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中国

改革开放以来,村庄社会边界被打开,农村人口在城乡之间频繁流动,农村普遍受到前所未有的现代性力量的渗透,仪式性人情也发生了相应的变迁。
学界和媒体尤其对农村人情的变异现象进行了广泛讨论,以至于用“‘人情消费’猛于虎”来形容。然而,因为内生结构力量的性质和强弱不同,村庄社会在应对外部现代性的冲击上表现出不同的反映方式,仪式性人情变迁形式的侧重点会有区域上的差异,并出现不同程度和面向的异化。本文基于贺雪峰的区域差异理论,从南方团结型村庄、北方分裂型村庄和中部分散型村庄三种理想类型,研究农村的仪式性人情。
本文摘自《南北中国:中国农村区域差异研究》第三章:人情,《仪式性人情的区域差异研究》。
《南北中国:中国农村区域差异研究》
贺雪峰等著
2017年12月出版
社科文献出版社
南方团结型村庄
以血缘关系为主导的南方团结型村庄存在强大的公共性规范,并高度内化于每个成员的血脉之中,这为他们在面对外部异于村庄内部的观念和价值时提供了抵御性力量,外界很多新鲜元素很难进入他们的仪式性人情中来。整个人情结构都极度稳定,人情交往规则以及人情举办过程中的仪式都保持了传统特色,延续了既有的价值内核,深植于地方文化和观念之中。在这种强大规范的约束下,当地的人情规则基本没有发生多大变化。
一般来讲,举办人情具有一定的盈利空间,但是在此类村庄中的村民看来,以赚钱为目的的办酒是件非常可耻的事情。因此,在其他地方盛行的办酒成风的现象在这一地域的农村基本不存在。而且此类村庄的酒席名目仍然非常固定,村民依然是延续传统的酒席名目,包括结婚、丧葬、生子、建房、过寿、考学等,它们都被赋予了重要意义并受到严格的重视。在这类村庄中,生儿子、建房子、娶媳妇构成村民的人生任务。这其中若有任何一件事情没有完成,那么人生就不完整,个人基于宗族的超越性价值亦无法实现。而考学之类事情的办酒,同样是“光宗耀祖”的大事,是需要庆贺的。所有诸如此类的事情,都不是单独家庭的事情,而是整个宗族的事情,同时起到了进一步凝聚血缘情感的作用。因此,什么事情应该办酒都是由地方文化规定的。而且,人情圈的建构以及随礼金额的多少都是在传统的框架中进行,没有人去挑战村庄的集体意志。虽然近些年来村民为了图方便、简单,逐渐出现简化人情仪式的现象,但总体而言依然没有偏离既有的规范和价值基础,整个人情的运作保持着名实相符的状态。

北方分裂型村庄
北方分裂型村庄存在多个以小亲族为单位的血缘集团,从而在村庄生活中存在潜在的竞争性,面子竞争就是其中的竞争面向之一。仪式性人情场合的公开性和展演性,使得其成为村民进行面子竞争的重要载体。主家不仅可以借助参与者的多少来向其他村民展示自己的为人处世能力,同时也可以通过人情举办的热闹程度来展现本家族的风光和团结程度。
在此类村庄中,人情不仅承载着面子竞争功能,而且发挥着整合村庄关系的作用。统一的人情交往规则,承担着整合地缘关系的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说,遵循村庄规则开展人情交往,是村民获得面子的底线保障。人情交往规则体现的是村庄社会关系的处理规则,它是关系性的,也是为村庄公共规范规定的,不能为个体所突破。于是,人情交往规则在此类村庄表现出相当的稳定性,比如说人们仍然是依照村庄规范来“为人处世”,建构自己的人情关系,依然是按照村庄的一般标准随礼,人情名目也是保持在传统的如结婚、丧葬等项目上。面子竞争,从一定程度上说是个体家庭特质的一种凸显,而涉及村民相互关系处理的人情交往规则是排斥个体性的。因此,面子竞争只能从仪式性人情的其他构成要素中切入。
与人情交往规则的不可变更性相比,人情仪式虽然也有一定的传统规定性,但是在某些具体的细节上却可以引入新的元素,存在主家自主决定的空间。这是因为仪式本身并不涉及与村民之间关系的处理,可以不为村民关系的处理规则所制约。于是村庄外部市场上新的仪式性元素就很有可能为村民所援引,服务于其在村庄内部的面子竞争。再加上北方分裂型村庄多有“重丧轻喜”的传统,丧事自然成为面子竞争的重要场合,以至于广泛出现丧事仪式的扭曲和异化。笔者所在研究团队多次去河北、苏北、皖北等地农村调研,就遇到不少丧事上“跳脱衣舞”的情形。关于丧事仪式异化的报道,也多集中在江苏、河北、安徽等北方分裂型村庄。主家在丧事上引进各种低俗、恶搞的表演形式,主要是为了吸引村民的关注,活跃气氛、增大场面,以获得面子和人气。另外一个仪式性人情中可供主家进行面子竞争的要素就是酒席的档次,特别是在颇受重视的丧事上花费大笔的资金,甚至有的农户不惜借贷办酒,为的就是不被别人比下去。一场热闹、隆重、排场大的丧事,其实就是主家所代表的小亲族经济实力、个人能力、道德姿态等全方位的展现。因此,在这种逻辑中,“金钱不是关键,能否举办一场更加隆重、更加积聚人气的丧礼才是问题的实质”。

