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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孽,不可活

2021-11-03 04:15 作者:平平静静哒  | 我要投稿

太甲悔罪

天作孽,犹可违

自作孽,不可活



            《尚书·太甲中》



【原文】

王拜手稽首,曰:“予小子不明于德,自厎不类。欲败度,纵败礼。以速戾于厥躬,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

【今译】太甲拜跪叩头悔罪,说道:“我小子不明于德行,自己招致不善。多欲,就败坏法度;放纵,就败坏礼制,因此给自身召来了罪过。天灾是可以避免的;自作的祸殃,却难以逃脱。”

【赏析】

“自作孽,不可活”自己造成的罪孽和灾祸,没有办法逃脱惩罚。


后用“自作孽,不可活” 劝诫人们,要多做善事。


太甲元年,太甲刚继承王位,伊尹一连作了三篇文章给太甲去阅读,教他学习怎样做一个好的君主。

《伊训》,说明商代的列祖之德;

《肆命》,陈述政教所当为,讲的是如何分清是非,什么事情应该做,什么事情不应该做。

《徂后》,说明成汤之法度,讲的是商汤时候的法律制度,以期引导太甲一定要按照祖先定的规矩办事,正确执掌政务,不能乱来。


但太甲继位三年,不理国政,为政不明,且失之暴虐,以暴虐的手段对付老百姓,把老百姓压迫得喘不过气来,经伊尹多次规劝,太甲仍不听。


伊尹便将太甲放逐到桐,囚禁起来,令其悔过自责,并自摄行政当国。


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反善,伊尹又把他迎回,交还了政权。


从此,太甲修德勤政,诸侯归服,百姓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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