;我爱他,他是我唯一爱过的人;他是江南人,不喜欢吃辣的;他喜欢一边看我打球一边喝小卖部的廉价橘子汽水,还总是对我笑;他喜欢吃一些甜到要命的小玩意,虽然我并不喜欢,但还是陪着他吃。”

 

“我甚至……甚至能回忆起那场梦境中他最喜欢对我说的话,最喜欢摸我的额头,会在我打完比赛之后用袖子擦我头上的汗……”

 

“……可我就是记不起来,他叫什么名字,他长什么样子,他去了哪里。”

 

“乙木,我这么爱他,我甚至能记住和他在一起的一点一滴。但为什么……为什么我偏偏就记不起来他的名字,他的样貌呢,为什么。如果这是一场梦,为什么会那么真实,就像我曾经自己经历过一般。”

 

周峻纬抱着脑袋,怔怔地看向空无一人的前方。

 

“……不要从我的记忆中消失,好不好……”

 

——Chapter 5 Eternal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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