中部分散型村庄
中部分散型村庄缺乏应对外部现代性的结构性力量,所以,外部力量可以横冲直入,并在村庄社会的方方面面得到充分、彻底的展现,由此而可能导致仪式性人情各个面向的总体异化。
此类村庄人情异化主要体现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人情名目层出不穷。中部分散型村庄人情名目早已超过了建房、结婚、生子、过寿、丧事等传统项目范围,带有很强的自主创造性,很多匪夷所思的人情项目都被大量地挖掘了出来。已有研究以及相关媒体报道所涉及的这方面的案例基本都集中在这一区域。宋丽娜调查过的辽东农村,在2000年前后开始流行办“换瓦”酒,也就是花一两千元将房子的旧瓦换成新瓦,并以此为理由办酒。此外,还兴起了“考学酒”,即只要家里有高考生的,即使高考成绩还没有出来,都会办酒。而诸如老母猪下崽,甚至是猪圈维修等方面的办酒,也不再是新鲜事了。就连阎云翔所描述的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东北下岬村已经出现妇女绝育、流产以及母牛下崽办酒随礼的情况。重庆、湖北江汉平原等地区都出现了这类情形,人情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人情名目层出不穷的另一个表现就是人情周期变短。人情周期是指两次人情之间的间隔时间。杨华在贵州农村调查就发现,当地人情周期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的10年,缩短至2000年左右的5~6年,2004~2005年的3~4年,2008~2009年的1~2年。

其二,人情仪式变异。与北方分裂型村庄因强烈的面子竞争需求和与重丧传统相结合而产生的丧事仪式上“跳脱衣舞”这种单一的朝向热闹化的异化趋势不同,中部分散型村庄的人情仪式则可能同时朝热闹化和虚无化的两极方向变异,既会出现人情仪式的过度繁荣和扭曲,也可能出现“无仪式”的现象。关于前者,最具代表性的要数湖北天门、京山等地农村喜事中广泛出现的“灰公醋婆”现象,它以在儿子的婚礼上捉弄公公婆婆、儿媳为主要目标,充斥着各种低俗内容,甚至超出了某些道德底线。这些有悖于传统价值和道德的元素向人情仪式的引入,其实主要是为了追求一种感官上的新鲜和刺激,是虚浮于村庄表面的个体化诉求,而北方分裂型村庄丧事上所出现的异化现象反映的则是村民立足于村庄的社会性价值诉求。
2000年以来,随着打工经济的兴起,很多村庄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人情仪式的简化现象。这在中部分散型村庄表现得尤为突出,仪式本身更多是一种个体性和私人性的表达。个体家庭是否进行人情仪式具有绝对的自主权,他们可以基于个体便捷性的考虑简化甚至取消仪式。特别是当举办人情已经沦为一种收回人情礼金或者是谋利的手段时,人情仪式本身更不具有任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